『壹』 请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指的是强规强条还是普通规范
你好,是这样的(强制性标准是必须要执行的):
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如何划版分的,哪些标准权属于强制性标准?
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1.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
2.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
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
4.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
5.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
什么叫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这类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商品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贰』 什么是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技术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是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改革所迈出的关键的一步。强制性条文的正确实施,对促进房屋建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叁』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最新版本是多少
您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分门别类的。比如最新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等。谢谢阅读!
『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有哪些版本
工程建设复标准强制性条文制房屋建筑工程有GB、JBJ版本。GB/T、JGJ/T后面不带“T”的标准、规范都不含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第二节前引部分
第八条标准封面应包括标准类别、检索代号、分类符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英文译名、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机构等要素。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封面还应包括标准备案号。
第九条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标准的代号应统一。当标准中无强制性条文时,标准代号后应加“/T”表示。例如:某项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 50×××-20××”表示,某项无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T 50×××-20××”表示。
第十条标准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准名称应简练明确地反映标准的主题内容;
二、标准名称宜由标准的对象、用途和特征名三部分组成;
例如:钢结构设计规范
(对象) (用途)(特征名)
三、标准应根据其特点和性质,采用“标准”、“规范”或“规程”作为特征名;
四、标准名称应有对应的英文译名。
『伍』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的施工单位写总包还是分包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的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填写总承包单位。
『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强制性条文有哪些
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专标准》的公告中属指出,此标准“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标准的第5.0.8条与6.0.6条的内容如下(标准中的截图):
『柒』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已经发布到哪一年的
可参见http://wenku..com/view/e56f44482b160b4e767fcf33.html 2011年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关于这个发布年专份,我的想法是凡是属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其强制性条文都是在前言有说明,在正文都是字体黑体加粗处理的,很明显。
也就是说不一定就需要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 )的配套文件。
【答案】D
【答案解析】在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个配套文件。因此答案D符合要求。
『玖』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是各分部做一份还是按检验批做呀比如,受检部位就写基础,主体
其实强文资料做多了无意义,其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在开工前对强制性标准内执行情况的一次综合检查,只容要管理到位了,标准执行较规范,就不会出现问题,再说,该资料所填必定全部为A,不管填多少份都有一个模样,无实质意义,按分部工程做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