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季度不超过9万可免征增值税吗注意,“自行开具”,“专票”
不能。
因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享受小微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的,必须缴纳相应增值税。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一样的。
Ⅱ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
自行开具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执行的是征收率,征收率是3%。
Ⅲ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抵扣的条件,如果受票人是一般纳税人且执行一般计税法就可以凭此抵扣进项税。
Ⅳ 建筑安装业小规模纳税人怎么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者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超版过9万元,应当权向国税局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3%征收率自行开具,国税局不再为其代 开。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享受小微企业不达起征点免税的优惠政策,相应的增值税即附加税费必须申报缴纳。
Ⅳ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建筑业小内规模纳容税人在起征点以上的,应当向国税局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开具,国税局不再为其代 开。未达起征点的,可以向国税局申请代 开。
Ⅵ 建筑业小规模自开专票是几号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内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Ⅶ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专范围。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属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Ⅷ 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能抵扣吗
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务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他业务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回不能抵扣。
一、发票是否能答够抵扣,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受票方是一般纳税人
2、对应的采购业务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3、取得抵扣凭证。
其中,抵扣凭证是指有抵扣联的专用发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没有抵扣联的,不是有效的抵扣凭证,因此,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二、建筑业截止到2016年3月未营改增,因此,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务不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开具建安发票,属于营业税应税业务。
Ⅸ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不能超过多少金额
建筑类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销售额不超过500万(不含税价),超过后税务机关会通知转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注意:虽然12个月是一年,但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是按照连续12个月循环比对,不是日历年度。比如2016.6---2017.5、2016.7——2017.6……
Ⅹ 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票
一、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
二、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
三、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
四、工业小规模纳税人
五、信息传输业小规模纳税人
六、软件业小规模纳税人
七、信息技术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自行开具。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10)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扩展阅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