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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建筑设计

发布时间:2020-12-06 14:06:15

A. 综合办公楼设计人数怎么算

总建筑面积*0.055或者办公有效使用面积/10。

B. 建筑设计问题,五层行政办公楼需不需要设置电梯

五层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乘客电梯。
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专
4.1.3 五层及五层以属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
4.1.4 电梯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按办公建筑面积每5000m2 至少设置1台。超高层办公建筑的乘客电梯应分层分区停靠。
2、2014年1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
第三十三条 五层及五层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设置乘客电梯,办公用房的办公区域不应设置自动扶梯。

C. 办公楼卫生间设计规定

根据《办公建筑抄设计规范》:

1、男厕每40人设置一个大便器,每30人设置一个小便器;

2、女厕每20人设置一个大便器;每40人设置一个洗手盆。

3、设有大会议室(厅)的楼层应相应增加厕位。

注:根据设计手册,办公楼人均面积是多少,算出每层办公人数,在按规定男女比例配制厕所蹲位。具体指标参数要查设计手册。

(3)办公楼建筑设计扩展阅读

办公楼建筑的外窗设计要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隔热性能,办公楼的门要采用防盗门,室内最好设计防盗报警等装置。办公楼建筑整体要具有消防设备,各层的消防栓、报警设备、消防设施要符合要求,各个空间要具有烟感和喷淋等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可以正常使用。

办公楼的设计还要注意采光、防寒、隔音等方面要符合规范的要求。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办公楼建筑的整体及各空间都有详细的要求,从高度、面积、设施、消防、监控等各方面都有规定,以保证办公楼使用的功能齐全,通行的顺畅,使用的安全等。



D. 建筑规范都有哪些一般办公楼设计用到那些规范

1、办公楼建筑的重要性程度不同,在建筑设计时会分为三类进行设计。不同重要程度的办公楼在设计的使用年限和防火等级上要求是不同的。

(1)一类建筑适合特别重要的办公楼建筑,一般设计的使用年限为50-100年,防火等级为一级。

(2)二类建筑适合重要的办公楼建筑,设计的使用年限为50年,防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3)三类建筑适合普通型的办公楼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25-50年,防火等级为不低于二级。

2、办公楼建筑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和建筑规模来设计办公楼内部的功能分区,通常情况下要分为三个大的功能分区。公共空间、办公空间和服务空间是办公楼必须具备的三个空间。

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六层及六层以上的办公楼建筑要设计电梯,建筑的总高度超过75米的办公楼建筑使用的电梯 要分区或分层来设置使用。办公楼除了电梯以外还要有室内楼梯及室外防火通道等设施。

(4)办公楼建筑设计扩展阅读:

办公楼建筑的外窗设计要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隔热性能,办公楼的门要采用防盗门,室内最好设计防盗报警等装置。办公楼建筑整体要具有消防设备,各层的消防栓、报警设备、消防设施要符合要求,各个空间要具有烟感和喷淋等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可以正常使用。

办公楼的设计还要注意采光、防寒、隔音等方面要符合规范的要求。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办公楼建筑的整体及各空间都有详细的要求,从高度、面积、设施、消防、监控等各方面都有规定,以保证办公楼使用的功能齐全,通行的顺畅,使用的安全等。

办公楼在功能分类上一般分为行政型办公楼、专业性办公楼、出租类办公楼、综合性办公楼几种类型,不同的类型都具有各自的使用功能。在办公楼建筑设计时要根据功能来进行不同的外观、风格、功能分区等进行全方位的考虑。办公楼的建筑结构根据不同的抗震要求来设计使用哪种结构。

E. 高层办公楼建筑设计说明的设计依据一般有哪些

民用建筑通则、办公建筑设计规范、高层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已经合并)、节能规范、绿色建筑等等。

F. 做综合楼设计的时候规范参考《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吗综合楼办公楼性质一样吗

综合楼与办公楼性质不一样:综合楼是由于该建筑内包含两种以上的版使用功能,因权此看该建筑的具体功能,再确定所执行的具体规范,除了常见的商业加办公,比如商业加住宅、宿舍加食堂等等都可以称为综合楼。除了通用的防火规范和设计通则外,执行哪项规范按使用性质确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G. 关于现行行政办公建筑设计的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发布单位:国家计委
文 号:计投资[1999]2250号
发布日期:1999年12月21日
生效日期:1999年12月21日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合理确定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必须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级别和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同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办公用房宜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

第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建筑立面特征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第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应设置或预留办公自动化等设施的条件。

第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设施。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办公用房的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应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第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

第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第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

一、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二、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四、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第十三条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一、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第十四条 本建设标准第十二条中各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未包括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和警卫用房的面积。

需要建设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等设施,应按办公用房需要进行配置。警卫用房的建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人防设施,应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人防设施建设应做到平战结合、充分利用。

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汽车停车设施应包括地面停车场和汽车库。汽车停车设施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停车设施,确需建设独立汽车库时,应注意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编制定员人数,对照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按每人平均建筑面积指标乘以编制定员数,并加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需要或者按规定设置的其他用房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

第三章 选址与建设用地

第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地点应选择在交通便捷、环境适宜、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较好、有利于安全保卫和远离污染源的地点,应避免建设在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

第十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节约用地,所需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确定的建筑容积率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有关基地绿化面积指标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汽车库和高层办公建筑的消防水池、水泵房等用房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地下室空间。

第四章 建筑标准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按照本建设标准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置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办公用房建筑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使用方便、布局合理。办公用房区应与机关住宅区分开设置。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合理确定门厅、走廊、电梯厅等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办公用房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不应低于60%,高层建筑不应低于57%。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宜采用大开间,提高办公室利用率;需设置分隔单间办公室的,标准单间办公室使用面积以12~18平方米为宜。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会议室宜以中、小会议室为主,小会议室宜采用1~2个标准间,中会议室宜采用3--4个标准间。大会议室应根据编制定员人数并结合机关内部活动需要设置。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宜建多层;一级、二级办公用房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可建高层。

第二十七条 多层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超过3.3米,高层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超过3.6米;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米。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耐久年限不应低于二级(50~100年);建筑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五章 装修标准

第三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筑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装修材料选择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应进口装修材料。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外部装修,一级办公用房宜采用中级装修;二级、三级办公用房宜采用普通装修,主要入口部位可适当采用中级装修。外门窗应按当地城市规定的节能指标要求采用密封和保温、隔热性能好的产品。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内部装修,一级办公用房的门厅、电梯厅、贵宾接待室、重要会议室、领导人员办公室等重要部位可采用中、高级装修;二级、三级办公用房的上述重要部位宜采用中级装修。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以及其他房间和部位应采用普通装修。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参照本建设标准附表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装修标准》;装修选用材料,参考本建设标准附表二《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举例》。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内部装修费用占建安工程造价的比例,应按下列数值控制:

砖混结构建筑:不应超过35%;

框架结构建筑:不应超过25%。

第六章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

第三十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办公室、会议室应采用直接采光。办公室照明应采用普通节能灯具,门厅、会议室可根据需要采用节能装饰灯具。

第三十六条 采暖地区的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优先采用区域集中供热采暖系统。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办公室应采用自然通风换气方式。夏季需要进行人工降温的地区,可设置空调,包括采用分区或集中空调系统。

第三十八条 新建的五层及五层以上的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设置电梯或预留安装电梯的空间。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讯与计算机网络设施应能满足办公自动化的要求,并应根据办公自动化及安全、保密、消防管理等要求综合布线、预留接口。

第四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卫生间应设置前室,卫生间洁具应采用易于清洁的卫生设备,并应设置机械排风设备和垃圾收集存放设施。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采暖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及卫生设备均应采用国产设备。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建设标准发布后,国家计委原颁布的《行政办公楼建设标准(试行)》(计标〔1987〕184号)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6〕2984号)停止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建设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建设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H. 政府办公楼建筑设计,对各类办公室大小的确定,主要有什么依据

首先给你定个性,这是一栋多层民用建筑,所有的消防设计都是基于建筑的性质。其次你们大楼设置了声光报警应该就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规范要求,“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所以即使你们采用的是集中报警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都要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第三个问题,这个建筑不需要设置防烟前室,在多层建筑里,只有地下商店在某些情况下才需要防烟前室。

I. 办公楼设计要点有哪些

前言:办公楼设计概述:建筑物内供办公人员经常办公的房间称为办内公室,以此为单位集合成容一定数量的建筑物称为办公建筑。办公建筑一般分为行政办公楼、专业性办公楼、出租写字楼和综合性办公楼。综合性办公楼内除办公用房为主外,还含有一定数量的公共设施如商店、展览厅、娱乐厅等。点击了解办公楼设计要点有哪些?

1、办公楼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其他附属设施等组成。各种房间的具体设置、层次和位置,应根据使用要求和具体条件确定。建筑基地内应设停车场(库),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办公建筑的主体部分宜有良好的朝向和日照。

2、办公楼应根据使用要求、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条件按建筑模数确定开间和进深,并应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3、办公楼与公寓、旅馆合建时,应在平面功能、垂直交通、防火疏散、建筑设备等方面综合考虑相互关系,进行合理安排。综合办公楼宜根据使用功能不同分设出入口,组织好内外交通路线。

以上是“办公楼设计要点有哪些”的部分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些帮助

J. 办公楼设计

工装装修设计,通常大厅LOGO区域、待客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都是普通要求的~~其它特殊要求的区域也有很多的~~
您提问的这些问题,要看甲方的要求而定~~
设计也是为甲方服务的~~不能单凭个人意向去随便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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