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否有效
《山西省建筑工来程招标投标管理源办法》以省政府令名义发布,应该属于政府规章,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拟订,并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作出规定的事项是:“(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此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还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要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地方政府规章应当于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所以,只要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抵触,应该是有效且在山西省范围内必须照章执行的。
『贰』 工程招标的管理办法
1.招投标工抄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招投标工作应当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招投标工作应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工作应自觉接受省、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和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1.工程招标必须具备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条件,不具备条件者,不得进行投标;
2.工程招标包括勘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建设监理等;
3.工程招标应由市工程交易中心或学校采购中心组织进行,满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认定招标总价的,必须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不满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认定招标总价的,可以实行校内招标;
4.招标方式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重大项目可以委托有工程招投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负责招投标工作;
5.凡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招标规定执行。
『叁』 如何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内评容标方法。” 是告诉你评标方法有 综合评估法 和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标价法 两种选择,但也不限定只能用这2种方法,其他合法的评标方法也可以用。
下面的内容就是对 综合评估法 做了详细的解释。
『肆』 除招标投标法之外,还有哪些特殊的项目招标时用到的特殊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相关法律太多,下面是我所知道,可能部分规定已经被废止。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2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82号)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1年第6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303号)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年第4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5号)
水运工程麓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2年第3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
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定(水建管[2002]217号)
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89号)
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2]165号)
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2]165号)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8号)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8号)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年第18号)
关于加强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464号)
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交水发[2006]333号)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委专家库管理办法(铁建设[2000]56号)
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MD—CA一2007一l—R1)
『伍』 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增加了哪些新的内容
新增的内容:
一、不招标范围变化
旧版办法规定如下:建筑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回技术、专有技术,或答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新版办法规定不招标情况如下: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二、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方式的变化
新版办法第六条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三、鼓励实行设计总包
新版办法中规定第九条 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陆』 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
招标投标是订立合同的一种法律程序。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这种方式得到了广泛应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就特定建设项目诱引多个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作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自身情况拟定标书参与投标,然后由招标人以法定方式开标决标,选定中标人并与之签订有关合同。
招标和投标是成效一项承包合同的两个方面,包含招标发包和投标承包两个内容。所谓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招标程序,采用一定的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担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供应的单位。投标是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并愿意承包的单位按照招标者的意图和要求,按规定的投标程序和投标方式,提出标价,供招标单位选择成效。招标投标对于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提高企业自身素质,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均有重要作用。
招标投标双方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讲求职业道德。招标投标作为一种制度,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主要是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和《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内容,可以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也可以是某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
亦即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招标投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材料设备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竣工投产,交付使用,实行全面的招标投标。投标者必须是具有总承包能力的工程承包企业。
2、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是为了优化勘察设计方案,而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招标一般采取可行性研究方案或设计方案招标,可以是一次性总招标,也可以分单项、分专业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单位是主持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3、材料设备供应招标投标
为了择优选择供应建设项目的各种材料和设备,由建设单位向材料设备制造供应单位招标,也可以委托工程承包公司或设备成套机构招标。投标者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投标条件的材料设备制造单位和设备成套公司。
4、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优,工期短,造价合理,由建设单位对投标者的报价、工期、质量保证措施、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标的可以是全部工程,也可以是单项工程、部分工程或专项工程。
5、国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
经建设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可委托有对外贸易资格的公司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进行国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参加投标的外国公司须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如果中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及国际惯例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柒』 交通部第6号令,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废除了吗
作废了。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5号)、《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1年第6号)和《关于修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3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688号)、《关于公路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严禁指定材料产地的通知》(厅公路字〔2007〕224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57号)、《关于加强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4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123号)、《关于改革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制度的通知》(厅公路字〔2008〕40号)、《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交公路发〔2001〕582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303号)同时废止。
2016.07.04
『捌』 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增加了哪些新的内容
2000年10月8日发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版对达到招权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未中标方案,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是否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邀请招标的,应当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应当在招标邀请书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