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谁知道关于,建筑原材料送检是什么规范啊。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一、 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前的检验
1、进行建筑物定位放样的测量仪器,如经纬仪、水平仪、标尺、钢尺等都应经过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合格报告书和合格标识后,方可入场使用。
2、进行各类配比计量的衡器,如地磅、台磅、磅称、手提称、天平等都应经过当地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属下的计量所进行检测,具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入场使用。
3、对进场的各类建筑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提升机、塔吊、打夯机、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等,使用前必须经过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进行使用。
二、 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
1、对于地方材料,如砂子、石子、粘土、石灰、水、机砖、空心砖等原材料,使用前必须送到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后,凭检验合格报告单,方可用于该工程。
2、水泥进场除了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外,还要按不同标号、不同编号和进场批次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对标志、外观检查,并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钢筋的焊接不论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还是气压焊,均应在现场按每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5、防水材料进场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工地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应由监理人员见证)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当采用防水涂料,其涂膜总厚度不得少于2mm;当采用防水卷材,则卷材质厚不得少于4mm。
6、混凝土预制构件,如预制桩、预制门窗过梁、预制木砖、预制砼板等所有预制构件,进场后要进行非破损的强度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后方可使用。
三、“二强”试块强度的检验
1、混凝土试块强度的检验: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试件的留置要符合如下规定:
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其试件的留置尚应符合以下的要求:
①、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特别强调:商品混凝土除了应在搅拌站内按规定留置试件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按上述规范的规定留置试件。
2、砂浆试块强度的检验:
A、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一组试样应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样。
B、砂浆的抽样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每一楼层或250m3 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②、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Ⅱ 建筑材料取样标准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五)粉煤灰混凝土
1、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2、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为±20mm。
3、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工作组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六)试件制作和养护
根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的要求,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和养护按下列规定:
1 试件的制作
1.1 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成型前,应检查试模尺寸并符合GB/T 50081—2002的规定;试模内表面应涂一薄层矿物油或其他不与混凝土发生反应的脱模剂。
1.1.2 在试验室拌制混凝土时,其材料用量应以质量计,称量的精度:水泥、掺合料、水和外加剂为±0.5%;骨料为±l%。
1.1.3 取样或试验室拌制的混凝土应在拌制后尽短的时间内成型,一般不宜超过15min。
1.1.4 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动振实;大于70mm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检验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官与实际采用的方法相同。
1.1.5 圆柱体试件的制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1.2 混凝土试件制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2.l 取样或拌制好的混凝土拌合物应至少用铁锨再来回拌合三次。
1.2.2 按以上1.1.4的规定,选择成型方法成型。
1)用振动台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
b.试模应附着或固定在符合有关要求的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不得过振。
2)用人工插捣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a.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模内,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
b.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然后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
c. 每层插捣次数按在10000mm2截面积内不得少于12次; d.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插捣棒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
3)用插入式振捣棒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
b.宜用直径为φ25mm的插入式振捣棒,插入试模振捣时,振捣棒距试模底板10~20mm且不得触及试模底板,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且应避免过振,以防止混凝土离析;一般振捣时间为20s。振捣棒拔出时要缓慢,拔出后不得留有孔洞。
1.2.3 刮除试模上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
2 试件的养护
2.1 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
2.2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2.3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Ⅲ 装饰装修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1、 室内饰面采用天然花岗岩石材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m2,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复验;
2、 室内采用人造板面积大于500m2,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复验;
3、 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对不同批次产品的VOCs和游离甲醛含量,现场取样进行检测的报告;
4、 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不同批次产品的VOCs、苯、TDI含量的检测报告;
5、 膨胀螺栓的拉拔试验;
6、 干挂石材骨架钢材、石材面板的强度检测报告;
7、 外门窗、幕墙进行四性试验的试验报告;
8、 结构胶的相容性和粘接力检测报告;
9、 消防验收报告;验收意见书中提出整改意见。
(3)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扩展阅读:
水泥进场复验的项目应当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执行。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其主要方法和数量如下:
1、通用硅酸盐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
2、通用硅酸盐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
3、快硬硅酸盐水泥以400t为一批,不足400t也按一批计。
4、铝酸盐水泥以120t为一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
Ⅳ 建筑材料送检的取样规范流程是怎样的
一、钢筋
钢筋进场时的验收:
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超过60t后每40T作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
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去掉≥5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
二、钢筋焊接
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
取样方法:
1、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
头应作为一检验批。当同一台班内不足300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拉伸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验收方法:
(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袭纹;
(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Ⅰ~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2、电阻点焊: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
热轧钢筋点焊做抗剪试验,试件为3件,长度一般≥600mm;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做拉伸试验,试件为3件,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3、电弧焊: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类型、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4、电渣压力焊: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在现浇砼框架结构中,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批。
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00mm)。
验收方法:
(1)接头焊包均匀,不得有流疱、裂纹,焊包自钢筋表面至其外边缘宽度≥2mm,厚度≥4mm;
(2)焊接时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其零线不得接在构件主筋上;
(3)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4)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备注:对焊接检验报告复查时,其焊接的力学性能必须大于或等于其原材的力学性能。本现场暂时未使用到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及钢筋气压焊,因此不予赘述。)
三、水泥、砂石
1、水泥
水泥进场验收: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及验收方法: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批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试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备注:委托单位填写检验委托单时应逐项填写以下内容: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另注:水泥的强度报告一般先出3天强度报告,但28天强度报告,仍应要求施工单位报审,负在3天强度报告后。)
2、砂石
以400m3或600t为一个检验批,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取样方法:在料堆水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各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砂子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石子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砂子为 30Kg,石子为 40Kg。
四、砼配合比
砂石、水泥送检的同时,进行砼配合比、砂浆配比的检验工作,一般是与砂石、水泥检验报告同期出示。在第一次使用配合比搅拌砼或砌筑砂浆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标养试件(标养条件: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90%,试件间距为10~20mm),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五、建筑砂浆
1、水泥砂浆
验收方法:根据砂浆配比,对所搅拌的砌筑砂浆用砂的粒径、水泥用量、搅拌时间、砂浆和易性等进行检查验收。
取样方法:每一楼层或每250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应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砂浆立方体(70.7mm立方体)抗压强度试块一组六块。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
做好的砂浆试块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进行“标养”(标养的条件是:水泥混合砂浆养护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60%~80%;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养护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90%以上;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当工地现场无“标准养护”时,可采用自然养护,或及早地将试模送往实验室进行“标养”(试块不得受震动)。
制作和送检试块时,均须持有见证员参加见证,试块送到实验室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写明使用部位、砂浆种类、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制作日期、配合比、稠度、养护条件等,检验报告出示后,不得要求更改有关内容。
监督砂浆试块制作注意事项:
1、制作砌筑砂浆试件时,应将其铁底模废弃不用,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脱模剂。
2、放在砖的湿纸应为湿的新闻纸,砖的表面应平整。
3、振捣时,其捣棒应为(直径为10mm,长350mm的钢棒,端部磨圆),均匀由内而外螺旋方向差捣25次。
六、墙体材料
根据砖和砌块的生产方式、主要原料以及外形特征,砖和砌块可分为蒸压灰砂砖、烧结多孔砖等。
取样方法:
1、蒸压灰砂砖
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也为一批,但不得少于2万块。
强度检验的样品,从尺寸偏差、外观合格的样品中按随机抽样法抽取3组共15块(每组5块)。其中2组进行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检验,一组备用。
2、烧结多孔砖
每5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时仍按一批。
强度检验的样品,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中按随机抽样法抽取,共15块。抗压强度、抗折荷重检验各5块,备用5块。
七、基本回填材料
土作为常用基础回填材料,在建筑中被广泛应用。
取样方法: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地区或现行标准执行。
1、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取样
(1)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
a、柱基回填:抽取柱基总(个)数的10%,但不少于5个;
b、基槽和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1组,但每层不少于1组;
c、基坑和室内回填:每层按100-500m2取样1组,但每层不少于1组;
d、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m2取样1组,但每层不少于1组。
(2)灌砂或灌水法的所取数量可适当减少。
2、依据上海市标准《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取样
(1)整片垫层
a、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 m2布置一个。
b、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 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a、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b、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
a、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b、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备注:1、现场取样必须是在见证人的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时通过资格考核。
2、在见证人员陪同下,送样人应准确填写下述内容: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验项目、设计要求、现场土样的鉴别名称、夯实方法、测点标高、测点编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填单日期、取样人、送样人、见证人以及联系电话等。同时还应附上测点平面图)
八、砼工程
取样方法:
(一)主控项目
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实验报告。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二)一般项目
1、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监理工程师应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剂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 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备注:
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3、对大面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Ⅳ 建筑工程那些建筑材料规定取样送检,依据的什么规
建筑材料(见6.附件)取样送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的约定。
1.按有关规定,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时,既要对其出厂合格证等随附资料和产品外观进行检查,也需要对产品(材料)抽样送检。抽样检验分为自检和见证取样和送检。属于自检性质的,施工单位可单独取样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Ⅵ 请问,建筑材料送检,有什么规范可以查看么
这个去当地质监站窗口一问便知道了。窗口有资料可以索取,基本上内都备有这方面容的小册子,小册子上都列出了什么样的材料怎么怎么取样,送多少,要什么人签字等等的程序。
您索取到了这小册子或其它资料,一定得细细的读,研究,并与监理工程师沟通一下。
对了。甲方委托了质检站后,此质检站还有一次上门的对接,这个时候,也是咨询,请教的好时候。不要错过了。
没有这么一本规范来规定这方面的东西的,送检的有关条款都在不同的规范中,有些还不好操作。要与当地的质检站的一些作法相配套才可以。如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有关于水泥,钢筋,等的送检要求,楼主不妨翻翻。还有好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都有相应的条款。也一并找来翻翻吧。
Ⅶ 那些建筑材料规定取样送检,依据的什么规范标准
取样规范标准依据以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
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
取样内容:
(一)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二)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三)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四)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五)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外窗;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燃历拦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皮胡
(十烂逗四)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Ⅷ 建筑工程送检材料的规定是什么
建筑材料送检是按【建筑施工手册】中规定送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手册》中规定送检。
Ⅸ 请问建筑工程试验原材取样规范各种材料多少量取一组
太多了,怕是要写好几页。建议你去建筑书店买一本取样的规范,好像才5元,就是那种白皮书。又经济适用,而且不会错。
Ⅹ 建筑材料规定取样送检,依据的规范标准是什么
取样规范标准依据以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
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
取样内容:
(一)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二)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三)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四)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五)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外窗;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四)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