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预缴建筑业预缴税已经预缴个税后,农民工工资超过5000的还要交税吗
需要的,这是法律,人人要遵守,超过五千元的部分交百分之三。
B. 建筑业异地预交增值税按2%预交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和印花税是按多少计算税率
印花税是万分之三,
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额不超过36000元部分税率为3%。
C.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同时带征工薪个税如何处理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D. 开建筑业发票已经预缴个税后发放农民工工资超过5000还要交税吗
个人所得税中工资、劳务报酬类应该是按照发放周期每次预缴一次,预缴后超过基本线是很正常的,不用担心,每次年会有一次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 建筑业外地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需要计提吗
外地开票为要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原因:这里的个人所得税,不是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专税,而是按照个体工商户来属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异地建筑业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以后,项目部员工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 )第六条“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设置会计帐簿,健全财务制度,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未设立会计帐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据以征税。” 对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按照《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实行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及征收率如下:建筑安装业:1%”的规定执行。 因此,在代开建筑安装发票时,要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
F. 建筑行业在异地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规定,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重复征税。
(6)建筑业预缴个税扩展阅读:
一、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
二、会计调整业务的税前扣除要点
(一)备案制: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应当将变更或更正的性质、内容和原因等在变更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从目前减轻纳税人办事流程的政策方向上,应尽量减少备案,而采取增加企业信誉的制度。
(二)合理性:企业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应当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对有证据表明企业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造成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税务机关既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政策的执行者,所谓的“合理”对于税务机关的操作空间比较大,而对于纳税人就比较难把握。
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企业在刚成立时往往会将折旧年限拉长,以减少当期的成本和费用,不然可能当年的税收都不能弥补亏损;而在盈利时,就将折旧年限缩短,折旧变大,成本增加,纳税变少,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就会对企业进行调整。
企业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应当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商业目的较为典型的例子就是财务软件,应该是记入当期费用还是无形资产?形资产的折旧年限最低是十年以上,而财务软件又具有无形资产的性质,但如果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企业也可以将折旧年限缩短到两年,但需要进行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税前扣除
G. 建筑业异地预缴个人所得税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建筑业异地预缴个人所得税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H. 建筑企业文纳的预缴个人所得税如何列支
建筑企业缴纳的预缴个人所得税,从法理上来讲,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因为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承担的,公司只是代扣代缴。
I. 建筑业预交个税承包经营所得
一是在工程所在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回机构所在地后会不会重复征税;二是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面分别回答。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规定,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重复征税。
二、个人所得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税前扣除。原因如下: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个人,企业只是行使扣缴义务,并没有承担税款,因此不能扣除。
2、企业如果为个人承担个人所得税款,这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第(八)项,即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同样不能在税前扣除。
J. 建筑企业外地施工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一、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3、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4、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规定:
1、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0)建筑业预缴个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