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共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有哪些
公共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可参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整理(公共建筑项目)
公共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应注意如下10点:
(1)在实际工程中、有时因功能需要,必须在顶棚和墙面上局部采用些多孔或泡沫塑料时,为了减少火灾中烟雾和毒气危害.其厚度不应大于15-,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2)无窗房问发生火灾时,火灾初起阶段不易被发觉,当发现起火时。火势往往已经扩人;室内的烟雾和毒气不能及时排除消防人员进行火情侦察和扑救比较困难。因此,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问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因其内部存放着大量易燃的珍贵图书、资料和文物,故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级的装修材料。
(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使用不低于B级的装修材料。
(5)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均系各类动力设备用房,为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这此设备都能正常运转。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八级装修材料。
(6)为确保建筑物内的纵向疏散通道在火灾中的安全.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7)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因这些部位空间高度很大,有的上下贯通几层甚至十几层,一旦发生火灾时.能促使火势迅速向上蔓延,给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造成很大困难,所以,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厂B级的装修材料。
(8)挡烟垂壁的作用是减慢烟气扩散的速度。提高防烟分区排烟口的吸烟效果。发生火灾时,烟气的温度可以高达200℃以上,如与可燃材料接触会生成更多的烟气甚至引起燃烧为保证挡烟垂壁在火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制作。
(9)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等)上下贯通整个建筑物嵌缝材料也具有一定的燃烧性,为防止火势纵向蔓延.其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级的装修材料。
(10)为防止配电箱产生的火花或高温熔珠引燎周围的可燃物和避免箱体传热引燃墙面装修材料,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Ⅱ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450号
现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2.1、3.2.2、3.2.7、3.2.8、3.3.1、3.3.2、3.3.7、3.3.8、3.3.10、3.3.11、3.3.13、3.3.14、3.3.15、3.3.16、3.3.18、3.4.1、3.4.2、3.4.3、3.4.4、3.4.9、3.4.11、3.5.1、3.5.2、3.6.2、3.6.6、3.6.8、3.6.10、3.6.11、3.7.1、3.7.2、3.7.3、3.7.4、3.7.5、3.7.6、3.8.1、3.8.2、3.8.3、3.8.7、4.1.2、4.1.3、4.1.4、4.2.1、4.2.2、4.2.3、4.2.5、4.3.1、4.3.2、4.3.3、4.3.5、4.3.6、4.4.1、4.4.2、4.4.3、4.4.4、4.4.5、4.4.6、5.1.1、5.1.2、5.1.3、5.1.6、5.1.7、5.1.8、5.1.9、5.1.10、5.1.11、5.1.12、5.1.13、5.1.15、5.2.1、5.3.1、5.3.2、5.3.3、5.3.4、5.3.5、5.3.6、5.3.8、5.3.9、5.3.11、5.3.12、5.3.13、5.3.14、5.3.16、5.3.17、5.4.2、5.4.3、5.4.4、5.4.5、5.4.6、6.0.1、6.0.4、6.0.6、6.0.7(3、4)、6.0.8、6.0.9、6.0.10、7.1.1、7.1.2、7.1.3、7.1.5、7.1.6、7.2.1、7.2.2、7.2.3、7.2.4、7.2.5、7.2.7、7.2.9、7.2.10、7.2.11、7.3.5、7.4.1(1、4、5、6)、7.4.2(1、2、3、4)、7.4.3、7.4.4、7.4.10、7.4.12、7.5.2、7.5.3、7.6.2、8.1.2、8.1.3、8.2.1、8.2.2、8.2.3、8.2.4、8.2.5、8.2.6、8.3.1、8.4.1、8.5.1、8.5.3、8.5.4、8.5.5、8.5.6、8.6.1、8.6.2、8.6.3、8.6.4、8.6.5、8.6.9、9.1.2、9.1.3、9.1.5、9.2.2(1、2、3)、9.3.1、9.3.3、9.4.1、9.4.3(3)、9.4.5、10.1.2、10.1.3、10.1.4、10.2.2、10.2.3、10.3.2、10.3.5、10.3.6(1)、10.3.8、10.3.9、10.3.10、10.3.12、10.3.17、11.1.1(1、2)、11.1.3、11.1.4、11.1.6(1)、11.2.1、11.2.4、11.3.1、11.3.2、11.3.4、11.3.5、11.4.1、11.4.2、11.4.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Ⅲ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1版目前没有颁布,执行的仍是2006的2010年3月3日修订版。
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重点内容解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介绍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条款和全面修订的主要内容都有什么呢?下面小编来简略整理归纳一下。
一、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基本思路
防火的基本思路即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火灾风险,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
建筑防火工作,是城市综合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过程环节。
主要从六大方面解读:建筑的总平面布局方面(处理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建筑结构的耐火及防爆等方面。;建筑物内部的平面布置方面;控制建筑内危险物品及容量;设置灭火设施和便于扑救及逃生的消防设施;其他措施;如建筑物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等的防火措施,以及提高工艺设备本质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3.防火的设计方法
最基本的,就是按照现行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目前个别项目是运用火灾工程学的知识,对照现行的规范,进行性能化设计。
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全面修订的主要内容
现行规范第2-7章主要是建筑方面的防火规定,其中第三-五章根据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不同功能特点,分别对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防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设置等防火方面分别做了规定;第6章对消防车道的规定;第7章是建筑构造的防火规定。第8、9、10章是对消防给水系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火灾报警和电气等设备方面的防火规定。
修订稿共分十二章,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附录A。
1、重点协调了本规范自身及其与国家其他有关规范中有关条文的规定,调整了规范的使用范围,将无窗建筑、地下民用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的防火设计纳入本规范。
2、将原规范附录一“名词解释”修改为“术语”一章,并对原名词解释作了删除、补充与完善。
3、对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作了部分调整,并对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与燃烧性能分别进行了规定,编入相应章节中,进一步明确了钢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4、对原规范章节的编写进行了部分调整,将原“仓库”一章中有关仓库的规定,与“厂房”合并;其余内容,单独编入“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一章;对“厂房的防爆”作了修改和补充;调整了部分厂房的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5、在“民用建筑”中补充了商店疏散人员的计算原则和有关燃油、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要求、对居住建筑和商店的面积作了调整、等。
6、对“消防车道”的设置作了部分修改与补充。
7、补充了建筑幕墙、建筑中贯穿管道及其部位、防烟楼梯间和封闭楼梯间、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等的防火要求。
8、对室内消火栓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部位作了修改和调整;增加了泡沫灭火系统和厨房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删除了蒸汽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9、增加了“防烟与排烟”和“城市交通隧道”二章。
10、对防火阀和通风管道的防火要求作了修改。
11、调整了有关自动报警装置的设置范围和消防用电线路的防火要求。
12、将原规范附录二“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附录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附录四“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移至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中,并补充了部分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删除了防火门和防火窗的列表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更多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土巴兔学装修。
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哪些
一般情况来说,我们对于房屋安全方面的关心不外乎与两点,一点是关心与抗震方面,一点是关心防火方面。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是处于地震地带,因此在些平原地区就不需要过分的关心地震方面的问题,只是对于防火问题需要你十分关注,因为火灾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为了保证住宅建筑的防火安全,国家特定制定了一些防火上的规范,下面让小编我带领你们了解一下一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对于建筑的材料,建筑的规划,一些防火的措施,一些疏通的建筑,灭火的设施等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性的要求。
首先应该使用一些耐火的建筑材料进行施工,对于耐火的等级也分为了一二两个等级,对于高层建筑需要其耐火的等级为二级,而对于其地下室要求有一级的耐火等级。在一些特殊的地方需要使用不燃烧的材料,比如在窗槛墙和窗间墙处可以使用不能够燃烧的材料进行填充,在一些需要达到耐热等级的地方可以使用难以燃烧的材料进行填充,比如直接在墙体内填充,这样就能够达到规定的目标。
需要有合理的防火救火建筑,在建筑的楼梯、电梯、走廊处,应该设立防火区,可以直接设立防火卷闸门。在每层的建筑中应该设立火警报警器、自动喷水救火系统,并且在每个楼层合适的位置设立消防栓,如果不能够设立消防栓的应该在适当的位置设立灭火器以防火。
在建筑物的附近要确保消防车能够及时的赶到,并且要有超过4米的消防车专用道,并且在消防车道内不应该有任何阻拦的设施,包括一些树木和线路管道。在消防道附近还需要有消防水池或者天然的水源以供消防车的取水,并且在消防车道的尽头要设立一个回车道,以方便消防车的回转。
对于高层建筑来说,每层的安全出口需要大于两个,这个可以根据户型来决定安全出口的个数。如果是高层公共建筑就需要修建双向疏散或或者是袋形走道,并且这两种走道要严格的安照规定。
以上就是建筑设计防火的一些规范,小编在这里只是简略的为你介绍了其中的一些知识,如果你对于建筑防火的规范还存有好奇心,可以查阅相关的详细资料进行阅读。
Ⅵ 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问题
1、指可燃液体的储罐,一般是钢制的
2、冷却水主要是防止燃烧罐或邻近罐发生爆炸的,起降温作用
Ⅶ 居民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抄规袭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什么区别,已无现实意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换言之: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基础上,整合修订成一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Ⅷ 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问题
不冲突,围墙和建筑距离不小于5米只是针对厂房而言,比如楼主设计的厂房在围墙内,围回墙另外一边可能是厂答房,也可能是民用建筑,可能是多层也可能是高层,要根据建筑性质及层数确定围墙内的建筑和围墙外的建筑的防火间距!
Ⅸ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你做设计防火规范二零一吧应该去网上搜寻一下或者查看二零一八防火规范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