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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期定额

发布时间:2020-11-30 17:26:57

① 谁有《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计算方法与使用》

《全国统一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袭》是住建部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②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16有什么用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内区,分别制定工期定容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市、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各施工条件,本着平均、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的,工期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计划和考核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依据。

③ 发包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 出自哪个文件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30号令)

第二十七条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四、《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112号文)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工作。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工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要求的施工工期,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还应载明施工标准工期。施工标准工期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计算确定。因工程特殊无法计算施工标准工期的,可参考已完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无类似工程参考的应根据工程规模、结构、施工难易程度等合理确定。

④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计算方法和使用》pdf版

我电脑里就有,但着实不喜欢你的口气,所以免谈。

⑤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的概述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
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由建设部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建筑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所需消耗的时间标准。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各施工条件,本着平均、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的,工期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计划和考核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依据。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和施工工期定额的区别
前者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工期以月计;后者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工期以天计。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市、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工期计算方法
无地下室工程: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0.00以下工程:
有地下室工程: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0.00以上工程:按±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总工期:按±0.00以下与±0.00以上工期之和计算;
影剧院、体育馆工程:不分±0.00以下、以上,按整体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装修工程工期:不分±0.00以下、以上,按装修部分建筑面积和计算。
工期定额的选定
发包方将全部内容进行发包,应执行单项工程工期;若发包方将工程的结构、装修等分段进行发包时应执行单位工程工期。
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单位工程分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其中±0.00以下结构工程工期包括:基础挖土、±0.00以下结构工程、安装的配管工程内容;±0.00以上结构工程工期包括:±0.00以上结构、屋面及安装的配管工程内容。装修工程工期包括:内装修、外装修及相应的机电安装工程。
临界工期的确定
住 宅 工 程: 定额总工期 × 80%
高层建筑工程: 定额总工期 × 75%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定额总工期 × 80%
定额工期的调整
[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文]
单项工程:
±0.00以下工程 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
±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均按2000年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单位工程:
±0.00以下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
±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工期定额对群体工程的规定
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2个乘0.2系数;加3个乘0.15系数;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⑥ 工期定额的建设工期与施工工期

建设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独立的单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所耗用的时间总量。一般以月数或天数表示。它从开工建设时算起,到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时停止。但不包括由于决策失误而停(缓)建所延误的时间。
施工工期一般是指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从开工到完工所经历的时间。施工工期是建设工期中的一部分。如单位工程施工工期,是指从正式开工起至完成承包工程全部设计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全部有效天数。

⑦ 建设工程招标中的中标工期和定额工期分别是什么意思两者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不是很具体。你说的中标工期应该是合同工期吧,定额工期是按照《工期定额》计算出来的工期。合同工期是要求实际完成的工期,而定额工期只是参考,一般也用来计算赶工措施费。具体的计算工期见当地造价部门给的计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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