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营改增后建筑工程的税金怎么计算
营改增以后建筑工程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税率为11%。建筑业“营改增”,涉及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施工企业的实际税负很可能会增加。
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的计算公式不变。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主材价差、主材费(或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并以此为基础计算计入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国家依照法律条例规定,向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生产经营者征收的财政收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中做出规定,“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Ⅱ 建筑业增值税如何计算,建筑业增值税如何计算知识
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建筑企业: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销项税=含税价÷(1+10%)×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
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方法(通常是《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定开工时间为2016年5月1日前的老项目、清包工项目、甲供材项目)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
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3%)×3%;
跨区域施工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0%)×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Ⅲ 建筑业增值率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分别为:11%和3%。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Ⅳ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后税率怎么算
建筑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不含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按下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一般纳税人发生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四)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五)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Ⅳ 建筑业营改增后附加税怎么计算
建筑业营改增后附加税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附加税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5)建筑业增值税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附加税税率:
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12万户试点企业中,对3.5万户一般纳税人而言,
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附加税
Ⅵ 建筑行业增值税怎么算的
一、税率和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税率为11%。
(二)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三)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二、计税方法的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即:适用3%的征收率。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1、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即含税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2、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四、进项税额
1、进项税额是与销项税额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境外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无形动产,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在180天内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3、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部分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项目及解释参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5、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6、一般纳税人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
五、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建筑业增值税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国务院总理2018年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机构重置、职能调整按时到位;讨论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税收关系着国家的“钱袋子”,更关系着每个纳税人的“钱包”。每一项税制改革都牵动着人们的神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税制改革的内容。
减税降费成为2018年宏观经济领域的一大热词,据新京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去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至少有10次提及了减税降费的相关内容。
数据显示,税制改革成效已经显现,2018年我国通过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出台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关税总水平等措施,实现了全年减税降费约1.3万亿元。
1月15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减税降费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2019年在2018年减税降费的基础上,还要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去年减税超万亿 增值税税制将再优化
Ⅶ 请问建筑增值税怎么计算,比如我这个月有一笔工程款 100万,其 中材料
增值税销项税=工程款/1.11×11%,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例如一个项目中标价是100万的项目,则增值税销项税=100万/1.11×11%=9.9099万元。实际工程造价=100万-9.9099万=999990.09万
既然是价税分离,假设这个项目的实际造价,不含税的造价为X,要交的增值税就应该是X*10%,不含税的造价乘以10%才是要交的增值税,那么X+X*10%=中标价格,公式演化一下就变成:X(1+10%)=中标价格,这个时候在演化下:1.1X=中标价格。
所以增值税销项税=100万/1.1×10%=9.0909万元。
(7)建筑业增值税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跨县(市)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筑业增值税管理与会计实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销项税额
Ⅷ 建筑业如何核算增值税税负
增值销项率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回。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
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增答值税税率一般与增值税扣除税率同时使用才能按增值税“扣税法”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Ⅸ 建筑业增值税的计算(给个计算过程公式)
销项税=销售含税价÷(1+税率)×税率
=6000÷(1+10%)×10%=545.45
进项税=购进含税价÷(1+税率)×税率
=3000÷(1+6%)×6%=169.81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545.45-169.81
=37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