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哪些要求
1.建筑来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源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资料编号: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GB 50300--2001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Ⅱ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
中文词条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英文词条名:
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表31-5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Ⅲ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规范最新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这两部规范应内该是近容两年的有关施工质量验收的最新规范,更多规范我推荐你到我一直在用的众智资源上搜索一下
Ⅳ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内验收规范(gb50202-2002)容.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Ⅳ 建设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Ⅵ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按哪些要求进行验收
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内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容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资料编号: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GB 50300--2001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Ⅶ 简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1、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2、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宜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3、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4、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划分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7)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0.8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
方案中选取: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