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资质即为某些特殊行业里为从事经营范围内的活动所需要证明的文件,资质的高低决定着本企业完成工程项目的实力,如果一个特殊行业的企业如果只有营业执照而没有取得相关的行为资质,同样也是不能进行承接工程项目的。诸如建筑业企业就需要资质,并且根据资质等级的高低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承揽所其能建设的工程项目。如果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公司,就需要时刻关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内容,随着政策的变化,其相关的内容也是在不断健全完善着,那么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都有哪些呢?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在2015年1月2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重新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并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只有建筑企业才能有资格申请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所谓的建筑企业必须是从事承接工程的建设、改建等土木或建筑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了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的等级为最低,同时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只能是从最低级开始,并且刚刚申请的建筑业资质会有一年的暂定期限,如果在一年的暂定期限还有没承接到相应的工程项目时,资质就会被撤销,在没有承接到工程建设但是有与相关工程的意向书时,还是可以继续申请一年的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如果暂定期过后建筑企业有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以根据公司的注册资金及相关人员的技术要求,申请三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的资料,交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大约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下来后分为一个正本和副本,资质的有效日期为5年。如果资质证书中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一个月内去当地的工商部门去办理资质证书的内容变更,如果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到期时,需要在资质到期的前三个月前就到相关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建筑业企业必须在资质的规定范围内承接相关的工程项目,不可以超出资质范围之外,对于违返规定的发证机关是可以有效对资质进行撤回、吊销的。如果建筑业企业提出公司注销时,应当先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后,再办理公司其他证件的注销。
②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办理建筑资质呢
一、建设工程施工来企业资质证书审批条源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 建筑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有什么条件
你好,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如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3、自2016年11月1日起,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3、自2016年11月1日起,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④ 建筑施工资质如何办理延期
建筑企业办理建筑资质延期具体需要的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正本复印件
五、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七、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九、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十、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十一、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十二、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十三、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⑤ 各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条件: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资质申请流程
1.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五、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6.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 7.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 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 申请特级资质的,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提供材料。 * 企业还应提供反映近期的资产状况的财务报表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资格证书),按一、二级顺序填写; 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的缴费收据,新成立企业不足6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批准后的所有月份的缴费收据和全部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按照工程、经济、会计、统计顺序,由高级到中级再到初级依次填写,专业填写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 3.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四)、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 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2.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应体现技术指标); 3. 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图纸资料,反映造价指标的经注册造价师审核的工程决算资料等。
⑥ 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
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为:
1、注册类:一、二级建造师(矿山,房建,市政,机电,公路,水利水电);一、二级建筑师;结构师;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建设部、水利、交通);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航道、水利水电);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给排水、动力);
注册电气(供配电、发输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评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物业管理师等。
2、职称类:初、中、高级暖通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电气自动化,造价工程师,照明工程师,岩土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概预算,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
园林工程师,市政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电力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工民建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室内设计工程师,防护防化工程师等专业。
(6)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工作内容分类:
A资质核定 B资质升级 C资质增项 D资质延续 E资质变更
A、资质核定
1、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申报材料
一级资质标准,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⑦ 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依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筑企业对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动态监管的重要内容。电子资质证书的应用有助于资质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化监管:不同于仅凭企业报送资料进行资质申请与年检核定的认证工作,通过同步电子资质证书所对应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资质管理部门能够实现对于市场主体资格的动态管理,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不难发现,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电子化,能够实现资质证书管理以及资质应用规范的优化,对于证照使用管理有着深远的战略意义——电子证书的应用不仅意味着发证流程的透明化、行政成本的最小化,还意味着伪证假证的无处藏身,以及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随着2017年9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首张电子证书在江苏省的诞生,各资质证书的电子化试点工作正逐步开展。期待越来越多地区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早日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建筑管理再升级。
⑧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质量与安全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对于项目质量与施工安全的控制,是整个施工阶段的主要和重点风险管控内容。为实现质量与安全控制目标,施工企业应重视以下两方面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
做好施工准备的控制
施工项目部及时索取工程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设计图纸的学习和审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施工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形成会审记录;编制能指导现场施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主要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计划,分解和确定各阶段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确认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内容、标准。
严格工程材料的采购使用
各类工程材料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采购和使用的工程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规定。要严格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进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需复试检测的建材必须经复试合格才能使用;使用进口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我国相应的质量标准,并持有商检部门签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同时,还应注意设计、施工过程对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合理选用,不能混用。
及时修正工程质量问题
对发包方、监理方、设计方后者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相关措施;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产品,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有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安全生产控制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按照“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工程”的原则,制定每一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安全目标,将相关质量、安全责任到人,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的监控重点。
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对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交底;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单独设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与安全防护服装;设立专人监察施工人员防护用具佩戴、使用;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机械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