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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抵扣

发布时间:2020-11-28 15:51:16

1. 营改增后取得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1.建筑业营改增后,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2可以.抵扣项目: (1)建筑公司提供的劳务的进项税(含包工包料的工程款) (2)买材料的进项税 (3)日常办公费用的进项税(办公用品、水电费等)

2. 建筑业有哪些税种可以抵扣

办公用品
17%
电子耗材
17%
修理费
17%
车辆租赁费
17%
印刷费
13%
水费/电费
13%/17%
房屋租赁费(对公)
11%
物业管理费
6%
邮电费
11%
咨询费
6%
会议费
6%
培训费
6%
住宿费
6%
劳务派遣服务费
6%
公路通行费
3%/11%
不能抵扣的项目:1、职工福利费,如节日物资,即使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
2、业务招待费
3、差旅费(住宿费除外,餐费不可抵扣)
4、工资支出
5、用于免税项目支出
6、供应商无法提供抵扣凭证的普票。

3. 建筑业营改增老项目怎么抵扣

一、如何定义,因为“营改增”而产生的一些新、老项目?
因为建筑行业的特性,“营改增”作为一种改革新产生的税率,必然会牵涉到“营改增”正式公布之前签订的合同,以及公布之后签订的合同,也就是小标题所谓的新、老项目。
根据业内专家研究和现有的各类信息,新、老项目划分为四种情况:
营改增之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但是,没有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导致了工程未动工,营改增之后,才办理了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正式动工的项目,叫做新项目。第一个标准是以工程施工许可证为标准的。
营改增之后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的项目叫做新项目,所以第二个标准是以合同为主。
营改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项目,营改增之后继续施工的项目,叫做老项目。
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营改增之前没有办理任何的合同,包括工程施工等法律手续,但是工程已经正式动工了,营改增后再补办有关的合同、工程施工规划等一些手续的工程,这还是叫做老项目。
二、新、老项目归类完毕之后,必然会涉及到“营改增”过渡期,建筑企业新老项目如何衔接?
营改增之前采购的建筑施工材料已经用于工程施工项目,但是,拖欠材料款,营改增后,才支付供应商的材料款,而获得了供应商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
营改增之前,施工企业购买的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其他存量资产,但是一次未获得对方开据的发票,等到营改增以后,才获得以上资产供应商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
营改增之前已经完工的施工项目,但是未进行工程结算,营改增后才进行了工程结算,收到了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建筑企业继续按3%交营业税,继续开建安营业税发票。
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施工项目,而且,进行了工程结算,但是业主一直拖欠工程款,营改增后业主才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继续按3%交建安税,开建安发票。
营改增之前已经完工以及营改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项目,营改增之后继续施工的项目,可能有两种方法处理,第一,继续按照老政策执行,就是按3%上建安税,第二,执行3%的税率简易增值税。这两种到底是哪一种?以相关文件出来为准。
营改增之后,新老项目交替出现,共同经营,共同生产的情况下,必须要分开采购,分开核算,分开决算,也就是说,营改增后老项目产生的增值税的进项税,不可以在新项目进行抵扣。

4. 建筑业简易征收可以进项税额抵扣吗

建筑业简易征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版业税改征权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建筑业增值税怎么抵扣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收到的发票内容应完整,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省、县(市)区及***项目,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3、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5)建筑业抵扣扩展阅读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4、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税率

6. 建筑业增值税抵扣细则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或细则,关于抵扣问题都是按照财税2106第36号文件附件一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工程总包,分包怎样抵扣

建筑行业营改来增后分包人如果自是一般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开具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总包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只能开具建筑业增值普通发票,总包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1. 建筑业具有关联度高、带动性强、辐射面广的特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确保建筑业税制转换平稳,国家出台了多项过渡性政策。但受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历史做法等影响,建筑行业在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 建筑行业就是一个围绕建筑的设计、施工、装修、管理而展开的行业。城市建筑是构成城市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建筑不仅仅只是一个供人们住宿休息,娱乐消遣的人工作品,它从很大的方面上与我们的经济、文化和生活相关联。

8. 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增值税应该如何抵扣

今年5月1日之后税率下调
建筑服务业之前的增值税税率为11%,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5月1日之后,建筑业税率调整为10%,货物销售税率调整为16%。但是,税率的下调没有改变增值税的抵扣原理,税负会比之前略有小降。“歌照唱,舞照跳,一切照旧”,本质上换汤不换药,其他现行政策依然适用。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甭管什么行业,增值税计算原理是一样的,这点没有什么异议。以下三个核心公式搞明白了,建筑业增值税计算也就水到渠成,一点也不复杂。
①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②销项税=含税销售额÷(1+10%)*10%
②进项税=含税进项额÷(1+税率)*税率
建筑业的进项比较广,进项税率也比较多。既有6%的现代服务业比如劳务派遣、鉴证咨询等,又有10%的分包的工程进项,还有16%的设备租赁、原材料购进。当然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减增值税。可以说,建筑业进项包罗万象,税率从3%到16%都有涉及。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作为进项抵扣。话又说回来,不在乎是否可以按照规定抵扣,问题的关键仍然在于建筑业公司能否获得足够的进项。大家都知道要尽可能取得进项发票,才能减轻自己交的增值税。回答这个问题,告诉你这样税务税务筹划,但实际情况还是不能全部拿到进项税发票。
讲的再好,不如举个例子。建筑企业A承包一项工程,造价100万元。购进建筑材料20万元,支付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30万元,租赁机械设备10万元,这些均取得专用发票。计算A缴纳增值税多少?
销项税=100÷(1+10%)*10%=9.09万
建材进项税=20÷(1+16%)*16%=2.76万
劳务派遣进项=30÷(1+6%)*6%=1.7万
租赁申报进项=10÷(1+16%)*16%=1.38万
进项税合计=2.76+1.7+1.38=5.84万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9.09-5.84=3.25万元

9. 建筑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务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他业务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9)建筑业抵扣扩展阅读:

发票是否能够抵扣,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受票方是一般纳税人

2、对应的采购业务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3、取得抵扣凭证。其中,抵扣凭证是指有抵扣联的专用发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没有抵扣联的,不是有效的抵扣凭证,因此,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建筑业截止到2016年3月未营改增,因此,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务不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开具建安发票,属于营业税应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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