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建筑意外伤害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内水坝、桥梁、港埠等容,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工业厂房、电站;公路、铁路、飞机场;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对于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以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为保险单元,各类建设工程均以合同总造价为保险费计算基础。
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1、所用条款: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被保险人:施工期间工地上的所有建筑施工工人(不需名单)
3、保险期间:建筑施工承建合同上的工期为保险期限
4、保险费率:以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为保险单元,各类建设工程均以合同总造价为保险费计算基础。
② 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涵哪些范围怎么收费和建工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异同
建工一切险是保的你的工程设备等财产以及因工程引起的第三方责任损失,注意哈,这个里面是不包含工程方(投保人)雇员滴;
建工团意险主要针对的就是工程施工方的工作人员,因意外事故(与工程有关)造成的人员伤亡,它是不针对第三方损失的;
至于收费,楼上的回答不全哦,如果监管部门没做要求,投保人可以自行在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上述险种,一般收费是根据工程性质以及工程大小来觉得保险费率以及各项承保条件的,基本来说民用或市政工程收费是比较低的,水电、高速等高风险工程收费会相对要高很多。
(2)建筑工程意外险扩展阅读:
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③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定义
1.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指的是: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与工程管理、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需按照国家建筑法要求,由所在施工企业对该类劳动团体购买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3.建工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建筑方根据自己的利益进行选择。一般保险费是根据施工人数或建筑面积或工程总造价三者选一来计算。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④ 建筑意外保险和建筑工程一切险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险种。 建工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是建筑工人,保险责任是当建筑工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时,平安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赔偿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死亡补偿或意外伤残补偿或医药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是工程本身,保险责任是当建筑工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的损失; 区别是很明显的,标的不同,被保险人不同,保费金额不同,保险责任不同,保险费的计算方式也不同,而且建筑工人意外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是强制保险;而建筑工程一切险不是强制保险;也就是根本是两回事。要说相同之处,恐怕主要就是都与工程有关,名称中都有工程两字。
⑤ 什么是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专的商业性保险。属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⑥ 建筑企业的建筑工程意外险是强制性要购买的吗
您好!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强制性保险,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版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权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一般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办理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单,否则施工许可证是不能办理的。
对于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以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为保险单元,各类建设工程均以合同总造价为保险费计算基础。
建筑意外险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手续要求在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办理,保险期限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投保有关信息必须告知被保险人,并以公告形式在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
⑦ 什么是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及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为了使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职工及项目部的后顾之忧,促使项目部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项目部承建的工程,各项目部必须为本项目部职工集体投保。
二、保险范围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项目部指派到施工现场以外从事有关活动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三、保额按保险合同执行。
四、保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暂定为1.00元/平方米。
五、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自保险项目部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项目部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停顿,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项目部接到书面申请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项目部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项目部确认同意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工程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六、各项目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将保费交到项目部安全科,由安全科统一办理保险手续。
七、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到保险项目部指定医院就医。
八、保险责任免除按保险合同规定执行。
九、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亡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项目部安全科及建设局安监站。由建设局安监站确认伤亡人员情况,并与保险项目部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
⑧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你好,为建筑工人办保险是一般是以团体投保形式,年限为一年。职业分类级别不同的工人,保额不同保费也不同。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按三种收费方式收费:
一、按工程合同总造价,费率约为2‰(每人意外伤害死亡伤残限额18万,医疗费用2万,突发疾病死亡6万)左右;
二、按建筑面积收费;
三按工人实际人数收费。
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收费,因不用考虑人员变动、工期长短,收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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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建筑工程一切险包含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吗
建筑工程一切险不包含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的。建筑工程一切险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人员的伤害需要单独购买意外伤害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面向工程项目的业主、投资者和承包商,采用除外列明方式,为建筑工程项目物质损失部分提供一切险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 洪水、风暴、暴雨 雷击、飓风、暴风、地震、海啸。除此之外,还可承担业主或承包商依法承担的、由建筑作业所造成的对第三者财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的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因除外责任以外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在建工程物质损失,以及与建筑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工地内或邻近地区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发生风险导致工程施工人员身故、伤残和医疗的保险事故。
建筑工程一切险责任范围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由于震动及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以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1)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3)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4)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与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又什么区别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团体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可以采取团体方式投保。是商业保险。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指的是: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与工程管理、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需按照国家建筑法要求,由所在施工企业对该类劳动团体购买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