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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发布时间:2020-11-27 11:44:58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注意哪些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它的质量与工程的整个项目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的双方,也就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而制定的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一种协议。这个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施工过程中的一种依据。建筑施工的企业必须要围绕着这个协议的规定开展。在具体施工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因为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保障施工的质量,确保一定的经济效益。

在现在的建筑市场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首先很多的企业对于合同管理的体系和制度建设都不是非常的重视,管理的程序非常混乱,有些制度根本得不到实施,很多的步骤也存在缺失的现象,所以需要加强对于这一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控制。


另一方面,合同的内容也存在不少的问题,比如其中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或者两者不相对应,违约、赔偿等比较重要的方面规定不是很全面,存在的规定很多还得不到实施。整个的合同的公正和公平得不到体现。现在的建筑市场是一个买方市场,所以两者是处于不平衡的状态,承包方为了获得工程的承包权,只好委曲成全。


面对现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首先要把相关的管理结构和机制加以健全,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出台了招标法,但是如果不加以变通的话,反而达不到最佳的效果,所以原则上一定要严格遵守,但是形式上可以不拘一格。


采取措施的第二点,就是要把相关专业人才的素质有所提高,合同管理是一项技术活,所以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很多的专业知识,例如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等等。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之后,必须要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大产生纠纷时的救援力度。

合同管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那就是整个合同的细节部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对一些关键的要素加以注意,以防万一。

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命期从签订之日起到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而工程合同管理的生命期和项目建设期有关,主要有合同策划、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等阶段的合同管理,各阶段合同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策划阶段合同策划是在项目实施前对整个项目合同管理方案预先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设计,从合同管理的组织、方法、内容、程序和制度等方面预先作出计划的方案,以保证项目所有合同的圆满履行,减少合同争议和纠纷,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目标的实现。该阶段合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合同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专业合同管理人员配备。

(2)合同管理责任及其分解体系。

(3)采购模式和合同类型选择和确定。

(4)结构分解体系和合同结构体系设计,包括合同打包、分解或合同标段划分等。

(5)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设计。

(6)合同文件和主要内容设计。

(7)主要合同管理流程设计,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设计变更、支付与结算、竣工验收、合同索赔和争议处理等流程。

2.招标采购阶段合同管理并不是在合同签订之后才开始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基本上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投标阶段应保证合同条件的完整性、准确性、严格性、合理性与可行性。该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编制合理的招标文件,严格进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依法组织招标。

(2)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编制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

(3)做好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4)合同审查工作。

(5)组织合同谈判和签订。

(6)履约担保等。

3.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重点阶段,包括履行过程和履行后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1)合同总体分析与结构分解。

(2)合同管理责任体系及其分解。

(3)合同工作分析和合同交底。

(4)合同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等。

(5)合同变更管理。

(6)合同索赔管理。

(7)合同争议管理等。

⑶ 怎么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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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好合同管理需要认识到以下几点:

1)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是成本控制的基础

良好的工程成本控制离不开施工合同,一切成本控制的依据都是施工合同。我们通过合同交底分解项目任务,明确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会在施工中牵涉到的关键工序和工作等,同时将责任落实到特定的部门和个人。

2)工程合同的变更、索赔管理是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

合同管理中的变更、索赔是进行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所有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可能产生变更、索赔事项。从合同出发,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有理有据的提出变更、索赔,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变更可以让复杂的施工简单化,也可以降低高额的施工成本。

3)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体系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因而必须按照施工合同建立具有责、权、利有机结合的成本控制体系,将三者进行有机的结合。以工程合同文件为基础,从物资采购、人员工资、各施工工序的合理衔接等方面安排并控制施工程序,从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⑷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 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 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市场秩序。
第七条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
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
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7.设计变更;
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第九条 发包方可以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力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时,应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写进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应与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权限、责任一致。
第十条 承发包双方应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工期定额,确定相应的施工工期,以确保工程质量。没有工期定额的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合理工期。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要求,发包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方应严格按施工合同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应以定额和相应取费标准作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和双方协商合理确定合同价款,并按合同约定对价款进行适时的调整。
第十三条 发包方应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企业总承包,签订总包合同;但大型或专业复杂的工程也可分别发包给几个施工企业承包。
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对此,承包方需在分包现场派出具有相应资质的常驻人员,管理、监督分包方履行合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分包方行为造成违反总包合同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对施工合同进行以下管理: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策;
2.贯彻国家制订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组织推行和指导使用;
3.组织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指导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4.对施工合同签订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的行为;
5.制订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表彰先进的合同管理单位;
6.确定损失赔偿范围;
7.调解施工合同纠纷。
第十五条 发包方应加强施工合同的内部管理:
1.建立管理制度;
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或聘请监理单位及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监控承包方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承包方应自觉把合同管理作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内容,加强内部管理:
1.制订管理办法,建立严格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发包方须在施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草案,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4.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5.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6.双方驻工地代表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
7.工期、质量和合同价款等条款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第十一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查,提出意见。承发包双方应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报送,待合同符合要求后,正式签订施工合同。主管部门10日内不作答复,可视为该合同已符合要求,双方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和开户银行备案。
第十九条 凡不签订书面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报送审查、备案手续,不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意见修改文本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补办有关手续,或采取其他有关措施处置。
第二十条 在履行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建>市场秩序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出警告,或依法令其停止施工,或中止合同履行。发生后两种情况时,当事人双方应保护好已完工程,按责任各自承担保护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一方拒绝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经另一方提出要求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可依法采取措施,保证合同履行。
第二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签订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5日内将协议报送原备案机关。
第二十三条 当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在努力保持施工连续、不使工程质量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进行调解、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对假冒其它组织或他人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或将合同用于违法活动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第十三条规定将工程转包的,或有其他扰乱建>市场行为的,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还可给予当事人以必要的警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收回资格证书,或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服从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分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⑸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包括哪些内容

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⑹ 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作为建设工程的业主和/或业主聘请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合同管理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它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和风险控制方法之一,甚至,在某些时候优秀的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会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
同时,合同管理也对保护建设各方利益,完善和发展建筑市场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合同管理是业主和/或业主委托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重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管理应以法律为依据,只有以合法为前提进行合同管理,才能切实保障业主的根本利益,促进工程的顺利建设。
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括起来有两类,一类是包括物权法、合同法在内的民事商事法律,一类是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在内的经济法。合同管理人员应熟知以上法律并能能够较为熟练地应用,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从而才能保证条款的有效性。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和利益是业主最根本的利益,如合同条款因违法而无效,则业主的根本利益就没有任何保障了。
(二)合同管理应以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和突破点,保证建设工程在实现质量、进度、成本三大目标的前提下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
合同管理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的合同管理的方案,编制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合同条款,并且,工程在质量、进度、成本方面的目标应是包括合同管理工作在内的所有工程管理工作的纲领,任何合同甚至任何合同条款都应体现和贯彻以上目标,笔者认为只有如此,合同管理才会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出较大的推进作用。
(三)合同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减少甚至避免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预防是进行风险控制的有效方法之一,业主和/或项目管理公司应综合考虑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尽可能制定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法并体现在具体合同条款中。同时,应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具体,避免歧义和含糊。
(四)最大限度地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围中,使参与项目建设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共同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竣工和投入使用。
(五)作为业主或/业主委托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以最大限度保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以推进项目顺利建设为中心,尽可能实现包括业主在内的项目各参建方的共赢。
任何合同条款都包含了合同主体之间利益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建设工程的各类合同中,业主与其它工程参建方的利益不会是完全的对抗关系,也不可能是完全的一致关系,他们之间的利益通过各个合同条款表现出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特点。业主和/或项目管理公司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把握业主的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限,把握保护业主利益的恰当限度,笔者认为应以推进项目顺利建设为中心来商谈合同条款为宜,毕竟项目的顺利建设是实现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参建方利益共赢的唯一途径。

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包含哪些方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施工合同管理包括:施工合同的概念、施工合同的特点、施工合同的订立、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施工合同有关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中涉及的其它费用和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
共9个方面。

⑻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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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月29日,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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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1993年1月29日,建设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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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案

1、加强对参与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管理意识
建筑企业每年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增强企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使企业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为前提的依法经营思想,把工程合同管理放到项目质量管理、效益管理同样重要的位置。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经济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2、重视合同文本的制定工作
合同文本的制定应当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是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但每个建设项目都有特殊性、个别性,示范文本的内容不可避免的会有疏漏,所以在制定合同文本时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尤其是双方责任、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划分和处理方法,招投标的实质性内容,纠纷的处理,索赔的计算原则等,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
3、加强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要认真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理解条款的含义,确定能正确使用,为处理合同纠纷做好准备,特别索赔责任划分的条款,索赔的程序,索赔的计算原则。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涉及多个项目参与方,而建设项目又是特别的、大型的、专业性强、动态变化的,所以从企业管理人员至项目的合同管理员,都要正确的对待合同管理工作,要有足够的重视,不断的学习,增强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把工作做在前面,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保证工程合同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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