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业主不可以和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签施工合同,有什么法律依据
推荐答案如此垃,圾,楼主问题中的“业主”应该是指建设单位,对于商业楼盘来说也就是指开发商,是XXX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万科,万达这样的公司。之所以不能和劳务分包公司签施工合同,不是因为“业主”有没有资质的问题,而是劳务分包公司本身不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建设单位(业主)必须和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单位与建筑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劳务分包或者专业分包),这个规定在《建筑法》中会有体现,其他法规中也有涉及,但是记不清了,不知道推荐答案由谁来定,简直是误人子弟。
B. 劳务分包合同的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质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C. 如何审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专业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的区别
根据《合同法》及《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方,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方。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分包方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为法律所禁止。实践中,总承包人或者分包人往往将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来完成。此种情况下,如何认定分包方是违法的二次分包还是合法的劳务作业分包?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区别:
1、发包的主体不同。专业分包的发包方是建设工程发包人或者工程总承包人,分包人不能再次作为发包方进行二次分包。而劳务作业的发包方既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分包人。
2、是否须经工程发包人认可不同。《建筑法》第29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也就是说分包必须经发包方认可,或者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而对劳务作业分包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须经发包方认可。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第2款、第3款规定:“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可见,劳务作业分包并不以发包方的认可或合同的明确约定为条件。
D.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怎么填写
我也是不过我在网上看了好多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内容、方式、单价。
双方责任、质量要求、付款方式、工期要求、安全要求,基本上没了。。。。。还加个其他。。。你想加的
E.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可以和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F.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是什么合同
从上往下,从大到小的关系。
1、水岸花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内单位(开容发商)签订的
2、水岸花园项目某某工程(如: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专项工程分包公司和总包企业签订的。
3、水岸花园N6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施工企业和建筑劳务公司签订的。
4、水岸花园N6栋钢筋工程施工安装合同。施工队包工头和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