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纪检部门参加吗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不需要纪检干部参加。既然单位领导安排纪检干部参加验收,那就去吧。
❷ 建筑工程投标工作中纪检监察有什么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况。
(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执行告知制度的情况。
(四)招标投标活动在规定的交易中心进行的情况。
(五)招标人、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情况。
监察部门主要通过掌握以下情况,开展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一)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情况。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式、组织形式、招标公告的核准情况。重点监督招标方式的核准是否符合法规。
(三)资格预审的情况。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核准、资格预审情况,以及资格预审结果的核准、公告和发出预审合格通知的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存在抬高门槛或降低资质要求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核准情况。重点监督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和办法的公平、公正性。
(五)截标、开标情况。主要把握超过规定时间不得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数量在三家以上。
(六)评标委员会产生情况。其中,业主指定的评委不得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委的产生要做好保密工作。
(七)评标情况。评委评标必须独立、客观、公正;评标委员会必须及时提交评标报告。
(八)定标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人和中标条件公示2个工作日后,再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通知投标人。
(九)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合同条款应当与招标结果一致;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列为合同的必备条款。
(十)合同履行情况。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应当与招标结果一致。
纪检监察机关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招标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二)市、县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抽查、单项检查或全面检查及信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也可以选取对单个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下发转办单的形式委托下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❸ 工程招标如何确定走政府采购还是工程招标代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
政府采购涵盖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采购活动,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其中服务项目的采购又属政府采购独有,如会议定点、加油、保险、印刷等。招标投标范围只有建设工程和相关货物,不包含服务。
2、实施的主体不同:
遵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各级政府依法成立一个政府采购中心管理政府内部的采购事务,该中心是一个纯服务性机构,承担实施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根据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大多数的省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伊始就设立了独立的采购中心。对招标投标而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设立的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机构,其性质属于营利性企业,不是政府的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能。
(3)纪检如何要求建筑工程单位扩展阅读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量身定做”设置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
一些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使内定好的施工单位顺利中标,在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身定做,制定倾向性条款,为意向的投标单位开绿灯;或是提高招标资格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利其意向投标单位;或是要求参加投标企业提供巨额保证金,以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2、强行订立违法合同
签定符合要求的表面合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与承包商签订了一份实际执行的合同,把利润较大的部分回收另行分包或订立苛刻条款。签订合同的单位如不答应招标单位这种“不合理合同”,就无法获得此项工程,承包商因此或委曲求全,或为搞好关系不得不给有关人员送礼、行贿。
3、违规确定不招标项目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国家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很多单位领导以此为由,对不符合不进行招标条件的项目,也确定不招标,或者项目本身符合条件可以不进行招标,但业主单位违反其他规定。
比如应当使用本地区农民工的,却另外指定他人承包。另外,还出现了甲供材料的做法,即在对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时,对工程中一些必备的材料、设备规定由业主(甲方)提供。这样也使一些人钻空子,随便设定甲供材料的范围,而这些甲供材料就由有权人员随意指定他人提供,实为变相规避招标政策。
❹ 建筑工程招标没有按招标法公示中标结果属于纪检委管辖范围吗
一般是政府公开招标或者大型企业公开招标,都会公示中标结果,如果是普通企业招标,不公示招标结果也正常,特别是代理机构招标的一般都会公示招标结果,企业自己招标的,不公布招标结果也是常理之事。
❺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区别:
审计机关是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进行财务收支、财经法纪、建设项目进行的经济监督。
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审计机关的职责:
(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本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6)、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7)、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8)、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0)、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11)、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12)、对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3)、对社会审计机构的业务质量,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进行监督;
(14)、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计机关还负责对县级以下的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监察机关的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