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法规信息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贰』 现行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抄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绿色施工导则等,谢谢
『叁』 建筑施工有哪些安全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中,根据得分等具体情况,主要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种情况。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是2003年12月1日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主要列举了大量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标准,意在体现安全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8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公告。
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一2000;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中采用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设计、施工和使用。
内容是:构配件;荷载:设计计算;构造要求;搭设与拆除;检查与验收;安全管理。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 年版)JGJ130—2001;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等施工中的碗扣式钢管双排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的设计、施工、使用与管理。
内容是:构配件;荷载;结构设计;构造要求;施工;检查与验收;安全管理。
5、《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89;
本规程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工程中釆用液压滑动模板施工的安全技术与管理。
内容是:施工现场;滑模装置制作与安装;垂直运输设备及装置;动力及照明用电;通信与信号;防雷;消防;滑模施工;滑模装置拆除。
6、《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在建筑施工中用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的设计、施工与监测。
内容是:结构设计计算;构造要求;特殊支撑结构;施工;监测等。
『肆』 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主要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等。
2、其他相关法律:劳动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刑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等等。
『伍』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05
这个标准还没有2005年的,你看看这方面的资料,应该可以帮助到你的!!
标准编号:JGJ 59-1999
标准名版称:建筑施工安全检权查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JGJ 59-1988
实施日期:1999-5-1
『陆』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标准、规范、规程有何区别与联系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也是人们感到最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标准的概念前已述及,按照《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3935.1)的规定,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及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由于各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度、习惯不同,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人们最难理解这三个术语的根本原因。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标准、规范、规程在使用上都逐步在发生着变化。例如:近年来,我国卫生部门把一些涉及技术规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冠名为“技术规范”或“规范”,以区别与自愿用或推荐性的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目前尚没有要求进一步规范这三个术语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