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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19 08:19:29

Ⅰ 建设工程开工应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正式列入本地、市基本建设施工计划(含商品房生产计划)。

(二)已领取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地址通知书;建设单位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征地协议书、公证书、土地使用证、拆迁等有关手续已经办妥。建设用地实现了“三通一平”,工程放线定位已经城市规划部门审定。

(三)建设工程所需外部市政、公用设施条件等已具体落实。

(四)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材料、设备已经落实。

(五)施工合同已正式签定,施工单位已落实。

(六)有持证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已取得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七)工程质量监督已委托。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基本条件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

招标投标不规范

首先,承包、发包双方都有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弄虚作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邀请招标的办法,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有些施工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

合同签订不平等

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专家认为,中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这不但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有关,而且是市场竞争的产物。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建设工程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Ⅱ 商户二次装修消防报件的基本条件

附件1:
消防业务办事指南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指南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特殊建设工程:
(一)设有以上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二、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
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消防设计审核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三、申报消防验收应当提供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是指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第(七)项“其它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纸、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建设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计专家评审时间)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一、备案范围
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应当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建设工程。
三、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通过“广东消防网”(www.gdfire.gov.cn)的“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窗口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四、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被抽查到的应当提供的材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
(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还应当提供提供下列材料:
1、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五、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被抽查到的应当提供的资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于竣工验收备案抽查范围的建设工程,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文件收讫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八)项“其它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纸、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建设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消防设计备案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属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场所),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网上备案服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本站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指南
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范围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
二、申请方式
(一)直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见式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通过互联网申请:请登陆“广东消防网”(www.gdfire.gov.cn)的“办事服务大厅”,按下列步骤操作:
1、阅读《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须知》;
2、填写申报人资料(带“*”号内容必填,下同);
3、对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4、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并打印;
5、提交完成。
“广东消防网办事服务大厅”将自动发送网上受理情况电子邮件到申请人邮箱,若申请被受理,申请人需按照“直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所列资料做好准备,以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现场检查人员核对、收取。
三、办理程序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派员进行现场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火灾事故调查指南
火灾发生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案,公安消防机构部门根据火灾情形适用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开展调查工作。
一、简易程序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火灾,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当场制作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并发给当事人。
二、一般火灾调查程序及处理时限
除适用简易程序外,按一般程序调查火灾,一般程序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情况复杂、疑难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
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核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三、火灾事故认定复核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复核申请以一次为限。
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非火灾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的;
(二)超过复核申请期限的;
(三)已经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的;
(四)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的;
(五)适用简易调查程序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火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终止复核。
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并在七日内送达申请人和原认定机构。
原认定机构接到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应当重新调查,在十五日内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并撤销原火灾事故认定书。重新调查需要委托检验、鉴定的,原认定机构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检验、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Ⅲ 怎么报名参加施工员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报名参加施工员考试:

1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本专业回或相关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 2 )、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 3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基本条件扩展阅读

报名事项

1 、报名资料:一寸彩照 4 张,两寸彩照 2 张,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考试内容: 造价员:《建筑识图》、《房屋构造》、《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建筑施工技术》。

施工员:《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

2、专业实务知识

质检员:《质量事故分析》、《建筑施工技术》。

材料员:《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技术》。

安全员:《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技术》

Ⅳ 临时水临时电消防没有验收。 能不能达到,商品房买受人使用的基本条件

不行的,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回工程竣工答,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Ⅳ 建一个加油站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土地出让拟新建加油站的要首先取得商务规划确认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商务部门确定加油站年度发展计划;

2、国有土地储备机构或经过批转的实施单位完成加油站规划点的征地、拆迁工作;

3、国土局制定规划点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并组织加油站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

4、投标申请人或竞买人经商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参加投标竞买;

5、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申请规划确认流程

1、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依据的企业,向所在地市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加油站新建项目审批表》等有关材料,报请商务部门下发新建加油站批复;

2、申请提交材料

各地商务部门规定办理规划确认的流程及提交材料清单;

3、办理期限和费用

办理规划不收费,办理期限各地不同;

4、规划确认有效期

各地对规划确认批复的有效期规定不同。


建设行政许可

取得规划点土地使用权后,需要申请各项开工建设行政许可证与确认。

1、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公安局消防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5、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影响交通安全占道施工许可证》;

6、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竣工验收

加油站施工建设完毕后,需办理各项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意见》;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环保部门办理《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批复》等。

办理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许可

竣工验收完毕后,应申请营业执照及其他后置行政许可手续。

1、工商部门办理《营业证照》;

2、商务部门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加油机《检定证书》《计量员上岗证》;

4、其他相关手续。

Ⅵ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首先必须符合消防改造,其次必须根据消防的规定在消防网上进行备案。具体的可以在消防网上来查询

Ⅶ 新房交房验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在交房时者要验房,验完房子才办理收房手续,那么交房时如何验房,这是很多业主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验房是拿到新房之后所面对的第一个问题,而也是之后相关事项进行的前提,那么新房交房验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然后再仔细检查,看门的两侧(与墙的接触线)是否用发泡胶填充,是否用密封胶密封。看门的开启关闭是否顺畅,安装是否牢固,门和门锁的间隙是否过大,门开关时有无特别声音。然后,检查窗框是否开通出水口,窗户锁扣是否闭合正常,是否安装减震垫。 其次,检查天花板、墙面和地面是否有裂缝。主要是看天花板有无麻点,如果有的话,将会对后期的装修带来不好的影响。如果是略懂建筑方面知识的话,可以用小锤轻敲墙面,以此来检查墙面是否存在空鼓。 再次,检查电路。看配电箱有没有贴上标志,检查厨房、卫生间是否连接了漏电保护器,用插排检测各个插座是否正常通电。 最后,查验各种管道。要查看煤气、暖气的管道和接头,尤其是计量表的外表有无破损,是否从零开始计量。关于水管,除了要看自家厨卫管道有无漏水现象外,还要联合楼上业主做厨卫管道的闭水实验,以防装修完成后,楼上管道出现渗漏问题而影响自家。 验收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问题,如果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小质量问题,可以修复的,那么建议业主可以先接收房屋领钥匙,一方面进行维修,一方面也可以让装修公司提前进场装修,两不耽误。如果质量问题过多,比如说水电有问题,墙地面的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先维修整改,合格后再签字接收房屋。在验收房屋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懂得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新房交房时如何去验房相关事项就介绍到这,以上也介绍得很清楚,你可以参考看看的,如果觉得自己验得不放心可以请专业人员来验的,现在很多公司都是提供免费验房活动,你可以去参考看看的,个人觉得这个免费验房还是很不错的。

Ⅷ 物业费用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根据你的情况,具体的你可以申请维权或者跟开发商协商。因为是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楼的标准。

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

何谓两书?
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律师提醒:《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然后到房产局备案。

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你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由于大部分两书都不写明违约责任,业主一旦与开发商有相关纠纷,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会以合同为主,两书仅作参考使用。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把与质量相关的问题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何谓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备注。
【提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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