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有哪些版本
工程建设复标准强制性条文制房屋建筑工程有GB、JBJ版本。GB/T、JGJ/T后面不带“T”的标准、规范都不含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第二节前引部分
第八条标准封面应包括标准类别、检索代号、分类符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英文译名、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机构等要素。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封面还应包括标准备案号。
第九条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标准的代号应统一。当标准中无强制性条文时,标准代号后应加“/T”表示。例如:某项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 50×××-20××”表示,某项无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T 50×××-20××”表示。
第十条标准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准名称应简练明确地反映标准的主题内容;
二、标准名称宜由标准的对象、用途和特征名三部分组成;
例如:钢结构设计规范
(对象) (用途)(特征名)
三、标准应根据其特点和性质,采用“标准”、“规范”或“规程”作为特征名;
四、标准名称应有对应的英文译名。
『贰』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最新版吗
最新的是来2011版本,但实际工程中药源执行最新规程的相关强制条文,那本书只能代表2011年及之前相关规程强文的合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分门别类的。比如最新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等。
『叁』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属于什么法规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法律条文。所以强制性条文属于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设部自2000年以来相继批准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共十五部分,包括城乡规划、城专市建设、房屋建属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覆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主要领域。
建议你去书店或者网上下载,内容较多。
『伍』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最新版本是多少
您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分门别类的。比如最新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等。谢谢阅读!
『陆』 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技术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是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改革所迈出的关键的一步。强制性条文的正确实施,对促进房屋建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标准化
工程建设标准化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地方标准化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是为使一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柒』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 )的配套文件。
【答案】D
【答案解析】在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个配套文件。因此答案D符合要求。
『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几部分
建设部自2000年以来相继批准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共十五部分,包括城乡规回划、城市建设、答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覆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主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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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关系是什么
一、强制性标准:是指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回法规等手段强制执答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1、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
2、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
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
4、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
5、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
二、强制性标准可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即:
1、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全文强制形式;
2、标准中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条文强制形式。
第二种即为楼主所说的“强制性条文”。由此可见,强制性条文不过是强制性标准的一种强制方式。通常会在在标准“前言”的第一段以黑体字写明。
『拾』 什么是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技术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是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改革所迈出的关键的一步。强制性条文的正确实施,对促进房屋建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