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公司工程管理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图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使基建工程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书面开工报告在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报领导批准。凡是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时组织进驻施工现场。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公司规划提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经公司审批后,施工单位应按照临时设施申请报告批准内容执行,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和数量。若确实需要增加临时设施的内容和数量,需提出申请报告报批。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单位承建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五份),报工程部、监理、甲方代表及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如有较大问题,应返回施工单位重新编报,时间限制在三天之内完成。
第五条 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由工程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议。解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对所有问题必须给出书面答复。
第六条 工程协调会制度。为保证工程中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协调和解决,由工程管理部(土建)门组织,定时召开工程协调会。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施工接口及交叉作业的有关问题;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总平面布臵及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 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制,必须按照合同和国家建筑质量法规执行。工程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均对工程质量负有责任和义务。各有关单位必须做到“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三落实,防止任何质量事故发生。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申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工程开工前,中标单位必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遵守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 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测。凡是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抽检。中标单位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测,建立质量检测档案,检测方法按照质量监督站的规定执行。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查,无合格证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并及时清除出场。
第九条 工程变更的审批。设计变更,需经建设单位、甲方代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同意后,报领导审批,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方可施工(详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预算外签证审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工序交接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认。上道工序和隐蔽工程完工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验收申请,报公司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签证认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进入下道工序,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否则将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 施工计划月报。施工单位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个月施工计划报告(一式五份),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批准后的月度施工计划,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施工单位按照审核确认的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量如实填写工程进度款结算单,报财务部办理进度款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标单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最近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健全组织机构,设臵标语及告示牌,落实领导值班责任制及现场值班员责任制,制订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措施,切实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实现“工期、质量、投资”三大目标。特别应当做好防止交通、洪水、粉尘、雷电和高空坠物等事故发生,注意保护环境和防止扰民施工。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安环部和现场监理人员监察,遵守公司及相关的安全文明监察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申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第十三条 施工临时电源管理。现场施工单位用电时,办理用电申请,同时提供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清单及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平面布臵图。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施工临时电源接入点,并对临时电源的使用负管理、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竣工指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设计、和质量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规范验收合格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分:竣工验收准备、初步验收、正式验收三步(详见: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❷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经 营 管 理 制 度
经营工作在建筑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经营人员、概(预)算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经营体制,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提高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 作 职 责
(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
(二)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概、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
(三)参预各项工程承包、发包订货及增补类的合同文书,并在合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合同事宜。
(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六)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
(七)在公司的领导下探索新的经营渠道、运行机制和发展新的经营理念,努力拓展建筑市场。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接到招投标文件后经营科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图。
(二)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根据概、预算人员提供数据,认真讨论、分析、提出报价方案,由公司领导组织进一步研究报价决策,使之最后定案。
(三)报价和误差率(定额、缺项、新工艺、新材料和设备价,招标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标底2%,不得高于标底。
(四)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准时送报招标单位。
(五)投标书字迹要工整(用仿宋体),填写内容齐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有目录,封袋要规范,要盖齐缝章,并派专人送达在招标文书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六)工程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经营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应内容齐全,措辞严谨,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办理签订。
(七)合同签字生效后,在主管付总经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门及履行合同单位进行全面交底。
(八)工程承包在总经理的授权下,由经营科设专人对外签订,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合同章,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项目部无权对 外直接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九)有些小工程造价在50万以内,项目部可以直接洽谈签订工程合同,但必须由总公司审查批准后法人代表签字,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条件和内容:
1. 工程名称和地点。
2. 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3. 开竣工日期。
4. 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条件。
5. 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和竣工验收办法。
6. 工程造价。
7. 设计文件及概、预算技术资料提供的日期。
8.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9. 双方协作的事项。
10. 奖惩条款。
11. 其它。
(二)工程中特殊情况需要明确的问题,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以利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1. 工程概算和中标通知书。
2.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到货的时间表。
3. 甲方分包工程的质量要符合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时间应满足现场要求,建立应明确配合费用。
4. 《建筑法》不允许甲方支解单项工程和提供材料。这是考虑甲、乙双方关系,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协议中明确,凡支解分包的单项要服从整体的管理。
(四)签定承包合同的原则:
1. 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符合国家政策。
2. 符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3. 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在开工前签定承包合同。
4. 当事人双方,均应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 施工图和技术资料要齐全。
6. 施工的准备条件基本具备。
(五)承包合同工期确定,确定合同工期要根据工期定额和业主及总包单位,总工期的要求并确定奖惩条款,抢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抢工费。
(六)延长合同工期的原则:
1. 凡属甲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图、技术资料、材料、设备或其它原因,如结构变更、增加面积造成工程拖延,可补办工期顺延手续。
2. 发生不可抗拒力,而造成工期顺延的,可办理延长手续。
(七)在承包合同的实施期间,应按职责分工,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使合同的履行率不断提高。
(八)承包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总公司留合同正本一份,由经营科存档,并转财务科、工程科、项目部各一份副本(或复印件),便于掌握执行。
四、分包合同管理
(一)施工队伍的选择应选管理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资质合格证件齐全的队伍,并有两支以上队伍参与竞标,自己家施工,也同样选择两个以上项目经理部进行竞标,优胜劣汰。
(二)人工费应由经营科根据定额人工费及市场价格测定,增加管理费用及经总经理批准一次性包死。
(三)合同内容:
1. 质量要求。
2. 安全文明施工的现场要求。
3. 工期要求。
4. 结构装修水电不是同一支队伍,施工应注明施工范围,界线、配合条件。
5. 材料节约,周转材料使用另行签订合同(由计材科施工前办理),内部、外施同样要求先办手续后施工。
6. 临设要明确,采取一次包死,或执行定额人工费的办法。
7. 违约责任,奖惩条款。
8. 争议的处理。
五、概、预算编制管理
(一)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1. 工程技术科、提供的会审施工图纸(含详图和图集)一次性洽商或初审变更。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 现行的建筑安装概、预算定额和材料预算的价格以及有关收费定额,并参考市场价格。
(二)建筑安装工程的概、预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内容和形式:
1. 预算封面:一般均应填写建设单位、单位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单位造价、编制人、编制日期。
2. 编制说明:简述编制依据、编制过程、工程的主要材料做法、檐高等,说明本概、预算包含的范围(外线工程要注明起止桩号,要有附图),材料调补价的截止日期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3. 工程概预算书。
4. 工程费用总表。
5. 经济分析总表。
6. 材料大分析及汇总表。
7. 暂估价的设备明细表。
8. 需订合同的设备明细表。
9. 单位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预算书。
(三)概、预算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要求。
1. 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是编制工程预算的原始数据,严格按照定额中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条理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即将废除定额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逐步过渡到与国际贯例接轨。
2. 预算表格要格式化,专表专用,预算书的子目内容应填写齐全、正确、清洁、字迹清晰,单价套用事理价位,小计、合计准确无误,预算员要学习微机应用,而且熟练,否则不能胜任预算员岗位。
3. 按预算定额计算书,分部工程的材料用量及汇总表,预算书项目,凡定额范围已经包括的内容,不允许单独列项,既要防止少算、漏算又要防止巧列名目,高估冒算,预算的误差率应控制在3%以内。
(四)编制概、预算及施工预算的时间要求(以接到被批准的施工图时间为准),按下列时间提预算(按日历天数计算)指全包工程。
序号 工程类别 建筑面积M2 编制时间(天) 备 注
1 一般单层建筑 1.要自抽钢筋
2 一般多层住宅 2.要有工程分析
3 一般多层住宅 3.要有经济分析
4 一般多层住宅
5 一般高层住宅
6 公 共 建 筑
7 公 共 建 筑
(五)变更洽商办理及申报
1. 为了正确使用反映工程造价,合理及时汇报企业收入,如有增减必须先办洽商,有变更洽商必须增减预算,不签洽商增减预算不予施工的原则。
2. 实行投标包干的工程,既做包干以外的洽商增减帐,以及与甲方结算又要做包干范围内的洽商增减帐,以便内部换算。
3. 变更洽商的记录要完整,力求详尽,数量、规格尺寸和改变理由,明确经济责任,必要有附图,包括由洽商变更引起相关的其他损失和处理方法,包括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高压线防护埋地电缆、靠近道路或民房保护),所发生的费用洽商。
4. 洽商变更要经甲方签认后,统一编号,应在三日内上报公司经营科,方便及时编制增减预算和工料增减数量,编制要求与施工图预算项目。
5. 经营科收到变更洽商后,三日内编制完或预算增减和材料增减分析,并及时将材料增减分析转计材科,以便及时为施工提供材料保证。
(六)暂估价的办理及申报
1. 凡属于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材料预算价格的缺项,编制预算的可按暂估价(或甲方指定价)列入预算,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调整竣工结算,不得以暂估作为结算价。
2. 凡属于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必须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签认方可购入,并申报经营科调整预算。
(七)材料科应提供洽商资料。
1. 北京市基本建设材料价格中列入参考价格实际购入价。
2. 设计使用的新材料和预算本内缺项的材料市场价格。
3. 甲方指定厂家加工生产的材料、设备半成品等价格高于预算价格的价差洽商。
4. 当地材料或设备短缺,需从外地条采购的材料或设备价差洽商。
六、竣工结算
(一)竣工结算是落实企业收入,决定工程成本的最终阶段,各项目部应向经营科及时提供竣工结算依据。
(二)竣工结算应具备条件:
1. 工程项目已取得“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2. 概算书、变更洽商,增减预算已经编完,并达到建设单位签认。
3. 分包工程结算特殊材料,加工定货以及调整钢筋定额含量等已经落实定案。
4. 概算中的暂估价、暂定价项目已按实际发生价格调整,其他应收的费用(如:加工费、技术措施费、现场狭小增加费等)已经落实并签认。
5. 竣工调价文件应齐全,方法明确。
(三)单位工程结算书应包括土建、水电等全部内容,结算书封面、造价明细表、土建预算及增减帐,水电预算及增减帐,变更洽商原始记录等应由经营科归档存查。
(四)竣工结算的时间应可参考预算时间减半完成。
七、计划统计及台帐管理
(一)经营科根据下达项目部指令性形象进度向项目部下达完成产值计划。
(二)审核每25号项目部上报实际产值完成情况,并汇总全公司实际完成产值情况,按定额其它直接费和取费做出分析后,按单位工程每月30号前转财务科核算,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按分包的劳动合同内容,审核每月25号各项目部的人工费结算,人工费结算的手续齐全,并由质量科、安全科签字,报经营科核准方可结算,审核无误由主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批准,转财务科核发劳务费。
(四)为加强统计管理,设立以下台帐:
1.投标工程台帐。
2.概预编制及洽商增减台帐。
3.材料预算台帐。
4.工程合同台帐。
5.劳务(分包)合同台帐。
6.劳务预算、结算台帐。
7.收发登记台帐。
八、 奖 罚 细 则
(一)经营部门员工直接投标,竣工决算追索台帐,工作中努力进取,成果显著,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有功人员300-1000元。
(二)利用合法的经营渠道,为公司开拓市场,赢得活源,公司按工程造价奖励有功人员,按工程造价 ‰给予奖励。
(三)向领导提出经营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取得显著效益,奖励建议人员100-500元奖金。
(四)利用预算技巧捕捉战机,通过其他部门的配合取得预算外的合理收入,通过主管领导核准提取一定的奖金,其比例可控制在增收额的5%,最高不得超过10%。
(五)认真做好业内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员工,由公司年末予以一次性奖励。
(六)由于工作失职,在工程招投标、竣工决算、合同签订中,给公司带来声誉和经济损失,处予责任人100-300元罚款。
(七)在合同编制、签定、履行中能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维护企业的利益,视其程度,由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八)对出工不出力,不能及时、准确完成领导交与的任务,处罚责任人100元罚金,并降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