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哪个文号里规定了
规定文献详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规定”里,关于审计机构和专家的要求如下:
中介机构和专家
(一)中介机构
1.中介机构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2.中介机构的职责
(1)接受企业委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参与认定工作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二)专家
1.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重点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2.专家库及专家选取办法
(1)专家库内的专家应具备《重点领域》内相关技术专长。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相关技术领域内熟悉子领域技术的专家数量不少于评审所需专家的5倍。
(2)建立专家聘任制度,专家库内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并由认定机构将专家备案表(附3)统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认定机构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随机抽取该领域专家开展认定工作。
3.专家职责
(1)审查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
(2)按照独立公正的原则对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情况、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及主营业务等进行评价,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表》(附4),按要求上传给认定机构。
(3)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附5),按要求上传给认定机构,为认定机构提供咨询意见。
4.专家纪律
(1)应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对企业进行评价。
(2)不得压制不同观点和其他专家意见,不得做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
(3)不得披露、使用申请企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审材料,不得泄露评审结果。
(4)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响,采取非正常手段为申请企业认定提供便利。
(5)未经认定机构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企业调查。
(6)不得收受申请企业给予的任何好处和利益。
B.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收费标准(上海、江苏)
回答:上海和江苏省的收费标准相差很大,以100万预算为例来计算的话,上海收费要在3700.但是江苏可能在2200.这个和地区性有关系的。
C.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江苏省高企要抄求: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填写的数据进行审核,按批次由系统生成并导出《审计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申报企业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和《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专审机构要在《审计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中才可以。
D. 想请问一下,某个江苏省装饰工程投标报价时有考评费,现在审计时要计取考评费,需要哪些资料,请详细一点
搜索一下【江苏】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标准用表,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5)349号
E. 江苏省建筑工程结算审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可否调整
有证据证明没有投入到位就可扣除
F.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请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版下统称“专项报告”)应由符合权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 中介机构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2. 中介机构职责
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3. 中介机构纪律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G. 审计署和江苏审计厅是否都对江苏省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如果是,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版管理,权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但虽然审计目的不同,审计内容却是一样的。从根本上看,任何一种审计都是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说广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一切审计。其内容包括一是经济责任人完成其承担的任期目标等目标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二是对其任职期间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范围,除了其任职机构,可以延伸到其有领导下的其它下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