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应符合什么规定
1.效力待定合同是没有生效的合同等待确认,可撤销合同是已经生效的合同因一定原因可以撤消。
2.分析:合理。本案例中顺达路桥公司与愚公采石场都负有债务,顺达路桥公司的债是基于不当得利的债,应该将所得的石料归还给愚公采石场。愚公采石场所负的债是基于无因管理的债,应该向顺达路桥公司支付这批石料的保管费用。
3.分析:不可取。.根据《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也是违法,将受到行政处罚。 课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首先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将其确定为违法行为。 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中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变更。
4.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九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可以在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了。
5.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肢解发包是指单位工程将其各个分部分开发包,没有总承包负全部责任。 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发包施工项目的,以建设工程中的单项工程为最小标的。施工总包单位可以单位工程为最小标的,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7.1.基本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2.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对与工程建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归档的工程文件成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儿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归档建设工程教育网一级建造师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8.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⒈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
⒈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⒉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⒊意思表示有瑕疵的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9.(1)初始注册:第一次注册。(2)转注册:更换注册单位。(3)延续注册:注册期满,继续执业。(4)变更注册:注册单位地址/法人等变更。(5)注销注册:不再继续执业。(6)撤销注册:考生造假或主管人员失职。
10.(1)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内容合法;
(4)行为形式合法。
11.1)投标符合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4.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书面合同
15.1)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
3)管理上的缺陷。
16.“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是指:
(1)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
(2)楼层周边;
(3)楼梯侧边;
(4)平台或阳台边;
(5)屋面周边。
㈡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最新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各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的规定,你单位建设的 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为了做好该项目档案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工程档案报送的内容和组卷方法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向城建档案部门报送的工程档案为部分具有长期和永久保存价值的工程档案,具体内容和组卷方法可参照《三亚市建筑工程档案报送内容组卷表》(见附件)整理。
二、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 工程档案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
三、工程档案报送期限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报送。 四、违法责任 逾期末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的,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处1-10万元罚款。 五、报送的工程档案经验收合格,即予以退还工程档案风险金。 整理工程归档资料要看当地相关的规定,没有固定的目录!
㈢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的要求是什么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建委:
为了做好建设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威海市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文。现就建设工程竣工后的文件、技术资料归档的具体内容作以下要求:
一、由施工单位(乙方)提供给建设单位(甲方)。由建设单位同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有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执照,开工报告。
2.各专业施工图会审记录(土建、水暖、电气、通风等)。
3.设计变更通知单。
4.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往来的联系单。
5.工程定位测量及放线记录。
6.地基承载力复查记录(或打桩记录)。
7.建筑物、构建物的沉降变形观测记录。
8.水泥出厂质量证明及检验报告。
9.钢材出厂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
10.金属焊接试验报告及采用焊条证明。
11.红砖出场证明及试验报告(抗压试验及抗冻试验)。
12.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13.混凝土试验配合比及强度试验报告。
14.防水、保温材料出场证明、试验报告。
15.采用构件配件出厂证明。
16.隐蔽(吊装)工程验收记录。
17.水暖、设备管道试调、试压记录。
18.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验记录。
1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20.分不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2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23.工程交工验收证明。
24.工程竣工图。原施工图变更不大,不影响工程质量。有变更说明、变更图纸、施工单位在图纸封面上加盖竣工图专章,并有技术负责人签字的,亦可作为竣工图。
二、由施工单位整理归档保管的。除包括向建设单位移交的全部项目外,还有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经验总结。
2.本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等进行的试验研究资料、施工方法专题经验总结。
3.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方面的处理措施及结果。
4.技术措施保证、安全、质量措施交底记录。
5.各种混凝土、砂浆、特种混凝土、化工防腐蚀配比资料。
6.重要技术决定、引进技术实施记录。
7.施工日志。
8.冬期施工、雨季施工措施、冬期施工测温记录。
以上两个方面的内容施工单位要在工程竣工后,认真的按要求整理好。按规定移交或存档。
㈣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归档要求
4.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4.1.1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4.1.2 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4.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2.1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2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2.3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2.4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2.5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2.6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 (297mmX210n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2.7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4.2.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3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X80mm。
4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2.10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㈤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顺序表 (下面的内容和顺序表对不对呢)
各地方要求不一样,以下为青岛城阳区档案馆要求: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材料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3. 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
6. 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7.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8. 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9. 工程方案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10. 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人防、市政等审批文件
11.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5. 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中标等文件
16. 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17. 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
18.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19. 与工程有关的会议文件(贯穿全过程)
20.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1. 工程概况表
2. 工程竣工总结
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鲁JJ—076.1和鲁JJ—076.2)
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
7. 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目标责任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各专项(环保、消防、防疫等)验收认可文件及空气监测、结构抽检等
1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1)
12. 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材料
一、 建筑与结构工程
1. 图纸会审
2. 设计变更
3. 施工组织设计
4. 开工报告
5. 技术交底
6. 施工日志
7. 原材料(成品)合格证、备案证、试(检)验报告(包括汇总表)
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汇总表
(1) 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 焊条(剂)合格证
(3) 水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4)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5)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6) 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7) 骨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8) 外加剂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9)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10) 其他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8. 施工试验记录
(1) 土壤试验
(2) 砂浆试验
(3) 混凝土试验
(4) 钢筋焊接试验、焊工操作证
(5) 现场预应力混凝土试验
(6) 钢筋机械连接试验
9. 施工记录
(1) 定位放线
(2) 施工测量记录
(3) 地基钎探记录
(4) 地基处理记录
(5)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6) 混凝土工程测温记录
(7) 结构吊装、预制砼楼板安装记录
(8) 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9) 沉降观测记录
(10) 通风(烟)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1) 防水工程试验记录
(12) 楼地面、坡度检查记录
(13) 样板间(墙、分项)工程检查记录
(14) 创建无质量通病工程检查记录
(15)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6)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7) 工程分项使用功能检测记录
a. 墙体裂缝情况检查记录
b. 抽气道、烟道、吸排烟道记录
c. 屋面蓄水试验记录
d. 地漏安装、卫生间、阳台地面坡向检查记录
e. 浴间、卫生间蓄水试验记录
f. 顶棚、楼地面裂缝情况检查记录
g. 管内穿线质量检查记录
h. 给水(采暖)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i. 给水(采暖)管道系统清洗记录
j. 管道通球检验记录
k. 散热器组装后压力试验记录
l. (排水)管道灌水(雨水)静压试验记录
m. 卫生器具盛水试验记录
n. 普通电气设备安装动态检查记录
o.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p. 防雷及电器设备接地电阻测试验收记录
q. 漏电保护开关动态检查表
r. 电器照明试运行记录
10.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 土方工程
(2) 地基验槽
(3) 砖石工程
(4) 钢筋混凝土工程
(5) 地下防水工程
(6) 木结构工程
(7) 屋面工程
(8) 地面工程
(9) 装饰、装修工程
(10) 其他
11.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测资料
(1) 抽样见证、检测资料
(2) 实体工程结构检验资料
(3) 基础结构验收记录
(4)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报告(监—1)
(5) 主体结构验收记录
(6)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报告(监—2)
12.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 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 主体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 装饰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 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技术文件
(1) 桩基础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文件
(2) 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文件
(3) 幕墙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文件
(4)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文件
(5) 其他(如有支护土方工程、预应力工程、木结构工程等)施工技术文件
二、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 图纸会审
3. 设计变更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 开工报告
6. 技术交底
7. 施工日志
8. 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包括汇总表)
9.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0. 施工试验记录
11. 施工记录
12.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 建筑电气工程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 图纸会审
3. 设计变更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 开工报告
6. 技术交底
7. 施工日志
8. 电气设备、材料、产品和半成品质量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包括汇总表)
9.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0. 施工试验记录
11. 施工记录
12.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四、 智能建筑工程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 图纸会审
3. 设计变更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 开工报告
6. 技术交底
7. 施工日志
8. 设备、材料、产品和半成品质量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包括汇总表)
9.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0. 施工试验记录
11. 施工记录
12.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五、 通风与空调工程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 图纸会审
3. 设计变更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 开工报告
6. 技术交底
7. 施工日志
8. 设备、材料、产品和半成品质量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包括汇总表)
9.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0. 施工试验记录
(1)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2) 制冷系统的工作性能检测
(3)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11. 施工记录
12.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六、 电梯工程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 图纸会审
3. 设计变更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 开工报告
6. 技术交底
7. 施工日志
8. 设备、材料、产品和半成品质量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包括汇总表)
9.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0. 施工试验记录
11. 施工记录
12.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报验和工程报验等监理文件材料
第五部分:竣工图
一、 建筑竣工图
二、 结构竣工图
三、 给排水竣工图
四、 采暖竣工图
五、 电气竣工图
六、 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第六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及其他材料
本归档内容使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或减少检查项目。
㈥ 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有何标准及要求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标准编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基本信息
GB/T标准编号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14
总 则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