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工程管理费是怎么计算,安装管理费又是怎么计算
建筑工程管理费包括:规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
规费=计算基数*规费费率
企业管理费=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
注:费率每个省份都有规定的。
安装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
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
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
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
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
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
10.财务费
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
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
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❷ 建设工程管理费包括哪些
工程管理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本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加回班费、误餐费、补助费、因答公造成的医药费、慰问金等;
2、本项目聘请专家、技术服务人员等的费用;
3、办公类:使用的文具、纸张、印刷、通讯、茶水、照相、水、电等;
4、办公场所:场地及设施的租金、征地费、工棚费、办公设备等;
5、宣传费用;
6、相关方协调、沟通、会务费等;
7、法律顾问、诉讼费、工程争议仲裁等费用;
8、其它工程管理费用,一般可取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
❸ 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管理费纠纷
对于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管理费纠纷法律中有以下处理方式: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4、《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再审申请人证明其提交的新的证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逾期提供证据的理由成立:
(一)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因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
(二)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
(三)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的。
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在原审中已经提供,原审人民法院未组织质证且未作为裁判根据的,视为逾期提供证据的理由成立,但原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不予采纳的除外。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8、《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常涉及的一些问题: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就是生命,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证质量的前提,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与审察,是施工建设的基础,无资质和超越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能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2、挂靠。
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通常说的“挂靠”;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工程高利润回报加之管理存在很多不足,“挂靠”这一特殊形式就随着建筑业空前繁荣的市场应时而生。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
凡属规定在招标范围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土建与安装工程以招标方式,而附属工程如装饰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那么,该直接发包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二、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中标后,建设单位基于各种情况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直接指定给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七条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条件,中标无效必然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4、违法分包。
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
认定违法分包,其标准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一、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属违法分包;二、总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其它单位完成的;三、总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四、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
5、转包。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建筑法》第二十八条都明确规定禁止转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得转包工程。
该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了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❹ 建筑工程中管理费占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几
占总来造价的4%--7%。
工程管源理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本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加班费、误餐费、补助费、因公造成的医药费、慰问金等;
2、本项目聘请专家、技术服务人员等的费用;
3、办公类:使用的文具、纸张、印刷、通讯、茶水、照相、水、电等;
4、办公场所:场地及设施的租金、征地费、工棚费、办公设备等;
5、宣传费用;
6、相关方协调、沟通、会务费等;
7、法律顾问、诉讼费、工程争议仲裁等费用;
8、其它工程管理费用,一般可取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
工程总造价包括的费用:
1、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发生在企业、施工现场的各项费用,内容同综合基价的综合费用项目。利润(含风险金)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和市场因素,自主确定。
2、施工措施项目费。
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两种。
3、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同综合基价中的费用内容,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
4、税金。
税金与综合基价的规定相同。
❺ 建筑工程里的工用、民用建筑企业管理费费率多少
建筑企业管理费费率: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内与其配套的线路容、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
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❻ 工程造价企业管理费率的计算
企业管理费(%)=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人工成本占部分工程成本的比例/(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
这个计算是以人工和机械成本之和为基础的。
企业管理费率(%)=生产职工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机器工作日使用费)]
用人工成本计算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生产职工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劳动单价)
企业管理费内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行政人员工资、办公室费用、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用、工具使用费用、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用、检验检测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用等。
企业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它是由成本基础乘以费率计算的。收费基准有三种:
根据部分工程造价计算。
企业管理费,是指企业范围内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和经营费,包括企业行政人员的工资和附加工安,办公费,仓库管理费,试验研究费,固定资产的折旧、维修和占用费,流动资金的利息支出、税金等。
企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参考链接:企业管理费-网络
❼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费有哪些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费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基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办公费、差率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购置费、通信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设计审查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完工清理费、竣工验收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等
2、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
3、工程质量监督费: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工程质量而收取的费用;
4、招标代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工程、设备材料和服务招标支付的服务费用;
5、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是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代为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工程结算等或进行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❽ 广东省建筑工程中管理费和利润,税金分别取多少费率
查询:交办公路(2016)66号文,广东省建筑工程公路项目利润率规定为7.42%,税金10%(最新),管理费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别分别取用,可以在网络中查询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