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施工企业民工工资税务问题2施工企业民工养老保险问题3施工企业民工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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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劳务公司
1.营改增后,清包工合同税率降低
对建筑劳务公司而言,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
这样一来,建筑劳务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实际上是按照3%/(1+3%)=2.91%来征税的。即营改增以后,建筑劳务公司的税率比营改增之前下降了0.09%。
2.总包签清包工合同更省税
(1)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人工费可抵扣3%
对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开给业主的。
(2)无需承担工人社保费用
总包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不需要再承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就不需要扣除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讲,建筑企业与工地民工构成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建筑企业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不采用建筑劳务),按照规定,还需要给所有的工人缴纳社保。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将不堪重负。
因此,营改增以后,民工工资不能再走工资表形式,必须要走“跟建筑劳务公司签清包工合同”。这样是互惠互利,达到双赢。故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可以考虑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首先,跟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总包不需要买保险了,这叫劳务外包。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
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按照2.91%计税,同时还要为民工购买保险、缴社保,建筑劳务公司是更加负担不起的。
3.建筑劳务公司与缴纳社保问题
就实际情况而言,民工按工作天数来算工资,可以在与工人签合同时注明:
(1)日工资里面包含“国家基本社会保险费”;
(2)工人自愿放弃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民工的社会保险费。
(3)工人的工资与社会保险费,每月按时发放到工资卡中。
二、劳务派遣公司
1.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差额征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2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6%征收增值税(建筑企业的人工费可以抵扣6%);
根据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6年47号文件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向用人单位拿到的所有的钱减去被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得到的差额部分采用简易计税,按照5%征税。
差额征税税额=差额/(1+5%)*5%
税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一旦选择差额征税,只能抵扣差额部分的税,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职工的公司保险福利费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举例: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人工费1000万,其中800万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福利费用。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征税。
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税额=(1000万-800万)/(1+5%)*5%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总支付1000万,只能收到800万的普通发票和2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用来抵扣的,只有200万的发票按照5%抵扣。对施工企业而言,肯定是不合算的。
2.营改增以后,采用劳务派遣多处受限
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是好不要采用劳务派遣的。原因如下
(1)选择劳务派遣依然要负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依照劳动合同法,用工比例是订立劳动合同文书里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和来计算的。)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工地上劳务派遣的民工往往超过10%,这是不合法的。
(3)依照劳动合同法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任职(临时性,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这项规定也同样限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因此,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限制或终止使用劳务派遣,好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走清包工合同形式。
B.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可以自己到税务部门申报,也可以通过建筑公司代为申报,不过农民工很少需要缴纳个税的,一般都属于免税的范畴!
C. 建筑企业交了销项税,为什么工地农民工还要交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增值税主要是针对公司的经营业版务而言的,而个人所得权税是针对个人的收入而言的。建筑企业如果销项税大于进项税,那就要缴纳增值税。而农民工的个人收入,在扣除国家规定准许扣除的费用后,收入超过5000元,那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D. 建筑农民工用交个人所得税吗
开发商要交,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交,
施工分包单位要交,
包工头就不用交(分包公司已经交了),农民工更不用交。
E. 开建筑业发票时已经带征了个税,现在发农民工工资时还需要交个税吗
如果劳动者的工资超过3500元以上的,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工资纳税版是只要权工资达到纳税的标准,就应当依法纳税;
一、一般现在工资纳税的标准是3500元;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F. 开建筑业发票已经预缴个税后发放农民工工资超过5000还要交税吗
个人所得税中工资、劳务报酬类应该是按照发放周期每次预缴一次,预缴后超过基本线是很正常的,不用担心,每次年会有一次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G. 建筑行业农民工的个税扣缴义务人是谁
你好
按照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法规,现明确如下:
三、关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法规,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与取得所得的人之间有多重支付的现象,有时难以确定扣缴义务人。为保证全国执行的统一,现将认定标准法规为: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望采纳
H.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只要超过起征点就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或省内)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
1、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法规、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6]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