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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施工队伍

发布时间:2021-01-16 16:39:52

❶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

2007年北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复习题及标准答案

那年所的有考试题目都在这里出的。希望对你能有点用。

一、填空题
1. 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 防护 用品.
2.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 为保证施工安全,建筑施工企业就当在 施工现场 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5.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 隐瞒不报 谎报 或者 拖延不报,不得 破坏事故现场 毁灭有关证据。
6.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 专门人员 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手、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 安全防护 措施。
8. 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 安全防护用具、 安全防护服装 和书面告之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后果。
9. 施工现场的安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 总承包单位 负责。
10.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 专人 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用关规定及时报废。
11. 禁止在具有 火灾、爆炸、危险 的场所使用明火,特殊情况就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2.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
13. 在城市区域范围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 施工场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4. 建筑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用于 施工安全防护 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5. 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小于 0.1s。
16. 现场使用的漏电保护天关其漏电电流不得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得大于 0.1s 其动作特性一般应小于 30ma.s 。在漏电保护天并的电路中, 工作 零线必须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否则将导致漏电保护天关误动作。
17. 雨季使用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电支工具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人员要使用 绝缘可靠 的劳动保护用具。
18. 施焊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 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 等易燃易爆物品。卸乙炔气瓶时应该 轻装轻放 不得抛、碰、滑、滚等剧烈震动。
19. 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 密闭 容器中,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20. 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1.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人员 的法律责任。
22. 吊篮脚手架安全要求,吊篮的负荷不得超过 120kg/m2 ,吊篮的保险线应用直径 12.5 的钢丝绳。
23. 单排承重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 1.5 米,步距不大于 1.2米 ,架子高度在20米以下时,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 1/200。
24. 高处作业施工前,应该逐级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 ,落实所有 安全技术措施 和 人身防护用品, 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5. 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方针是: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26. 施工现场噪音防护措施有:选用低噪 音设备,控制和减弱噪音源 措施; 采用吸音材料和结构,吸收和降低噪音 措施;采用隔音措施,把发声的物体和场所封闭起来 措施;采用消声措施,装设消音器 措施;采用隔震措施、减轻震源声及其传播 措施等。
27. 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 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 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8. 建筑企业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 公司级、项目级(施工队)、班组级 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二、单项选择题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之日起 A 内不得担任任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 5年
2.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 B 依法强制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生产安全监察部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沿不能够刑事处罚的,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 B 万元以下的罚款。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20万元以上30无以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面三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在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他严重后果的,处 C 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1年 B.2年 C.3年
5.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的,
由 A 处十五日发下的拘役。
A.公安机关 B.检查机关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设定的法律责任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 A 三种。
A.民事责任 B.财产责任 C.其他法律责任
7. 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 B 的罚款。
A.1万以上5万以下 B.2万以上10万以下 C.2万以上20万以下
8.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时,水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
处 B 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10日 B.15日 C.20日
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说明可在沿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B 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2万以上5万以下 B.5万以上10万以下 C.5万以上20万以下
10. 用人单位强信纸劳动者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C 责任。
A.民事 B.行政 C.刑事
11.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约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人处 C 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10年 B.5年 C.3年
12. 国家规定:单位应在 C 期限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A.3个月 B.半年 C.一年 D.2年
13.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程序规定,重大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
持 C 的原则
A.调查研究 B.数据说话 C.事实求是
14. 对总承包的施工项目,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 B 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A.总包 B.分包 C.监理 D甲方
15. 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人员是 D
A.主管工长 B.项目经理 C.上级检查人员 D.专职安全员
16. 以下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D 。
A.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B.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A和D。
17.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 B 单位统一编制。
A.甲方 B.总包 C.监理 D.分包
18. 国家规定:施工单位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 A 的罚款。
A.10万以上30万以下 B. 5万以上10万以下 C. 10万以上20万以下
D. 15万以上30万以下
19. 国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以 B 的罚款。
A.1万元 B.5万元 C.10万元 D.3万元
20. 国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的,责令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可以处以 C 以下的罚款。
A.1万元 B.5万元 C.2万元 D.10万元
21.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在 B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A.8 B.24 C.12
2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 B 是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A.轻伤 B.重伤
23. 龙门架、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防护棚,且防护棚两侧用 A 安全网封闭。
A.密目 B.施工现场使用 C.防护
24.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沟槽过、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 A 。
A.红色警示灯 B.黄色警示灯 C.监色警示灯 D.红/黄色警示灯
25. 《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B 。
A.消火栓 B.消防设施 C.灭火器
26. 《环境保护法》规定, A 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A.建筑项目 B.建筑工程
27.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结果均分为 B 。
A.优 良差 B.全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28. 国务院75号令规定,轻伤、重伤事故,由 B 或者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进行调查。
A.项目经理 B.企业负责人 C.安全管理人员
29. 国务院75号令规定,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完毕,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 B 日。
A.360 B.180 C.120
30. A 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施工单位
31. 行政责任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 C 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A.领导人 B.负责人 C.行为人
32.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 B 米。
A.5 B.10 C. 15 D.20
33. 单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砌筑工程搭设中操作层小横杆间距应小于 B mm。
A.750 B.1000 C.1200 D.1500
34. 采用起重机械吊运模板等材料时,被吊的模板构件和材料就捆牢,起落应听从指挥,被吊重物下方 C 严禁人员停留。
A.1米 B.2米 C.回转半径 D.3米
35.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6. 起重机载物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70%,重物离地面不和超过
C Mm.
A. 操作技术培训 B.操作技能培训 C.安全技术培训 D.生产技能培训
37. 起重机戴物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70%,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 C mm.
A.600 B.700 C.500 D.800
38.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撤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 B 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事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10 B.15 C.20
39. 模板工程安装后,应由 B 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
A.施工人员 B.项目负责人 C.安全监察人员 D.技术负责人
40. 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 A ,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A.横向水平杆 B.纵向水平杆 C.竖向水平杆
41.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C 伏。
A.50V B.36V C.24V D.12V
42. 企业职工伤害事故调查分析规定,证人材料的搜集,要尽快找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就认真 A 其真实性。
A.考证 B.记录 C.统计
43. 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B 米。
A.3米 B.3.5米 C.4米 D.5米
44. 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 C 才允许上岗工作。
A.经过登记手续 B.经过领导同意 C.重新经过安全生产教育 D.专业培训
45.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 C ,并经现场有关部门批准。
A.经过培训 B.有人监护 C.办理动火证 D.看火证
46. 外用电梯的电源控制开关应用 A ,且必须装入箱内,停用时断电上锁。
A.空气开关 B.铁壳开关 C.胶盖闸 D.隔离开关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 C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A.正常施工 B.节约开支 C.质量和安全
48.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 A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A.操作资格 B.许可 C.安全
49. 行政责任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 C 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A.领导人 B.负责人 C.行为人
三、判断题
1. 国务院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 √ )
2.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
3. 生产经营单位为做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 )
4. 生产经过单位为逃避应当承担的事故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中与做作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是非法的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矛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
6.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 )
7.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 )
8.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严的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但不包括临时聘用的人员。(× )
9. 打桩工程在噪 音敏感区域施工,经过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就可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 × )
10.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不一定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 )
11. 脚手架搭设可将外径48mm 与外径51mm 的钢管混合使用。(× )
12. 高作作业时,连接件或工具可放在箱盒、工具袋、模板或脚手架上。(× )
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采用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是用电设备。(√ )
14. 起重机作业前应进行作业环境检查,确认吊钩、臂架等部件范围内无障碍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
15. 临时用电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处耦变压器。(√ )
16. 起重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施工将重物吊到地面。(√ )
17. 使用电焊机应单独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15米。( × )
18. 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中,外电保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扣20分。( √ )
19. 双排扣件式承重脚手架宽度为2-2.5米。(√ )
20.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护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根本上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
四、名词解释
1. 监边作业
答: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围护设施低于800cm时的高处作业。
2. 重大事故
答:会对职工、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性严重伤害的事故。
3. “四限位”“两保险”
答:“四限位”超负荷限位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超高限位装置、
行走限位装置、变幅限位装置。
“两保险”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
4. 处理重大事故“三不放过”
答: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及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5. 劳动保护管理
答:劳动保护管理,是从立法(法规)上和组织上采取措施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五、简答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有何规定?
答: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对事故调查处理有哪些要求?
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事实求是、遵守科学的原则,及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出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建筑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有哪些规定?
答: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紧急救护应注意的要点是什么?
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的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5. 起重作业中“十不吊”的原则是什么?
答:内容如下:
 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 斜拉斜挂不准吊;
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 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 吊物上方有人不准吊;
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 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 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对配电开关箱进行检查及维修应如何去做?
答: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工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报连接并悬挂警示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专人监护。
7. 电焊机的安全使用与要求有哪些?
答: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牢,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机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钢结构做回路,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的防触电保护装置。

8.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在使用期间安全强制性规定严禁拆除哪些杆件?
答: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

9. 构件吊装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凤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就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2)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大型模板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10. “三宝、四口”指的是什么?
答:“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四口”:楼梯平台口、电梯口、出入口、预留洞口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就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2. 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劳动保护管理的要点是什么?
答:要点如下
 防中暑、中毒、防疲劳作业

❷ 天津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项目经理配制有什么要求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专业要求。

天津市的安全项目经理主要是有项目经理证、安全资格证。安全项目经理的级别只要是能考下三类人员的安全证就行了,专业好像没有什么太大的限制,最好是和施工的工程是同专业的

❸ 天津市建筑工程税点多少 所有的税多算上 本人外行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3%)+城市维护(营业税的7%)+教育附加(营业税的3%)=营业收入的回3.41% ,即(3%*(1+7%+营业税(营答业收入的3%)+城市维护(营业税的7%)+教育附加(营业税的3%)=营业收入的3.41% ,即(3%*(1+7%+3%))/(1-3%*(1+7%+3%))*100%。3%))/(1-3%*(1+7%+3%))*100%

❹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程序在哪备案

估计是前者,可能要市级单位以上介绍信,个人身份材料。

❺ 待续.:参加工作时间1974年11月入职天津市三房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公管二队〉'岗位壮工1976年取得瓦工...

三间卧室和三个不同的内置,天津新宇建筑公司对我来说更好。

❻ 十九大召开期间天津市建筑工地为什么停工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作业,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特许施工。目前,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心工程及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民生项目可申请特许施工。

需申请特许施工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由市环保局汇总核实后,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具体包括地铁、供水、供热及燃气类等项目。

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掘路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要求各工地合理安排好工期、工序,避免出现工程项目前紧后松等问题,减少重复开挖建设现象。施工路段超过200米的,采用分段施工,施工一段、开挖一段、防控一段,避免开挖后裸露。

全市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要全部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线性工程全面采取分段施工,并合理配置监测和监控设备。全面落实“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散体物料(渣土)堆放苫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治理标准。

按照《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通知》,全市各类建设工程,要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检测,必须取得尾气排放环保检测合格凭证,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期间,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要求,如遇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及以上预警,特许施工拆房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响应措施,停止一切拆房施工和渣土运输活动,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❼ 急!天津市级文明工地标准及一些相关的要求是什么

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现场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编制的。
1.3 施工企业的各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水平,评选文明施工企业、文明工地等都应以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4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津市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二章评定办法及等级划分
2.1 评定办法
2.1.1 “文明工地 " 评定要以《标准》为依据,按各分项标准评分、汇总。
2.1.2 本《标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证 " 分为十个分项。各分项检查实行百分制。评定等级时,按表中要求换算为标准分,汇总后,以综合标准分为准。
2.1.3 检查时采取观感、实测、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法。
2.1.4 项目减分最多以应得分为度。
2.1.5 评分时如遇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
分项得分=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得分之和/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应得分之和*100

综合标准分=实查各分项实得标准分之和/实查各分项应得标准分之和*100

2.2 “文明工地”等级划分
2.2.1 “文明工地”以综合标准分为依据,可评为“文明工地”、“局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不合格工地”四个等级。
2.2.2 “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得分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
2.2.3 “局级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4 “市级文明工地”: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 120 万元以上,综合标准分在 90 分 ( 含 90 分 ) 以上的“文明工地”。
2.2.5 “不合格工地”:综合标准分在 70 分以下或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中的任何一项得分在 70 分以下者。

2.3 组织评定
2.3.1 本《标准》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标准》。
2.3.2 “文明工地 " 的评定按年度进行。
2.3.3 “文明工地”在企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批准。
2.3.4 “局级文明工地”。各施工企业主管局所属施工企业,由其主管局组织评定。
各区县所属施工企业,由各区县建委组织评定。
各工业局属施工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 ( 局级 ) 评定。
各郊县施工企业,由郊县建筑管理总站组织评定。
中央驻津施工企业,由其主管局级单位组织评定。
外地进津独立承包施工企业,由市外地施工队伍管理站组织评定。
2.3.5 “市级文明工地”。从“局级文明工地 " 中, - 由各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由市建委审定。

第三章文明工地标准

3.1 主要内容
三清、六好、一保证。即现场清整、物料清楚、操作面清洁;职业道德好、工程质量好、降低消耗好、安全生产好、完成任务好、职工生活好;保证使用功能。

3.2 现场清整
3.2.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护设施。围护要安全、牢固、有效。高度一致。在风景区、繁华区和主要街道的施工现场围护不得有碍观瞻。临街的脚手架应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施工工地必须设置大门,并有明显五种标牌,即:工程概况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施工管理网络牌(写明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器材负责人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安全宣传牌(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及消防保卫制度);文明施工措施牌。凡在施工现场外公共场地临时存放的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并符合有关规定。散体、流体材料必须设置围挡,围挡高不得低于 0.5m,白灰必须加以苫盖,防止飞扬。
3.2.2 施工场地应平整清洁,工程废料及时清理,道路要坚实、平整、畅通。
3.2.3 临时给排水设施要符合使用要求,元跑、冒、滴、漏现象。施工污水应回收使用或按标准排放。不准污染现场。有危险的排水沟、排水井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有夜间防护设施。
3.2.4 应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鼓舞士气,保证工程质量,注意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标语口号。

3.3 物料清楚
3.3.1 施工材料堆放区、机械设备安置区、机具车辆停放区、构件加工区、生活办公区、仓库等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设清楚,并有区域标志和责任人。
3.3.2 砖瓦码放要成丁、成行。砌块等砌筑材料要成方、成垛。整碎分离,随用随清,不留料底。砂石等散体材料要成堆,不混杂;材料堆放场地要平整坚实,料底随时清用。
3.3.3 库存水泥须设垫板,库房不漏。露天存放须下垫上盖,无散包。散装水泥无飞灰,无受潮变质。
3.3.4 成品、半成品材料及构件的放置须符合要求,整齐。须防潮的应有防雨,防潮措施,不准有水浸现象。
3.3.5 大型工具要严格管理,分类码放。扣件、附件使用完毕及时清理,要入库存保管。
3.4 操作面清洁
3.4.1 施工操作区分明,保洁责任人明确。活完料净场地清,落地材料及时回收或清理,保持工作面清洁。
3.4.2 运输机具必须严密,运输时不撒、不漏,随时保持道路清洁。机具车辆保养良好,用后擦洗干净,定点存放。
3.4.3 搅拌站前必须设排水沟,并设置回水池或渗水井,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后台无乱料,前后无淤浆。
3.4.4 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发电机、空压机、电焊机必须搭设临建棚。其他电动机械亦应采取有效的防晒、.防雨措施,随时保持机电设备的清洁。
3.4.5 加工操作面应保持清整洁净,木屑、刨花、锯末、钢筋短头等废料及时清理。场地无废料、杂物,成品码放整齐。

3.5 职业道德好
3.5.1 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信守合同,不准乱招乱雇。
3.5.2 项目管理人员团结协作、恪守职责、严格管理、公正廉洁,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协调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民主作风好,有征求意见的记录资料。
3.5.3 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四有 " 思想和为人民服务思想,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并有教育记录。
3.5.4 职工作风过硬,互相团结、互相协作。不野蛮施工。无打架、赌博、偷盗现象。
3.5.5 党、团员要发挥模范作用,树新风,比奉献,认真搞好文明施工。
3.5.6 制定施工不扰民、保护环境和保护文物等文明施工的措施。

3.6 工程质量好
3.6.1 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制订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 " 制度,坚持样板引路,以样板指导施工。
3.6.2 严格按操作工艺和设计图纸施工,不偷工减料。各项试验资料准确、真实、齐全、满足设计要求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3.6.3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及施工材料。
3.6.4 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准确地评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并认真填写工程技术管理资料。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分项工程合格率均达 100 %。
3.6.5 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小组课题选择准确,能正确运用在施工中并取得成效,为工程质量管理积累一定的经验。

3.7 降低消耗
3.7.1 建立健全工、料、机管理制度,有明确的降耗指标和保证措施,降耗指标能分解落实到工程部位和岗位,建立回收节约台账。
3.7.2 主要材料施工前有“两算 "( 设计预算与施工预算 ) 对比,执行限额领料,领退料手续齐全。
3.7.3 施工材料收发要量方量尺;账物相符。严格执行机械。大型工具进场检验制度,日记录齐全、准确。严禁使用模板垫道。
3.7.4 要核算到位,建立材料消耗、节超分析制度每完成部分工程或按季、月进行工、料、机消耗节超分析,找出总是制定有针对性和改正措施、工程竣工后及时反映出成本核算情况。
3.7.5 加强计量管理,做好材料收发、使用的计量工作。各类计量器具必须严格进行周期测定,并有测定合格标记。
3.7.6 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做到“四不超 "( 超高、超长、超厚、超强 ) 。

3.8 安全生产好
3.8.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控制指示。针对工程特点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交底,手续齐全。
3.8.2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8.3 建立安全日检。周期检制度,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并做好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8.4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班前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3.8.5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保卫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配备消防保卫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
3.8.6 对进场职工经常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教育。消防保卫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 "( 懂得自己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安全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处理险肇事故 ) 。
3.8.7 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要专人、专库存保管,库存房符合要求,并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3.8.8 现场监建房屋的搭设应符合防火规定。电气线路架设符合要求,宿舍照明一律采用低压线路。防火通道畅通,其宽度不得低于3.5米。
3.8.9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维护、保养,保证灵敏有效,且设置合理,禁烟区必须设置警示牌。

3.9 完成任务好
3.9.1 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经过审批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3.9.2 建筑工程的保证资料、施工记录。试验记录 ( 报告 ) 隐检记录及质量评定,竣工图等各项管理资料填写详实,齐全,为工程验收和建筑物以后的改、扩律和维修提供准确依据。
3.9.3 按工期进度计划,定期分析进度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进度。
3.9.4 重点工程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要求相比不得低于 95 %,一般工程实际完成讲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相比不得低于 90 %。

3.10 职工生活好
3.10.1 制定生活管理、卫生管理制度。防暑降温、防寒保温措施落实。
3.10.2 生活区临建宿舍整齐、清洁,挡风遮雨,防冻防寒,门窗齐全,夏季有防蚊蝇设施。
3.10.3 工地应配备食堂 ( 送饭设备 ) 、饮水设备、沐浴 ( 盥洗 ) 设施、体息室、更衣室 ( 箱 ) 、保健站 ( 箱 ) 、厕所等。有条件的可建自行车棚和俱乐部。
3.10.4 抓好防病,防疫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生活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及时清除,食堂清洁元鼠害,有防蚊蝇设施。
3.10.5 施工现场厕所遮挡严密,粪便及时消除。

3.11 保证使用功能
3.11.1 洁——清洁。工程废土,施工余料清除彻底,室内外打扫干净、粉刷装饰色泽光亮无污染。
3.11.2 完——完好。加强成品保护,做到建筑产品完好无损。
3.11.3 平——平整。地面、墙面坚实平整,不空鼓。踢脚板,墙裙高度,厚度一致,上线平直。
3.11.4 齐——齐全。洁具、设备、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3.11.5 牢——牢固。所有安装物,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3.11.6 严——门窗框周正,塞缝严密,门窗关闭,开启灵活,屋顶封盖严密。
3.11.7 “四通一亮”——上水通不跑水,下水通无渗漏,烟道通不串烟,垃圾道通元挂连,照明灯亮不漏电。
3.11.8 安全方便——楼梯扶手坚固安全,踏步高度一致,建筑产品保证安全使用。

❽ 天津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条件在哪可以查询到,哪个官方网站。

http://www.ciac.sh.cn/qyzz/qyzz.htm

❾ 成为天津市建筑施工专家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市建设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依据《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为规范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的各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的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委的作用,提高天津市建设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决策的科学化,促进建设事业科学技术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工作需要,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按不同专业领域组建技术咨询性的专家委,全称为:天津市××××(如:建筑施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由市建委聘任,是科技委的内设机构。
第三条 专家委由天津市建设行业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根据需要可吸纳其它技术领域的专家。
第四条 专家委的宗旨是发挥人才聚集的优势及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在研究制订天津市建设科技发展战略、研讨技术发展途径、确定技术攻关重点等工作中,发挥决策咨询作用;承担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开发研究、成果鉴定及推广等工作,促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
第五条 科技委管理各专家委的具体工作,科技委办公室统一协调各专家委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 各专家委由市建委提出人员名单,征求专业归口局、集团公司等相应单位及本人意见后,由市建委统一批准成立。专家委的办公地点设在各专业归口的局、集团公司等相应的协办单位。
第七条 专家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 了解、掌握和研究建设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 参与研究和制订相关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年度科技计划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选题论证;
(三) 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及其规划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重大科技成果的审查;
(四) 承担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参与科研项目的课题研究与成果鉴定工作;
(五) 组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
(六) 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建设规程、标准的编制、修订、评审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审查工作;
(七) 承担市建委委托的专项工作。
第八条 专家委一般由20至40名左右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1人。主任和副主任由本专家委成员民主协商产生,秘书由主任选定。专家委根据工作需要可设若干专家组,并确定专家组长负责全组工作。

第九条 专家委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心建设科技工作,愿为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三)获得过相应的建设项目奖和国家、地方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工程建设业绩和科研成果显著;
(四)身体健康,原则年龄在70以下,在职和退休的专
业技术人员,50岁以下的专家要占一定的比例。
第十条 专家委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市建委及科技委、专家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科技委、专家委组织的科技活动,其间可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三)优先获得科技委编辑的相关科技资料;
(四)可自愿退出专家委。
第十一条 专家委成员应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委、专家委的相关规定;
(二)积极参加科技委、专家委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未经批准,个人不得以科技委、专家委的名义从事各类科技活动;
(四)向科技委、专家委提供相关的科技信息,提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建议;
(五)及时总结科技工作经验,支持科技委的科技文献、资料编辑工作,办好《天津建设科技》杂志。
第十二条 专家委成员实行聘任制,由市建委发聘书,每届聘期五年,专家委与科技委同步换届,市建委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专家委成员可连续聘任。专家委可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调换部分成员,无论是解聘还是新聘均需经市建委批准、聘任。
第十三条 专家委成员凡表现优秀、工作业绩显著者,由科技委给予表彰。
第十四条 专家委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不得超越政策规定收受报酬和其他礼品。
第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专家委成员,予以除名。
第十六条 各专家委可根据本办法制定专家委章程,约定工作程序等事宜,管理本委的工作。专家委章程报科技委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批准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市建委科技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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