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筑业改革取消什么证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Ⅱ 建筑行业大改革,盘点哪些被取消的资质
已经取消/拟取消的资质
1、设计一体化资质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部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2、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3、物业管理二级以下资质已取消
目前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下资质全部取消。新办的物业管理公司只能从三级暂定开始申请资质,如果公司一年内顺利接到了项目,升级为三级资质,业绩满足资质升级条件后可以逐级升级,最高可升为一级资质。拥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的公司现在可以立马升级为一级资质,然后就可以正常承接项目了。
4、招标代理资质已取消
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被取消,这是毋容置疑的,十八大之后已经取消三项资格:分别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市场是在三大基本规律支配下实现其运作过程,不受人们的意志而转移。
5、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深化建筑业重点环节改革”第五小条: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研究建立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主要载体,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研究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6、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建筑资质合并盘点:
1、建筑防水工程和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和电子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和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高耸构筑物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电信工程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堤防工程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炉窑工程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1、管道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太懂的可以问问那个九天鲲鹏
Ⅲ 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双准入制度是什么
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双准入制度即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我国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双准入”制度是政府主导型的制度,包括两个管理体系、三套准入制度、四种注册类型、五类分级标准。其中,两个管理体系,指法律法规体系和准入标准体系;三套准入制度,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准入制度、工程设计企业准入制度、个人执业注册准入制度;
四种个人执业注册类型,包括设计领域的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师和注册建造师;五类分级标准,包括勘察资质标准、设计综合资质标准、设计行业资质标准、设计专业资质标准和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目前,准入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为《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两部法律法规,这两部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企业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市场准入中的有关承诺义务在没有说明的情况下,不得采取有关数量配额限制,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过程中,对数量配额限制要在承诺表中明确注明,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要对有关外资立法加以修改,废除与有关数量配额限制相悖的法律条文。
市场准入的几种限制措施,要少运用开业权限制和数量或股权限制,可以运用人员的国际流动和职业资格限制,以达到减缓外国服务业对我国服务业的冲击力度。
Ⅳ 建筑业具体改革发展的方向究竟有哪些
1、优化资质资格管理。(资质改革)
2、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招投标改革)
3、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4、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
5、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7、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8、建立统一开放市场。
9、加强承包履约管理。
10、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11、加快培养建筑人才。
12、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Ⅳ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六方面改革举措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1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介绍深化测绘资质改革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易军】首先,我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健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是工程建设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共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我们将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改革后,现有的593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将压减至245项,其中勘察资质由26项压减为7项,设计资质由395项压减为156项,施工资质由138项压减为61项,监理资质由34项压减为21项,压减幅度为59%。
二是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在压减资质数量的同时,我们将进一步精简企业资质审批条件,特别是要精简资质标准,重点考虑放宽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要求,大幅放宽准入限制。
三是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我们将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试点内容是: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对存在违规审批的,我部将严肃处理并收回审批权。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我们将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幅削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大幅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我们将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六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我们将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的协同联动,抓紧做好改革实施工作,推动相关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落细,切实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Ⅵ 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是什么
其实就是资质审查制度。
建筑企业大概包括三级总承包、二级总承包、一级总承包、特级总承包四个等级的级别,不同等级资质等级能承揽的工程规模不同,没有相关资质无法承揽工程,只能挂靠到有资质的企业。其中特级总承包最高等级,几乎能承揽所有的房屋建筑类和资质允许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Ⅶ 建筑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及措施有哪些
亮点一:下放部分资质的审批权限.
在《规定》中,简政放权首先体现在下放了部分资质的审批权限,例如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审批权下放到地市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除却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以外的其他资质许可程序,地市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确定。
另外,《规定》减少了资质的类别和等级规范,明确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其中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对那些市场需求较少的资质予以取消,以此规范建筑业市场环境。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规定》中还简化了资质许可程序,例如,对于原来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些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和企业资产等的申报资料可以由地方初审机关进行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仅作抽查,避免重复审查。通过部分资质审批权限的下放以及资质许可程序的简化,不仅可以更好地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服务,还可以释放企业的活力,形成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亮点二:放权与监管并进。
简政放权,并非表示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尤其是在建筑业市场环境亟须得到规范的大前提下,简政放权是做减法,而市场监管是做加法。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说,需要在加快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而最有效的监管则体现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动态监管模式。
《规定》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应该制定动态的监管办法,积极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对取得资质后的企业采取动态监管,通过事中、事后的监管对企业资质管理进行抽查。同时,《规定》还明确提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而对于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前置性的行政审批尽量减少,事中、事后的市场监管真正做到位,才能真正发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目标和作用。
亮点三:建立事后追查机制。
在简政放权和形成动态监管的同时,也需要建立市场监管的事后追查机制,发生重大事件后,如果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规定》中对此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地方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资质的企业需要处以行政处罚的,明确规定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报送程序;明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取得资质的企业市场行为和资质标准条件的监督管理;并强化资质审批机关行政人员法律责任等。通过市场监管事后追查机制的建立,可以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Ⅷ 建筑业资质管理改革改了什么影响到底多大
淡化企业资质等级,重视企业诚信、业绩,简化资质考核条件,完善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资质的‘含金量’跌水,个人资质证书挂靠终结......。对建筑市场弊端、歪风是一场重大的打击。
Ⅸ 2016年住建部对建筑企业资质进行了哪三大改革建筑企业如何应对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
试点内容:
(一)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二)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取缔无实际劳务作业人员的“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
(三)建立“三项”制度清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工企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建筑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四)明晰“三方”用工关系。厘清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和作业人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三方责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的建筑专业作业活动负总责;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对本企业的用工行为负直接责任,按月公示工资支付清单;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专业作业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负监督责任,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间节点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二、四川省将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四川省执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已有约20年。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资质审批实践中出现了部分企业“资质垄断”的情况,不利于市场竞争,并带来违法分包等问题。取消审批,将有利于强化该领域市场竞争,促进企业创新以提升行业工程质量水平。
按照住建部工作统一部署,取消资质审批后,四川省拟将实施园林绿化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健全园林绿化市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相关信息化系统配套,继续推进风景园林行业职业制度建设工作,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取消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行政审批。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按简单换证原则分别换领原一体化资质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证书有效期3年内换证都可以。
可参考:http://www.njrzz.com/aspcms/news/2016-6-16/658.html
Ⅹ 论述对建设工程质量如何实行“市场准入”与“行业准入”的“双重控制”
.市场准入及市场准入秩序市场准入也叫市场进入管制。是指为了防止资源配置低效或过度竞争,确保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和提高经济效率,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批准和注册,对企业的市场进入进行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供求达到均衡时,价格接近价值,如价格长期高于价值,则表明产品供小于求,或存在市场垄断,这就是价值规律,它既适用于一般工业产品,也适用于工程建设这种特殊产品,价值规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清我国建设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
研究我国建筑业企业行业准入相关问题,对于建筑行业准入制度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维护建筑市场竞争有序性,对于实现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基层调研作为研究基础,通过对比发达国家建筑准入制度,总结了我国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的现状,从产业结构、挂靠资质等方面分析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将改变建筑业企业资质评价方法作为行业准入制度的研究重点;并提出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在治理理论的指导下,应整合建设单位、政府部门、银行和社会公众等各方的评价意见,对评价结果的不同使用需求,建立主成分综合评价模型,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资质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制定和规范配套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市场行为和信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等办法,为逐步改善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格局和竞争秩序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