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写收取管理费协议
答:总公司是可以收取分公司管理费的。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的规定,双方必须是按照独回立交易的原答则进行交易,且双方必须要签订相关的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服务项目,如何收取费用,这样的话总公司作为营业收入,分公司作为营业费用,由总公司向分公司开具发票。会计分录为:
总公司方,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分公司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应付账款
同时,会计学堂温馨提醒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对于总公司能否收取分公司管理费的这一问题,相信您看完相关规定应该知道了答案!重点在于总公司能否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费分录应该怎么写,希望您可以知道这个分录!更多关于会计方面的知识,您可以多加关注会计学堂!请选中你要保存的内容,粘贴到此文本框
② 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的上限及下限请提供国家详细的明文规定或《合同法》及《建筑法》
“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在施工合同中,我们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概念混淆,可能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究竟什么是总包管理费,所谓总包管理费,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
(2)建筑工程收取管理费协议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③ 补充协议按工程总造价3%收取管理费怎么理解
一种情况是,大管部分情况是以下这种情况,应该是收取3%总承包管理费。说明专该补充协议约定的工程,是个属分包工程,其上有总承包单位,因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需总承包单位配合,所以要收费总承包管理费用。例如:一个工程总造价是100万元,那他要交付给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费是3万元,而工程最后结算办下来的总造价为:100+100*3%+100*3%*税率,还有一些其他规费具体要看当地的一些规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不过很少有这样规定,因为你题目上写的是管理费3%,而不是总承包管理费3%,所以有可能就是一个工程总造价为100万元,那么就给你3%管理费,也就是工程最后总造价是103万元,这种情况不太可能。。。。。。
④ 请教“总公司向分公司收取管理费用的协议”
关于总公司向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的规定,回双方必须是按照独答立交易的原则进行交易,且双方必须要签订相关的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服务项目,如何收取费用,这样的话总公司作为营业收入,分公司作为营业费用,由总公司向分公司开具发票。会计分录为:
总公司方:借:应收账款 分公司方:借:营业费用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付账款
⑤ 建筑工程中 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否违法
合法分包,在总包合同项下约定管理费是属于合法的,也是符合实际的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⑥ 二,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还能收取吗
在因违抄法分包、转包、挂靠等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合同中关于管理费约定的有关条款相应无效,但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施工合同无效时,约定的支付管理费是否还应支持,以及支持比例莫衷一是。
合同无效时多数情况下合同双方均存在过错,双方约定的管理费也就不属于应当据实结算的工程款,如何分配该笔费用应当以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为基础、以公平信用为原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⑦ 一个建筑工程管理费占合同价款的多少
每个企来业都有不同的标准自,都有自己的标准。千分之一至至千分之十不等。具体看你挂靠的公司有什么要求的。
工程管理费:
包括基本建设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基建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工器具使用费、印花税及与工程有关的其他管理性质的支出。
管理费是业主在装修时,装潢公司对施工现场的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进行管理和监督所收取的费用。
⑧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需要向业主直接发包的专业分包收取管理费
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合同范围进行分析:
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合同范围包含了专业分包的的内容,专业分包的费用是由总包单位合同中专业分包暂估价记取,则总承包单位不应在对此办法的分包管理费进行记取。
2、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范围不包含专业分包内容,而总承包单位需要提供必要的服务,例如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
(8)建筑工程收取管理费协议扩展阅读:
国家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有两种模式----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种总承包模式承包范围有大小,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三部分,是“三合一”的合同;而施工总承包其承包范围仅包括工程施工,是“单打一”的合同。
工程总承包的承包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三方面,是“三合一”的合同。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模式可以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国内建设工程传统上多采取设计、施工相分离,分阶段实施的施工总承包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