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工地创卫资料
一第一阶段:动员摸底阶段(2005年上半年)
1、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创卫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口号、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动员和深入宣传,号召建筑工地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创卫,掌握标准,全面展开。
2、做好调研工作,掌握各工地施工、竣工时间及卫生管理情况。
二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05年7月-2005年12月)
1、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建筑工地整治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2、施工企业成立创卫领导小组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3、由市建设局与市区建筑工地签订创卫责任书。
4、开展大规模除“四害”行动,督促各建筑企业与市消杀队签订除“四害”责任书,确保除“四害”达标。
5、开展创建文明施工、安全、卫生示范工地活动,抓好1-3个示范点,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6、对照标准,开展自查,逐项落实措施,认真整改。
7、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工地落实创卫标准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请市创卫办的专家现场指导工作,督促效果欠佳的场所及时进行整改。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阶段(2006年1月以后)
1、完成建筑工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和创卫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以良好的姿态迎接考核、鉴定。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建筑工地的卫生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