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筑承包工程承包方未按期完工
承包商的义务
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承包商的所有管理人员,不管是经理
还是普通工人,严格意义上来说,从事的都是合同管理工作。依据合同进
行管理,包括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对工期进行控制、对资金使用进行控制、
对分包商进行管理等,是承包商的最大义务,其他义务是从这些义务细化
而出的。
F I D I C
合同条件规定了承包商的一般责任:根据合同各项的
规定,承包商应负责做好合同规定的没计、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合同
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承包商应提供在建
(
拟建
)
工程所需的全
部监督管理、劳务
、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他物品等。这条规定是承
包商义务的核心。因此
,承包商就应按照合同条件要求精心施工,为工程
的顺利完工配备适格人员。具体来讲,承包商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
(
但
不局限于此
)
:
.
(1
)
承包商对在建
(
拟建
)
工程施工前期的责任。承包商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应踏勘施工现场,并对投标书的完备性及价格和费率的正确性负完全
责任;承包商必须按时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和现金流量估算表并应授权一专
(window.cproArray = window.cproArray || []).push({ id: "u2280119" });
职代表
(
我国称项目经理
)
,在工程施工期间履行对工程监督与同外部
协调的责任;承包商还必须对在建
(
拟建
)
工程的准确测量和放样负责。
在投标有效期内组织投标之前的现场踏勘是招投标的必经程序
,否则业主
要承担相应的失职之责,也会给承包商的施工索赔提供潜在依据;反之,
承包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主动或根据业主的安排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投
标书的完备性及其价格和费率的正确性负完全责任。施工现场踏勘主要解
决:拟建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的有关特别规定
(
对与拟建工程关系密切
的法律法规应特别关注
)
,
拟建工程所在地的地质地貌情况是否与招标文
件一致,拟建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的就地供应情况
(
包括材料的品种、品
质、价格、供应量等是否满足拟建工程之需
)
与进出施工场地的交通运输
条件,拟建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供应状况
(
当地人员的素质是否满足拟建
工程之需、工价、供应量等等
)
,生活配套设施
(
娱乐、一般生活用品
的供应、对外联络等等
)
等方面;并就与招标文件的有关表述不一致处
,
或有疑问处及时向业主提出。只有对拟建工程所在地有了全面而详实的了
解才可能编制出最接近实际的投标文件并中标。测量放样是工程建设的基
础性工作,该项工作的正确性将直接影响在建
(
拟建
)
工程的如期投入使
用,发挥业主认可的效益,故承包商应对在建
(
拟建
)
工程的准确测量和
放样承担其应有之责。也即:业主仅仅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向承包商
提供与在建
(
拟建
)
工程测量放样有关的原始资料,譬如测控原始点位
置、该点位方位坐标与标高等信息;承包商必须负责引点并根据在建
(
拟
建
)
工程的特点建立适用的施工测量放样系统,并对该施工测量放样系统
的正确性承担责任
(
测量放样原始点信息的正确性由业主承担
)
。故承
包商除必须具备引点的施工专业人员与专业测控设备外,
还必须建立完善
的有关测控点的维护体系,以规避该类风险的发生。
就大型而复杂的工程项目而言,业主一般按照承包商提交的已被其认可的
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工程进度款供应计划。故承包商应事先向业主提交进度
计划,以便业主编排工程进度款供应计划。如果工程进度计划有调整
,也
应及时报告业主并征得业主的谅解和同意,否则会构成违约。现金流量估
算表既是对在建
(
拟建
)
工程按施工进度编制的用款计划汇总,也是对在
建
(
拟建
)
工程未来需要款项的计划安排;其主要目的之一是监控工程款
项的流向,以确保工程款均能用于在建
(
拟建
)
工程;也是业主编制工程
进度款供应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承包商应根据在建
(
拟建
)
工程的进展
编制真实的现金流量估算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可能因构成违约而
遭到业主惩罚。另外,承包商必须授权一专职代表,该专职代表应具有:
在工程施工期间代表公司履行对在建
(
拟建
)
工程的管理与监督责任,以
及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等等行使与在建
(
拟建
)
工程有关的代表
公司权利与义务的权力。
(
2)
承包商的设计责任。
根据国际工程承包惯例和工程承包合同规定
,
承
包商在实施工程时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设计责任与任务
(
尤其在仅有扩初设
计图纸的工程或高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更是如此
)
。在投标阶段
,有
些具体施工图业主并不必然向承包商提供,这时工程师责成承包商作一些
设计工作,以利于工程实施中按图施工。有的工程在实施
中一些工程变更
及非常详细的细部构造图
(
譬如饰面装修工程的细部构造
)
,也要承包
商自行设计。但承包商设计的图纸,不得对业主的建设宗旨进行实质性变
更,且必须要报工程师审批,业主备案。
( 3)
承包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2 8 d
内办理履约保函的担保义务。承包商
必须要保证自己能够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但口头保证在实际
中所起作用有限,故现今工程承包活动中普遍采用担保方式:即承包商由
某一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一般在招标文件中都有
规定。承包商违反合同义务规定时,业主可以没收承包商的担保,这也是
业主对承包商的一种索赔方式。
( 4)
承包商对施工现场的
(
财产与人员
)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负责。
对于承包商雇佣的人员,在招标文件中一般都要求承包商自行为其购买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便在意外事故发生时将意外责任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
对于工程施工可能给临近的居民或是第三人造成的伤害,招标文件里一般
都要求承包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由业主承担。在我国对于高空施
工作业,采取的是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即只要第三方不是故意的,
只要你给他造成了伤害,就负责赔偿;因此,业主为了转移这种经常可能
出现的风险,
往往在合同文件中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要求承包商购买
“
第
三者责任险”
。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在建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合理保持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废料和垃圾等障碍物。应做到
禁止扬尘,避免噪音、光线、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有毒有害液体对工程所在
地的污染,干扰工程所在地居民或行人的正常生活。承包商自行安排从当
地或其他地方雇佣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及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目
前,建筑工程是主要的消耗人力资源的工程项目,故承包商应针对在建
(
拟建
)
工程的特点制定真实而完备的人力资源耗用量,并根据招标文件
决定是否提供给业主,因为
(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
)
有些工程规定必须在工
程所在地聘用一定比例的工程施工人员。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就有此规定:
为减轻工程所在地就业压力,承包商应根据在建
(
拟建
)
工程所在地的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聘用一定比例的当地职员。
( 5)
遵守法律法规
(
这里所提到的法律法规既包括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
规,也包括公司注册地的法律法规
)
的义务。法律法规既包含立法权力机
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
如
《
民法通则》
、
《
合同法》
、
《
建
筑法》
、
《
安全生产法》
、
《
质量管理条例》等;也包括行政
(
职能
)
或执法部门制定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
质量、安全施工等方面的规范、规定等,如
《
工程测量规范》
、
《
建设
工程监理规范》
、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只有熟悉并掌
握与在建
(
拟建
)
工程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承包商才能正确合理地规避
法律法规风险。为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承包商除应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外,还应根据在建
(
拟建
)
工程的具体情况,适时在工程所在地聘请工程
类法律顾问。
( 6)
工程施工期间,如在现场挖掘出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物品,承包商
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向业主及文物主管部门报告。这些文物被视为业主的
财产,承包商不得私自处理。但承包商因采取措施保护文物而导致施工增
加的工作及工期的延误,可要求业主予以补偿。
( 7)
对于承包商执行施工中使用的设计、施工规范、施工方法等包含有专
利权时,承包商应对此专利权自负其责。即只要承包商使用的专利权被他
人提出侵权
,与业主毫无关系,由承包商负责一切后果。这里所指专利,
是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如果该项专利是由业主提供或业主原因造成的,
只要证据充分,则业主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施工单位在应用包含有专
利权
(
知识产权
)
的设计、施工规范、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之前,应做
足调查研究工作,且必须保留翔实的引用过程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 8)
施工时避免对公共交通及相邻财产的干扰。承包商不能以施工为借口
阻碍交通,并且应在不妨碍施工的地方允许他人和车辆通行。
承包商的工
作人员不得对施工工程所在地的他人合法财产形成威胁,
如盗窃、
抢劫等;
承包商在运输材料或工程设备等要避免损坏旧有道路和桥梁及水运设施,
如承包商运输机械设备时不得超载,损坏路面。如有类似事件发生与业主
无关。
( 9)
为其他承包商出入施工现场提供机会与方便。就综合性工程而言,一
项工程可划分为多个标段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商。业主雇佣的不同承包商可
能在同一施工现场出入、施工
,
故而从业主的利益出发
,承包商应该相
互之间提供机会与方便。
② 工程预算怎么学
1、首先要看懂图纸,这是干工程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不管是现版场施工还是工程预算都权是离不了图纸,所以看懂图纸是重中之重。
6、最后就是套取定额计价了。个人总结的方法是先熟悉及理解性的看一看定额再找一份完整预算书自己看一下,各项各构件套取的那一条定额(个人感觉定额多数基本都是那些定额),不明白的地方请教老师或上网查询。最后自己试着做一个工程,做完以后找老师查看是否合理。
③ 请问谁有07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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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
劳务发包人:
劳务承包人: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制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二〇〇七年一月
劳务作业发包人: (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1、劳务分包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分包范围:
劳务作业内容:
劳务作业人数: 人。
2、合同价款
2.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工日单价,按确认的工日计算;
(3)综合工日单价;
(4)平米包干。
2.2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外,不再调整。
2.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合同价款中包含
,其中劳务费 元。
合同价款共计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2.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费工日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费 元,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费 元;
合同价款共计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2.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劳务费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费 元,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费 元;
合同价款共计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2.6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劳务费单价为 元/m2,建筑面积为 m2,
另: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费 元/m2,共 元,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 费 元/m2,共 元;
合同价款共计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2.7 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窝工 元/日。
2.8劳务费包含内容为:(1)工人工资;(2)劳保统筹费用;(3)劳动保护费用;(4)管理费用;(5)各项保险费用;(6)临设费用;(7)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8)利润;(9)税金。
2.9 劳务承包人委派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联系电话: ,在京住址: ,
家庭住址: 。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其他 。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图纸
劳务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套。
8、项目经理
8.1 劳务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8.2 劳务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负责人为 ,职务: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
9、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供应
9.1 劳务发包人应按照施工计划向劳务承包人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具体表式见附件1)。如劳务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则应相应延长工期并赔偿误工费用;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劳务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9.2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9.3 施工中所需的中小型机具在施工开始前 日内由 方提供,并出具清单双方确认(详见附表2)。
9.4施工中所需的周转、低值易耗材料由 方提供,并出具清单双方确认(详见附表3)。
10、担保
10.1劳务发包人、劳务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劳务发包人向劳务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担保方式为: ,担保金额,担保有效期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担保方式为: ,担保金额 ,担保有效期,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10.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11、合同价款的支付
11.1 采用固定合同价款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劳务承包人与劳务发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 日内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年 月 日前支付 , 年 月 日前支付 , 年 月 日前支付 , 年 月 日前结清全部款项。
11.2 采用工日单价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并支付其中的劳务费总额,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为: , 年 月 11111111日前结清全部款项。
11.3采用平米包干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并支付其中的劳务费总额,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为: , 年 月日前结清全部款项。
11.4 劳务作业工作完成,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支付。
11.5 劳务发包人收到劳务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劳务发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28天内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尾款。
11.6劳务承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对合同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7劳务发包人必须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劳务承包人在2.9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证明(发票)。由于劳务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现金支付合同价款,或存在其他违规支付行为的,造成后果由劳务发包人负责。劳务承包人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收到合同价款后产生的分配问题由劳务承包人自行负责。
12、违约责任
12.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劳务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1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 劳务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
(3) 劳务发包人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
12.2 劳务发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应按劳务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承包人支付拖欠合同价款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承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12.3 劳务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劳务承包人支付 违约金元,劳务发包人顺延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
12.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劳务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发包人可以要求劳务承包人返工,劳务承包人无法完成的,劳务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劳务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劳务承包人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劳务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2.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3、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劳务发包人执 份,劳务承包人执份,劳务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份。
14、补充条款
1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一:劳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计划清单
附件二:劳务作业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清单
附件三: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清单
劳务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劳务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16、劳务发包人义务
16.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16.2 劳务发包人有对劳务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的义务。
16.3 劳务发包人应贯彻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并按规定留存管理资料。
16.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6.5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6.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6.7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6.8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并实现“月结月清”。
16.9 负责与工程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6.10 负责办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备案手续。
17、劳务承包人义务
17.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劳务发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7.2 劳务承包人负责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人员登记备案,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做好工人出勤记录、任务完成记录。
17.3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或按劳务发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劳务发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7.4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7.5 自觉接受劳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劳务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且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17.6 按劳务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劳务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7.7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劳务发包人办理交工验收手续。
17.8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承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7.9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7.10 劳务承包人须服从劳务发包人转发的工程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7.11 劳务承包人必须与每个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得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
17.12 劳务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时向劳务人员结清、发放劳动报酬,发放数额不得少于当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做好劳务报酬发放记录。
17.13 劳务承包人收到劳务费后必须首先支付工人劳务报酬。
18、安全施工与检查
18.1 劳务发包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施工现场整体安全施工的组织工作,并有详尽的安全施工方案。
18.2 劳务承包人应无条件的服从劳务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同时劳务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合劳务发包人工作。
18.3由于劳务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劳务发包人承担。由于劳务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劳务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19、安全防护
19.1 劳务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发包人要向劳务承包人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劳务发包人承担。
19.2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承包人提供。
20、事故处理
20.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0.2 劳务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劳务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21、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及国家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2、工程量的确认
22.1 采用固定合同价款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程量。
22.2 采用工日单价或平米包干计价方式的,由劳务承包人每月日前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劳务发包人,由劳务发包人确认。对劳务承包人未经劳务发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劳务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劳务发包人不予计量。
23、施工变更
23.1 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劳务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承包人按照劳务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3.2 由非劳务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承包人损失,由劳务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3.3 由劳务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劳务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费用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4、施工验收
24.1劳务承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劳务发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劳务发包人验收;劳务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承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承包人的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劳务发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承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的约定工作。但劳务发包人与工程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劳务发包人的相关损失。
24.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承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工程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承包人仅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对劳务发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25、施工配合
25.1 劳务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发包人做好以下工作:
(1)劳务发包人对其工作的初步验收;
(2)劳务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
(3)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25.2劳务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劳务承包人配合时,劳务承包人应按劳务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劳务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劳务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劳务发包人应配合劳务承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26、索赔
26.1 劳务发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工程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承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留并出示相应资料。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承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劳务发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工程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劳务发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承包人。
27、争议
27.1 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
劳务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给他人。否则,劳务承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劳务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劳务发包人应协助劳务承包人采取措施。劳务发包人认为劳务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劳务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承包人应向劳务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劳务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劳务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29.2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承包人应向劳务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29.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9.4 劳务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人员和财产损失。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发包人,劳务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劳务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承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发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劳务发包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劳务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劳务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劳务承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31.2如果劳务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劳务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劳务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劳务承包人可以向劳务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3 如在劳务承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劳务发包人的承包合同解除的,劳务发包人应通知劳务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劳务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劳务发包人应支付劳务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合同价款。
31.4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因工程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5 如因劳务承包人在施工人员数量、施工人员能力等方面的欠缺,致使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无法达到要求时,经现场监理确认并经工程发包人同意后,劳务发包人可以向劳务承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劳务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劳务承包人不按要求退场,给劳务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31.6 合同解除后,劳务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劳务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劳务发包人应为劳务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序号 品 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1:
劳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计划清单
附件2:
劳务作业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清单
序号 品 种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清单
序号 品 种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④ 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有哪些专业
一、轨道交通学院
1、铁道机车;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铁道工程技术;
4、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5、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6、铁道车辆。
二、装备制造学院
1、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2、工业机器人技术;
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汽车工程学院
1、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2、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四、建筑工程学院
1、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建筑工程技术。
五、信息工程学院
1、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
2、信息安全与管理;
3、移动应用开发。
六、物流工程学院
1、报关与国际货运;
2、物流管理。
七、财经管理学院
1、会计信息管理;
2、保险专业;
3、会计专业。
八、艺术与人文社科学院
1、产品艺术设计专业(专业类别:美术与设计类)。
(4)古建筑工程投标书扩展阅读
就读形式
1、中职高职直通车
我校将在全省率先开展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改革试点。在我校就读的优秀学生,可以升入高职阶段学习,毕业后取得大专文凭。
2、五年一贯制高职
我校新入学的学生通过中考成绩被我校录取进入5年‘’中高职‘’连续一贯制学习,毕业后取得西华大学文凭。
3、中专套读大专
针对初中和高职入口的中专学生开办套读大专的教育,在中专学习期间完成大专的学习,同时取得中专和大专文凭。
4、专科升本科
校方与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广播电视大学联合举办本科教育。毕业后取得大专文凭的学生可优先进入本科专业学习。
⑤ 如何承包工程
首先,需要考虑以下几个相关内容:
1、市场,工程来源在哪,有多少,同类承包队伍有多少,竞争情况如何;
2、组织: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管理人员、设备、工人、资金情况;
3、承包,各方面关系的开发,如何承揽工程,单干还是分包,
4、成本,根据自己情况确定挖、填、运(公里)、土价及日常费用的最低成本;
5、价格,承揽工程是按照定额计算还是投标报价,最低承受价格和最小工程量;
6、合同,工程量变化如何结算,价款支付约定、工期规定及违约罚款;
7、施工,施工力量保证,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责任约定,工期管理;
8、结算:工程数量质量报验及变化签证及时得到确认,结算价格的审批及付款;
9、风险,对方或工程本身不可靠,没有如期完工,长期不结算,安全质量事故。
接下来就可以进行承包:
1、路桥项目,不是说有的建筑公司都能做,投标的时候,要经过资格预审,如果没有桥梁方面的资质,或者资质达不到要求,根本就无法中标。
2、资质不是简单的说有多少机械,有多少人,关键是是否有证书,国内有些建筑企业,通过挂靠各类人才的证书,也可以申请到很高的资质,机械类,也是一方面的考虑,这个是业主用于衡量是否具备施工能力。
3、如果没有资质想自己干,可以有三个方案:
(1)临时找一个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挂靠,施工单位一般很愿意,你在帮他们找业务。谈好佣金,用它的资质去投标,你自己当项目经理,你不就成了自己干嘛;
(2)长久之计,如果你有实力组建公司,招收具有各类证书的人才,想建设部申请施工资质,也需要跑关系送礼的
(3)如果前面两条压力都太大了,第三条就是把压力转嫁给以获得施工合同的建筑企业,你去拼关系,想办法分包或转包他们的工程量,这也是自己干了。不过现在国家反对层层转包和分包。看关系实力了。
(5)古建筑工程投标书扩展阅读:
一、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二、“一带一路”给承包工程带来的机遇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中,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快速增长,合同额合计达514.5亿美元,同比增长37%,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1.6%。
“‘一带一路’倡议表现出强大的文化多元性和包容性,为处于全球化边缘的人们提供了发展机遇。”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这样感慨。长期以来,巴基斯坦一直是我国最重要的海外承包工程市场之一。
作为“一带一路”倡议重大先行项目的中巴经济走廊实施以来,中企在巴基斯坦承包工程业务实现了倍增式发展。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中企2016年在巴基斯坦新签合同额115.8亿美元,较2013年增长112%,营业额72.68亿美元,较2013年增长96%。
根据报告,在实现较快发展的交通、电力和建筑三大业务领域内,交通基础设施中的铁路工程增长最快,2016年业务增速同比翻了一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工程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达到54%,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取得突破;房屋建筑领域业务取得快速增长。
“当前,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中企在海外工程承包的模式上将更加多样化,特别是‘建造—营运—移交’(BOT)模式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大幅度增加,以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同时,我国承包企业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同时,也在加快转型升级,由单一的土建承包商、勘察设计承包商、设备制造商向综合承包商、运营商,甚至投资开发商转变。”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王志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程承包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一带一路倡议提出4年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进入发展快车
⑥ 跪求:标书中,古建筑群修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用太繁琐。内容希望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⑦ 保洁技术标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这个分技术标和商务标部分,详情你可参照<清洁技术函授培训教程> 里面有很多套投标书,
⑧ 投标书签名可以用草书吗
________工程投标须知
(1) 投标单位在编制标书以前,应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和其他招标文件,按规定编制、填写和投送标书,避免造成标书无效。
(2)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逐项填报要求填报的表格文件,可以用墨笔或钢笔楷书书写,但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不得用行书、草书及不合规范的简化字;也可以提交制作并填报好的软盘(可备几份);也可以发电子邮件,即把填报完善的表格文件通过E-mail发给招标单位。总标价必须用大写数字(壹、贰、叁、伍、拾、零等)表示。
(3) 标书必须使用招标单位提供的表格,不够用时投标单位可自行添补。投标单位对表格文件中的任何文字或数字有异议时,不得自行更改,可另附说明。
(4) 编妥的标书须由投标单位负责人注明职务、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印鉴,然后密封,在封套上写明“密件:_________工程标书”,此外不得添加任何字样或标记。标书须在 月____日____午____时以前送达下列地点:
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
__________工程招标办公室
外埠邮寄须另加封套,寄挂号邮件,送达时间以邮局投递日戳为凭。
标书送出后,在开标之前,投标单位可以追加任何修改或补充的文件。修改或补充文件的编写和投送也应遵守本条之规定。
(5) 投标单位在递送标书的同时,应缴纳投标保证金(限银行支票)______元,或招标单位认可的同额银行保证书。此项保证金(书)于开标后1个月内退还。
(6) 自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投标单位可查看建设场地,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7) 建设单位提供下列计划分配的材料指标:
钢材 ______吨
其中:钢筋 (规格由承包单位与物资部门洽商) ______吨
型钢 (规格由承包单位与物资部门洽商) ______吨
管材 (规格由承包单位与物资部门洽商) ______吨
水泥 425号,袋装、散装各1/2,______吨
木材圆木:红白松70%,杂木30%,共_______立方米。材料价款由承包单位支付。施工期间计划供应价格如有变动,应按国家规定予以调价。
(8) 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可以一次包死,不予调价,也可以根据主管部门公布的调价系数按季调整。投标单位可任选一种方式,在标书中加以说明。
(9) 订于_____月_____日上午_____时在_____地点举行招标工程交底会,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请各投标单位派代表1-2人参加。间题预先以书面提出。
(10) 投标单位由于对投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或对建设场地条件缺乏必要的了解,或不参加工程交底会而导致中标后发生任何风险,其责任概由自负,不得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1) 订于_____月_____日上午______时在______地点当众开标。
(12) 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标书:
1) 封套上除规定书写的文字外,另加有任何字样或标记者;
2) 标书未经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名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印鉴者;
3) 标价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或涂改后未经负责人签章者;
4) 逾期投送者。
___________工程招标办公室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⑨ 关于投标书封面设计的理念与概念谁可以给我讲讲啊。
你说的应该是技术标(效果图设计图册)的封面吧
两点参考意见:
1、运用与项目风格回相关的抽象图案或符号来答制作背景,最好与投标项目的主题相关。
比如:新古典风格的项目运用希腊建筑元素作为排版要素、现代后现代风格的项目运用平面构成元素、中式运用中国古建筑元素等等。
2、将项目的建筑图片或平面图或者风格图片作为制作背景的要素。
3、注意明标和暗标的区别,是否出现本公司的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