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夏优良工程验收、评价标准
西夏杯全称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奖。“西夏杯”金奖装饰工程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质量应达到区内装饰工程一流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的评选工作由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自愿申报,经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择优推荐。获奖单位分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优质装饰工程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6个。对其中成绩突出的2项工程授予“西夏杯”金奖装饰工程荣誉称号。
凡宁夏回族自治区域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装饰工程,申报优质装饰工程,应符合以下范围和规模:
一、申报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
二、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修复性建筑、民族性建筑、纪念性建筑等装饰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且应为整体装饰工程。
三、园林工程: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设规模在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环卫等工程;
四、工程规模或造价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在当地确属设计创意独特、科技含量高、施工达到区内先进水平的装饰工程,经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书面申述申报理由择优推荐方可申报。下列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企业承建的本自治区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装饰工程;
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备的工程;
三、外国独资或国外负责总承包的工程;
四、保密工程;
五、存在质量隐患或因质量问题被投诉的工程;
六、已申报“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七、近两年出现过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工人劳务费的单位施工的工程;
八、近两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施工的工程。西夏杯-申报条件 西夏杯获奖证书 凡符合申报范围的建筑装饰工程,申报优质装饰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工程符合国家、自治区建设管理程序;
二、申报工程设计合理、先进,使用功能完善,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应当是设计与施工完美结合、设计创意和施工工艺达到先进水平的装饰精品工程。
三、申报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合格,并达到区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四、申报工程符合宁夏地方强制性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03)及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资料应齐全、准确,有工程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
五、申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中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地基、主体结构及主要使用功能检测制度,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符合国家室内外环境控制指标。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强制淘汰不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要求或质量低劣未通过进场使用认证的材料、制品;
六、申报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报备案机关备案。国家尚未颁布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七、申报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施工单位,两年内不允许申报优质装饰工程);
八、申报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必须经过半年以上的使用考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申报优质装饰工程的主要承建、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二、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未发生不良记录
三、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监理单位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企业工艺标准先进可控并稳定有效运行;
四、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单位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程度高。申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装饰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且与有关单位签订有效建筑装饰施工合同。西夏杯-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建筑装饰工程,申报优质装饰工程程序如下:一、主要承建单位提出申请,征得建设工程各主要参建单位同意,经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向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二、申报“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先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填写《“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一式四份)。三、被征求意见的各主要参建单位,审核、审查的各部门应在《“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西夏杯-申报材料 西夏杯优质工程 一、申报材料总目录(注明各种材料的份数);
二、《“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一式四份,由申报单位根据《“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样表及填表说明,用计算机A4幅面双面打印填写;
三、反映工程概况、施工质量、主要施工方法、创优计划、消除质量通病措施、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情况的文字材料1份;
四、评选为当地优质工程的证件复印件1份;
五、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装饰工程主要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复印件1份;
七、工程主要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经理应是该工程施工的直接负责人,与相应图纸和工程施工管理档案上的签字一致;
八、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的主要部分)复印件一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九、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主要部位彩照若干张;重点工程附有解说词的录像带一盒%26lt;或多煤体光盘)。
十、与申报工程施工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统一为A4幅面大小,封页标注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所有申报资料应统一用A4规格的方形塑料文件盒包装,文件盒厚度适中,并在文件盒封页上标注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名称。西夏杯-申报要求 一、新建建筑装饰工程应由主要装饰承建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参建单位,可作为主要参建单位申报; 二、同一工程项目根据申报条件只能申报一个承建奖,每一承建奖可附加申报一个参建奖,申报时按一个申报名额计算。三、参建奖由装饰工程的主要装饰承建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申报,单独填写申报表,单独报送相应的申报资料。无承建奖申报的工程不得单独申报参建奖。所有申报资料的复印件概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将原件自行留底,以备工程复查时查验。西夏杯-评审 西夏杯奖杯 评审机构:“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评审由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归口管理,“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组织“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包括工程推荐、申报资料审核、专家技术复查(初评)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等四个阶段(详见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程序文件)。1、工程推荐由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办理,并对推荐工程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优质装饰工程的申报,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统一组织优质工程专家技术复查(初评)。3、专家技术复查工作由技术复查专家组进行,听取承建单位对申报装饰工程施工和质量情况的介绍(包括: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听取使用单位对装饰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对工程进行实体检查和工程资料检查,反馈复查意见,形成初审意见报告。4、“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技术复查专家组的初审意见报告,通过审查、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报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核定。西夏杯-奖励 获得“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由自治区建设厅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授予和颁发“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奖牌、证书和奖杯,通报表彰并在公开媒体上予以公示。各市、县有关部门和获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的参建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西夏杯-附则 1、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的处罚。
2、工程审核人员和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撤销工程审核或评委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等处罚。
3、对于已获得的“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重大质量隐患,“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和伪造“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奖杯、奖牌和证书。
4、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报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备案。
5、本办法由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西夏杯-参考资料 [1] 觅法网 http://www.34law.net/lawfg/law/1797/2974/law_173409434324.shtml[2] 宁夏建筑工程质量信息网 http://www.nxgczl.cn/SiteAcl.srv?id=45398&aid=273
2. 宁夏建筑工程规费取费基数及费率...
规费取费基数:人工费-分包人工费+商品砼子目人工费*1.76
费率和工程类别,项目地点,企业和项目类别有关。土建市区一类一,费率24.86%
3. 宁夏建筑设计费一般怎么收取
这个不一定的!看是什么项目!还有看是需要做哪些内容!是全套施工图包括方案报建还是单个专业施工图!要不要盖章什么的!
4. 请教宁夏定额取费问题
我不知道宁夏的,但是取费都差不多,参考全国定额取费,主要是几类取费,以及合同签订的取费标准
5. 关于宁夏银川城市建设,土地征收标准及3到5年青苗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怎么赔付
一、征用集体土地补偿
(一)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城市规划按不同区域和区位制定征用集体土地补偿综合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综合补偿0.15-4万元。
(二)集体建设用地补偿
凡采取实物补偿办法以房还房的,土地不予补偿。不愿以房还房的,土地按本规定第(一)项规定进行补偿。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另行规定
(三)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下同)的分配使用
征地补偿费在1.5万元/亩以下的,按80%补偿给承包土地的农民;
征地补偿费在1.6-3万元/亩的,按70%补偿给承包土地的农民;
征地补偿费在3.1-4万元/亩的,按60%补偿给承包土地的农民。
二、征用后农民就业安置和生活补助
(一)就业安置。为确保农民失去土地后收入能够稳定增长,在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可按家庭常住人口每人购买20平方米出租房。具有商业地段的,也可每人购买按统一规划建设的营业房5平方米。两种安置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房屋按免除有关费用的成本价购买。凡在农村没有责任田的空挂户口,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二)生活补助。农民集体土地被一次性征完的,为保证农民生活,可由征地方按实际征用农民承包地计算,补助3年的生活补偿费。按照不同区域,每年每亩补助500-700元。生活补助费由辖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分配使用,每年在12月30日前分别支付。
6. 工程量清单中的规费指的是什么
工程量清单中的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是由地方造价管理部门明文确定,一般都不可以更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
工程量清单中的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本费率标准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噪音的费用。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6)宁夏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扩展阅读:
部分地区规费的收取率:
江苏省:规费费率取定为41.3%,其中:养老保险费21%、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8%(含生育保险0.8%)、住房公积金8%,工伤保险费0.5%,
宁夏:规费费率标准为38.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6.7%,住房公积金8.5%,工伤保险费1%。
广西省:规费费率: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 %、医疗保险费8. 6% (含生育保险费0.6% )、工伤保险费1%,住房公积金取10% ,合计规费费率为41.6% 。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规费
7. 宁夏建筑定额的取费费率为多少一级企业四类工程
一类企业四类工程78.1%(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8. 宁夏2014年4月份建筑人工工日单价是多少元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为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修、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赣建价字[2007]6号),正确计算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的金额,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赣建价字[2007] 6号文中所指\“现行定额\”是指工程招投标或签订合同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使用的定额。如2007年招投标的工程,其适用的现行定额有《江西省2006年市政、园林工程定额》、《江西省2004年工程定额》(建筑、装饰、安装)、《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2000年);又如2004年招投标的工程,其适用的现行定额有《江西省2000年工程定额》(建筑、装饰、安装)、《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2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 二、定额机械台班中的人工工日不参与综合工日单价的调整。 三、预拌混凝土扣除费用中的工日在计算综合工日单价调整时不扣除。 四、装饰定额因超高按系数计算的人工降效费用和人工垂直运输费不参与综合工日单价的调整。 五、安装定额中按系数计算的人工费不参与综合工日单价的调整。 六、按照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计费的签证点工,应参照赣建价字[2007]6号文的规定调整其单价。 七、综合工日单价调整的差价按相关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取费税。如建筑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时,综合工日单价调整的差价只计取定额测定费和税金;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综合工日的差价除计取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还应计取上级(行业)管理费。 在执行赣建价字[2007]6号文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尽快得到解决。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