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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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江苏其他标准电子版,可以交换,明细如下:
DB32 478-2001 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pdf
DB32 1253-2009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准则.pdf
DB32 1270-2008 移动危险源车辆和船舶安全监控系统通用规范.pdf
《江苏省应用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做法技术规定》.pdf
DB32 1321.1~5-2009 固定危险源建设规范
DGJ32 J19-2006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程.pdf
DGJ32 J22-2006 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pdf
DGJ32 J23-2006 江苏省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pdf
DGJ32 J54-2006 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pdf
DGJ32 J26-2006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pdf
DGJ32 J79-2009 雷达法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规程 含条文说明.pdf
苏J01-2005 施工说明.pdf
苏J/T18-2006(一)BAC、BS-P、PET防水卷材和SPU防水涂料.pdf
苏J/T24-2004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NALC)砌块建筑构造图集.pdf
苏J9509轻质隔墙、墙身、楼地面变形缝.pdf
苏J9508室外工程 通用图.pdf
苏J9501工程做法.pdf
㈡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是根据什么文件制定的
是根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制度的。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况的体检将不合格:
一、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二、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三、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四、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2)江苏省建筑施工操作规范扩展阅读: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操作规程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 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㈢ 计价规则与规范有什么不同
主
要
变
化
旧规范
:主要侧重工程量清单计价技术,旨在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是一本地地道道的技术规范。
新规范
:涵盖从招标投标开始至竣工结算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使工程施工过程的每个计价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按施工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构筑起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长效机制,是一本融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于一体的规范。
新
旧
规
范
异
同
♠相同处:新旧规范均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
总
则
2.
术
语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4.
工程量清单计价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6.
附录
♠不同处:
1.
旧规范
主要在于规范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而
新规范
则规范了从招标投标至竣工结算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行为。
2.
旧规范
条文为45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6条;而
新规范
条文则增加到137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15条,同时增加实用性较强的“条文说明”。
3.
旧规范
侧重于体现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未能反映施工阶段各环节的相互关系和特点;而
新规范
首先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共性予以规范,然后针对施工阶段不同环节的特点作出专门性规定,并使共性和个性有机结合,从而按照施工顺序承前启后,脉络贯通,形成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有机整体。
4.
旧规范
提出了企业自主定价,建立起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但缺乏政府监管机制,未能充分反映我国建设市场实际情况;而
新规范
建立起以人为本和政府有效监管机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规定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合理分配物价波动等风险,充分体现发、承包双方风险共担,避免招标人无限度转嫁风险,同时遏制承包人以牺牲雇员(农民工)利益恶性低价竞争。
5.
旧规范
条文和表格只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全过程工程计价缺乏可操作性,措施项目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而
新规范
注重计价难点,针对施工阶段各环节的计价特点和要求作了详尽的规定,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修订了部分措施项目,并将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调整至各专业工程的附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