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业发票备注栏是打工程名称跟项目名称都可以吗具体施工地点是镇可以只打省跟县吗
国税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 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因此,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和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
❷ 去某县税务局预缴税款(建筑工程),要求同市异县的分包必须在本税务局预缴的分包发票才能抵扣是否合理
异地施工,在同一地市内跨县区的,不需要在施工地预缴税款,直接回注册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上述要求没有道理,也不符合税收政策要求,分包发票只要符合要求就能抵扣,不需要当地税务局审批。
❸ 湖南建筑业跨县施工要外管证吗
这是法律规定需要的证件
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专点若干征收管理属事项的通知》(鲁国税函〔2016〕199)文件规定,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持外管证向经营地国税机关进行报验登记,接受管理。
❹ 地级市内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开具外经证吗
劳务分包复是可以跨地区进行的制,当地的要求进行施工。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1、符合缴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缴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
2、对逾期(超过半年)未缴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
3、对未在经营地足额完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税款结算手续。
❺ 市区某建筑公司承建某县城一建筑工程,工程不含税造价为8000万元,则该施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解析: 该题考核税金中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考核的关键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内应纳营业税税额容×适用税率。题目给出了工程不含税造价,由此可求出工程的含税造价,即含税造价=8000/〔1-3%-(3%×7%)-(3%×3%)〕=8273.01万元,应纳营业税=8273.01×3%=248.1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48.19×7%=17.37万元。因为纳税所在地为市区,故税率取定为7%。
此题是09环球冲刺班的题 是真题 但是我觉的做的不对 因为建筑公司承建某县城一建筑工程其建筑应税劳务发生在县城 根据基础理论教材166页关于纳税地点的规定 纳税地点应该是县城 又根据计控教材18也关于城乡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与营业税纳税地点相同的规定 其城乡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也为县城 所以税率应为5% 而不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