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谁审核
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根据《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附安全验算结果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初审后,交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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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施工单位提供的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论证审查报告。
第十二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组织对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情况以及专家论证审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应当论证审查而不论证审查,以及不按照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论证审查的行为。
监督检查可采取巡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经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及时拨付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第十四条经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设计文件的,由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的,应当设置安全
超过一百人。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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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等内容。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规定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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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评价意见怎么写
安全生产评价是质量、信誉安全管理取得的成果,安全危险源评价一般采用;L\E\C\D方法进行评价,这项工作是企业安全委员会成员,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危险进行评价。
5. 山东发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总监 拥有停工权待遇不低
昨天,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2020年2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其中,安全总监为本单位副职级别,待遇要高于其他副职并单独发放岗位风险津贴。
什么样的企业应该设置安全总监?
根据通知,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应设置企业安全总监。逐步推广至其他施工企业及非法人施工单位。
安全总监有哪些职责职权?
安全总监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
安全总监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向安全总监充分授权,主要包括:
1、表决权。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方案的审查;
2、停工权。阻止和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决定和行为,并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
3、处罚权。督查和纠正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运行中出现的危害安全行为,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提出处罚意见;
4、考核权。组织对企业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绩效考核;
5、提名权。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否决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生产经营单位在确定拟提拔重用、表彰奖励人选时,应当就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征求安全总监的意见。
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当安全总监?
企业安全总监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
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沟通协调,能妥善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合理果断处置突发事件。
安全总监由企业选任、聘用或由上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委派后,以正式文件予以任命。安全总监为本单位副职级别,待遇要高于其他副职并单独发放岗位风险津贴,设置安全总监的企业不再设置安全副总。安全总监因日常工作失职渎职,或者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而受到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的,应当撤销其安全总监职务。
6. 建筑行业有哪些职位
建筑行业的职来位有: 项目源经理、生产经理、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技术员、商务预算员、测量员、资料员、材料员、试验员
7. 总监和经理哪个大
总监的职权大于经理。
8. 急求建筑方面专业人员解答:谈谈如何理解施工企业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
项目安全生产总监在项目生产工作中对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有:版
1.组织、监督权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完善和推进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策划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项目周检和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对生产中危及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
4.组织、主持编制项目安全专项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督促对相关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
5.组织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办理取证工作,组织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6.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针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编制预防措施、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9. 建筑施工类企业持有A证的安全总监兼任安监部经理还需要取得C证吗
建筑类企业有A证就可以了,就不需要再取得C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