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阴阳合同”的效力认定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阴阳合同”的效力认定
一、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垫资合同,政府部门规定一直是不予备案的,在司法解释后政府有关部门开禁,垫资合同给予备案,已能成为“白合同”。
二、 当事人签订中标合同后,如果出现了变更合同的法定事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不同协议。但是合同变更的内容或补签订协议,应当及时到有关部门备案,而正常合同的变更司法解释19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规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文件确定,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此种情况下无需备案,另外合同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正文的内容,如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其内容是对主合同的补充并不存在与主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情况,虽未经备案,但不影响效力”。如果未到有关部门备案,就不能成为结算的依据,如何后续备案也需要有关行政部门及时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 “黑合同”以补充合同形式出现,但并不因此可以改变“白合同”中对仲裁协议的约定。“白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仍然可以对补充合同形式的“黑合同”具有约束力。
四、 “黑白合同”普遍存在施工企业到底如何应对,司法解释目的是为了与《招标投标法》第46条禁止性规定相一致。使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实质性内容落实到合同中去,确保当事人按该实质性内容履行,【应当招标的工程(国发改委)3号令】,至于其他不属于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签订“黑白合同”发生纠纷时,以那一份合同为准,应依《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时间先后的,以后签订的合同为准,没有时间先后、不能证明时间先后或虽有时间先后但双方履行的是先签订的合同的,则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既无时间先后,又无法证明实际履行情况的,则以备案的合同为准。
对于发生纠纷之后才能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解决,因此,大家需要对阴阳合同的效力有更加清楚的了解,才能有帮助。
『贰』 什么叫做建筑施工阴阳合同
通俗的说:就是对外公开的,用于办理相关手续的合同为阳合同;用于双方实际执行的合同为不公开合同(就是阴合同)
『叁』 强制招标的工程阴阳合同一哪份为准
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准。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回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答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肆』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阴阳合同怎么认定
首先,阴阳合同必须同时存在两份合同。在区分的时候,就要具体情回况具体对待了,因为答一旦发生争议,那么合同双方必定是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份合同来主张权利,因为我无法看到你手里的两份合同,所以仅能给出有限的建议。
1,看合同条款有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在履行权利义务的时候按那一份合同履行,双方履行的合同即为阴合同,是合同双方自主、自愿、达成合意的合同,合同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2、收集其他资料,证明合同双方履行义务的时候是按照其中一份合同的约定履行的,从履行合同义务的层面证明哪一份才是阴合同。
3、如果以上证据都没有或者无法收集,那么就看你认为后签订的合同对你是否有利了。如果有利,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来认定,从法律层面寻找依据,证明后签订的合同为前签订的合同的变更,是实际发生效力的合同。
只能给出有限的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事情还是建议你们去找本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带上所有和本案有关的材料,包括你认为有用的和没有用的,因为很多材料在你看来没有,在律师看来有用。甄别工作交给律师即可。祝顺利。
『伍』 建设工程中的阴阳合同的责任如何确定
,“阴阳合同”复是一种违制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上述风险。此外,“阴阳合同”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则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陆』 工程建设领域违规签订阴阳合同
黑白合同违反《招投标法》、《建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可在上述法律中寻找依据。
『柒』 签订建筑工程阴阳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后果是弄假成真。只要双方自愿签字了,就有法律效力。
『捌』 建筑工程领域阴阳合同对承发包人的潜在风险
一般抄因为“阴阳合同”袭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玖』 建设施工阴阳合同的备忘录怎么写
目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无对监理合同存在标前合同与备案合同两内份不一致的合同容应当以哪份合同作为结算依据的明确规定。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当存在与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9月份发布的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第35条也持相同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572 号案民事裁定书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适用的前提是备案的中标合同为有效合同,如果中标合同无效,则应按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
虽然以上法条及最高院判例针对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其背后的法律原理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