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营改增后建筑业营业税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建筑业营业税税率是:按照为10%和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以下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计税依3%的征收率计税外,其余项目必须采取一般计税办法,按照10%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1)湖南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展阅读: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等内容。它具有流动性大,建筑产品多样、施工条件多变,施工周期较长等特点。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转包是指将工程总承包单位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行为。
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一)建筑业税目规定的征税范围
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劳务。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窑炉及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施工作业。
安装唤脊: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悔弊构筑物进行装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是指建筑、修缮、安装、装饰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二)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几项具体规定
根据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现行税法中对下列碧链族具体项目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应当指出,这里所说的具体规定,是指根据基本规定,对一些认识上容易产生分歧的事物进行的具体认定。
『贰』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湖南省的建筑安装公司会产生哪些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施工企业的六大影响
(一)有望改善企业现金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为减税,税负的降低会使得相同业务状态下支付税款的现金流支出减少,从而改善现金流状态,由于建筑业企业普遍现金流呈现出正负之间经常变化态势,一定幅度的减税就带来现金流改善明显。
(二)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率
由于建筑业企业征收营业税时,购买的原材料、原有机械设备折旧、新购机械设备折旧都是含税的,这部分都计入了成本,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润。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原材料、新购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将在利润表中反映为不含税价,降低了建筑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间接提高建筑业企业的营业利润。
(三)有利于提高企业技术引进、设备改造和更新的积极性
建筑行业作为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在企业资产中,固定资产无论在单位价值还是整体价值都很高。缴纳营业税时,新增固定资产如钢材、水泥和预制构件等基本上是从一般纳税人中购进的,已纳增值税均不能抵扣,大大降低了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动力。根据我国2009年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从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抵扣新购设备、固定资产(小汽车、摩托车、游艇除外)中承担的增值税,未抵扣的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这不仅有利于建筑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同时还可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有望降低企业税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3种税率:17%基本税率、13%低税率和零税率。17%的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多数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的低税率适用于特殊货物,零税率适用于出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目前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单纯从税率看不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施工企业的影响,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应缴增值税=销项税-可抵扣的进项税),因此需要测算税负率(税负率=实际缴纳的税费÷计税依据)。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不一定是17%或13%,而是低于该比例,下面举例测算建筑业按11%的税率对建筑业企业的实际税负的影响。
假设某建筑施工单位A企业承包一民建工程,工程总收入为1000万,该工程按10%的毛利率计算,工程总承包为900万,其中:人工费15%、材料费65%、施工机械使用费8%、措施费3%、间接费9%,测算出:人工费135万、材料费585万、施工机械使用费72万、措施费27万、间接费81万。从构成的成本中,材料费和机械费中的机械设备、燃油、修理费、安拆费等,措施费中的工具和临时设施、间接费用中的办公费、低值易耗品、水电费等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可抵扣的费用为:材料费585万、施工机械使用费按60万估算、措施费按10万估算、间接费用按10万估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应缴纳营业税=1000×3%=30(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00×11%=110(万)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85 60 10 10)÷1.17×17%=96.6万
实际缴纳增值税=110-96.6=13.4(万)
该企业的实际税负率=13.4÷1000=1.34%
由此得出如按11%计算,施工企业的税负将会降低,低于现有营业税负率3%。
(五)有望避免重复征税
对于总承包方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无疑是个福音。现行营业税法中虽明确指出,总包方仅就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本不可能做到,经常重复纳税,下面举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A公司承包甲企业的厂房建设任务,总合同款1000万,把其中的300万地基处理部分分包给了B公司。B公司向A公司开出地基处理发票,交营业税9万(300×3%=9万);A公司向甲企业收取工程款1000万,向甲企业出具了1000万的发票,按税法规定应纳营业税21万(700×3%=21万),但实际工程中税务局采取的是“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治税方针,实现对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的精细化管理的政策,最后结果是A公司应交营业税30万(1000×3%=30万),导致重复纳税9万(30-21=9万)。如果A、B两公司分别向甲企业开具700万和300万的发票,由于出票方的名称、金额和合同中签订的不一致,甲企业必然不会接受。但如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A公司虽然开具了1000万的发票,只需负担700万收入的销项税,另外300万可以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
(六)建筑业企业的纳税时间、地点、方式均会变化
建筑业企业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公路桥梁、水利水电、电力、矿山等土木工程施工。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其生产具有流动性大、生产周期长、机械化程度低的特点,导致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较广、人工成本较大、且大多是订单式生产。
1、纳税时间
建筑业营业税为:
(1)预收款方式结算的纳税时间为收到预算款的当天
(2)一次性结算的纳税时间为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
(3)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结算的纳税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4)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的纳税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改征增值税后,纳税时间为收到款项或者取得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地点
建筑业营业税为应税劳务发生地(即工程所在地),改征增值税后,纳税地点应由总公司到机构所在地缴纳税金,税款的纳税地点完全变化。
3、纳税方式
建筑业营业税为按营业额征收,一般情况按全额征税,特殊情况按差额征税。如(1)从事建筑(不含装饰劳务)、安装工程作业的按营业额扣除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后的余额 (2)从事装饰劳务的按营业额扣除客户自行提供的原材料、主料、设备价款后的余额。改征增值税后,纳税方式分为三种:(1)定期定额征收(2)核定征收(3)按增值额征收(销项税-可抵扣的进项税)
『叁』 建筑业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吗
目前我国正在抄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袭(简称“营改增”)的改革。2012年1月1 日,
我国在上海的“1+6”行业率先进行营改增试点。其中,“1”为陆路、水路、航空、管道
_ 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6”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
赁、鉴证咨询等部分现代服务业;2012年8月1 日起,国务院将试点由上海分批扩大至
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输市及宁波、厦门、深圳
3个计划单列市;2013年8月1 日起在其余22个省(区、市)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从
2014年1月1 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已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随着改革的
不断深入,营业税里占比较高的行业,如不动产转让、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等,也将
逐步进入营改增的行业。
『肆』 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怎样操作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工程结算*11%,进项税=各类成本*对应的税率)
营改增以后,施工企业交多少增值税,不是取决于你的产值,而是取决于你能够抵扣多少。
营改增以后,只要你的合同签订,增值税销项税就确定了。进项税的确定,要看施工企业拿到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能不能抵扣。
不过,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比较简单,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就不能拿来抵扣的。那么,营改增以后,材料飞的抵扣要注意些什么呢?
一、营改增后,工程成本不能随意改动
营改增之前,有的建筑公司要么把人工费变成材料费,要么把材料费变成人工费。营改增以后,这个比例不能随意改变,否则就是虚开发票。
因此,营改增以后,必须要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虚开发票,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到,是要受刑事处罚的。
实践当中,像房开公司,会有很多施工公司让你多开建安发票给他,因为多开建安发票,施工企业可以少交土地增值税。营改增以后,这种操作绝对不能进行,是犯罪行为。
二、常见可抵扣的进项
(一)电话费:
可以抵扣11%,只限于公司座机电话费,手机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手机是实名制的,属于个人,因此不能抵扣)。
(二)材料费:
可以抵扣17%,但不是所有材料都可以抵扣17%。
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1、索取材料费增值税发票注意以下几点
索取材料费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遵从一下几点:
(1)从供应商处买材料,一定要索取对方开具的销售清单。
一般来说,购买的品种会比较多,因此必须是材料供应商从税控机里面开出销售清单,盖上发票专用章,否则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这一点,一定要写进采购合同。在采购合同里面要明确,对方如果汇总开票,有义务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售清单。
(2)采用定点采购制度,定期结算,定期开票
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一般是很难拿到增值税发票的。营改增以后,公司应该推行定点采购制度。通过定期结算,定期开票,这样才能拿到增值税专票用来抵扣进项税。
✦ 题外话:
建筑企业,营改增以后,应该多做工作服(一季度做2套,1年8套)。
可以说,工作服是最省钱的,一来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又可以抵扣25%的所得税,又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实在是一箭三雕。
但是,不能通过购买的方式进行。直接购买工作服的费用,叫做职工福利费,不能抵扣进项税,而且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公告第34号文件第2条规定,工作服必须跟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服装厂签订工作服的订做合同。必须在合同中约定:
(1)在工作服的某一部位,一定要有该公司的标识或标记;
(2)工作服货款的支付,必须公对公账户进行,不能现金支付。
符合以上条件,开具的发票才可以抵扣17%。
2、选择一般纳税人的材料商更合算
营改增以后,企业采购时一定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采购价格来讲,一般纳税人的材料商肯定会比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的材料商价格更高。
但是,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获得增值税专票后,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进项税,又可以抵扣25%的企业所得税,合计可以抵扣42%的税金。因此,营改增以后,选择一般纳税人的材料商更合算。
✦ 举例:有2个供应商A、B
A(一般纳税人):报价11万7000元
B(小规模纳税人):报价11万。
从A处买,采购成本是10万(11.7万=10万+10万*17%)
从B处买,采购成本是11万。
从A处买,采购成本少1万,相当于未来利润多一万,多缴企业所得税2500元。实际上,未来交税时就少交17000-2500-7000=7500元,实际相当于公司多盈利7500元。
从B处买,采购成本多1万,也就是未来利润少一万,少缴企业所得税2500元。但是,没有增值税专票抵扣,相当于多缴增值税1.7万,总计未来公司多付资金流7500元。
因此,从一般纳税人A处买更合算。
3、特定材料的开票要求
材料部分,像砂石料、商品混凝土,只能抵扣3个税点。因为砂石料和商品混凝土的销售商,可以选择开3%的增值税专票,也可以开3%的增值税普票。
营改增以后,砂石厂、混凝土公司一定选择简易计税的,所以一定要在采购合同中写清楚,要求对方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国的税法,对简易计税不能开专票的规定做了列举,因此并不是简易计税都不能开专票。
当具备以下条件:
材料是砂土石料、自来水、商品混凝土,采用清包工或甲供材合同的老项目,房开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时,可以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采购合同中,一定要特别注明“材料供应商开具3%的增值税专票”。
税法中明确列出的,简易计税开增值税普票的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个人只能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所以,从个人那里买砂石料或租赁设备,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据财税2008第170号和财税2009第9号等文件规定:
✦ 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有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伍』 建筑企业营业税为什么要改成增值税
首先,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增值税具有“中性”的优点(即在筹集政府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的影响,因而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但是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这种中性效应,前提之一就是增值税的税基应尽可能宽广,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中性效应便大打折扣。
其次,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不可避免地会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进而扭曲企业竞争中的生产和投资决策。比如,由于企业外购服务所含营业税无法得到抵扣,企业更愿意自行提供所需服务而非外购服务,导致服务生产内部化,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细分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同时,出口适用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由于我国服务业适用营业税,在出口时无法退税,导致服务含税出口。与其他对服务业课征增值税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服务出口由此易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第三,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随着多样化经营和新的经济形式不断出现,税收征管也面临着新的难题。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要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也越来越难,这给两税的划分标准提出了挑战。再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某些传统商品已经服务化了,商品和服务的区别愈益模糊,二者难以清晰界定,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难题也就随之产生。
上述分析,可以说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改革的必要性。国际经验也表明,绝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是对商品和服务共同征收增值税。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现已确定的这一改革事项在上海先行先试,将为分步推进这一改革取得经验。可以预期,在上海拉开序幕的这一总体上使相关企业免除重复征税制约而在总体上减轻税负的改革,将促进一大批市场主体放开手脚发挥潜力推进自身业务经营和发展中的专业化细分,提升服务水准,进而有利于提振消费和改善民生增进百姓实惠,并助益于扩大内需、推进产业升级换代,加快转变生产方式。
『陆』 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如何操作
国家政府部门公布了一个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结合北京市通州区税务部门发表了一个新的通知,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改革调查,列出了时间和内容要求,你可以去网上搜索一下,相信这些对你会有帮助。
关键还是从建筑企业的特点和性能出发,在改革的过程中摈弃旧的管理模式,发扬行业优势与自身的品牌影响,尤其对财务管理更上一个档次。这样,才能与时俱进,在税改中取得较好成果。
『柒』 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 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关于建筑服务的税率有以下五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的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的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7)湖南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展阅读: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捌』 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增值税按多少征收
建筑业税率、征收率及税收管辖:
1.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①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②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2)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玖』 湖南省什么时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给个时间
还没有计划。今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
『拾』 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何时启动,具体政策内容
营业税改增值税从2012年开始启动,到2013年8月已经陆续将现代服务业、交通版运输业包括铁权路运输业进行了营业税改增值税,全国改革进行也比较顺利,但是目前建筑业营改增条件并不成熟,相关的政策条件也有待完善,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该项改革的启动还需要等待国税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