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筑公司二级资质能否跨省挂靠
就我所知目前有少数省份接收外地证,比如海南、云南、福建等(应该还更多)。
上58建筑英才网看有好多找证的
⑵ 建筑施工企业二级资质证书可否跨省施工
这得看地区了,不同地区所规定的规则也不一样的,如果是河北省的,那就问问那个鲲鹏吧。
⑶ 什么情况的建筑公司不可以做资质分立跨省迁
根据《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文的相关规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可以进行变更。
如果是非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关系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不能按简化程序办理,只能通过重新核定。
⑷ 建筑公司二级资质能跨省挂靠吗
您好,可以的跨省挂靠的哈
⑸ 建筑企业一级资质跨省承揽工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严禁设置地方壁垒。不得对外地企业设立审批性备案和借用备案名义收取费用;不得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独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强行扣押外地备案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得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
二、实行备案的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随时接收外地企业备案材料,即时办理备案手续,仅限于对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驻本地办公场地租赁(或产权)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驻本地的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备案复核。
三、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已备案的外地企业信息及时通报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省内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已在本省办理过登记备案手续的企业重复备案。
四、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建筑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机制,在简化备案手续的同时,加大对备案企业市场行为的动态监管力度。对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以任何方式同不具备资质、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合作承揽业务,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五、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各级主管部门跨省备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设立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通报批评。
六、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所有本地和外地的建筑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积极推动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市场和现场的两场监管联动,实施跟踪管理。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本区域跨省企业和个人在承揽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通过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告知该企业注册地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由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作为不良行为信息向社会公布,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⑹ 建筑施工企业三级资质证书可否跨省施工急需!帮帮忙
不可以,该资质证书只能在申请该证书的企业所在的地区方可有效,一但不在该地区之内是不能使用的。。
⑺ 二级建造师资质的跨省跨地区使用有什么限制
1、建造师专业需求量前三的是: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其他的专内业,需求量比容较小。
2、二级建造师,只限本省内使用(注册)。内蒙的二级建造师不能在北京地区注册使用。
3、两个地区的考试难度可以说除不多的。使用价值一般是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价格越高,所以,北京这方面要高于内蒙的水平的。
4、所学水电专业,想考建筑工程的,这是可以考的。难度略高于本专业,但不算很难。
⑻ 建筑工程总包资质三级可以跨省使用吗
一、二级施工企业可以跨省独立承包工程;三、四级施工企业和持有回《资质审查证书》的企业可答以跨省向总包企业分包工程或者提供劳务。
经济特区、边远地区和建设任务多而施工力量不足的地区,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允许外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三、四级施工企业进入本地区独立承包工程。
办理资质可以找南京润利,我在那里办过,老板很诚信,证书很快就拿到了。
⑼ 施工单位资质跨省备案施工如何办理手续
需要到当地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比如《广东省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管理办法(修正)》规定,企业跨地区施工的,应向主管工程项目的建委申请注册,领取《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申请注册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进沪施工证明;
3、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管理手册》;
4、企业指定的在沪常驻责任人和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常驻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
5、企业在沪施工人员状况的材料;
6、企业质量、安全等管理组织的有关材料;
7、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⑽ 建筑企业三级资质可跨省施工吗
建筑企业三级资质需要持有《资质审查证书》的才可以跨省施工或者提供劳务。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
(10)二级建筑资质跨省施工扩展阅读:
申请资料
(一)、综合资料卷,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及页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
5、企业章程扫描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6、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C101、C102、C103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7、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8、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
9、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或复印件。其中,申报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并有本人签字页的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应是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总设计师等项目负责人职务时,主持并完成的施工、设计工程项目的合同、图纸或竣工证明等;
(二)、人员资料卷,分为注册人员和管理人员两册
(三)、工程业绩卷,按所申请的不同资质进行分册,每册应包括以下内容(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四)、改制重组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