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员是公务员吗
1、监督工程来建设的各方主体(源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
4、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5、完成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质监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局)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质监站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不是,监督站一般都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即可,领导的话一般是站长,可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担当,从事技术类工作居多。不是,监督站一般都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即可,领导的话一般是站长,可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担当,从事技术类工作居多。
Ⅱ 质监站站长是什么级别
县区的质监站一般也就副科 市里的质监站那就得正科或者副县了
毕竟质监站还属于城建委
Ⅲ 建筑工程监督员和站长要各自履行职责吗
1、“纪检监察员是否能够正确履行职责”:这没人能回答,要看具体的纪检版监察员的个人权素质和工作态度。2、“如何认真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 ”:提高个人业务素质,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观念,时刻想着为人民服务,认真服从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积极努力地完成专项效能监察的各项任务。
Ⅳ 质检站站长
听说质检站站长很有权力,跟某人合伙开租凭公司,每年都有1OO多万的收入。
Ⅳ 县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必需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2010年 第 5 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
(二)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监督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新版管理规定无特别说明监督站站长任职条件。
但已废止的1990版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有提到:
第三章 监督站的管理及人员资质
第十二条 监督站站长、监督员资质条件:
(一)监督站站长应由取得建筑类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
其中,特大城市和负责大中型工业、交通项目监督的监督站站长应由高级工程师担任;技术力量薄弱的县监督站站长可以由助理工程师担任。
(二)监督员应由具备相应建筑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设计或施工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技术力量薄弱的县也可以由具备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
Ⅵ 举报质监站站长
到它的上级机关反映,就是质监局 ,现在网站上都可以匿名举报的
Ⅶ 质监站站长必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确保质量,狠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二)严把质量版关,狠抓建设工程质量监权检测工作。
1、为提高检测水平,严格内审机制,规范了检测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 坚持勤于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书本学习,通过学习,研究工作、探讨问题,推动发展。
3. 是坚持善于思考。工作中认真调研,广泛与职工交心谈心,集思广益,完善单位的生存发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