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山东省有没有关于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上涨的文件
鲁建标字[2008]27号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稳定建设市场秩序,合理降低工程建设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鲁建发[2002]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考虑到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明确主要材料包括的范围,并合理约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办法,共同分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发承包双方签订固定价格合同,且合同中未对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以及调整办法进行约定或约定不具体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协商、调整,并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
1.调整的范围限定于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例较高的材料,包括的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当合同未对主要材料范围进行明确约定时,则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砂浆、砂子、碎石、保温材料、防水材料、面砖、石材、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灯具、卫生洁具、散热器等。
(2)单种材料合价占单位工程中分专业工程造价(如土建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等)的比例在1%及以上的材料。
(3)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主要材料种类。
2.主要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时,波动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波动幅度超出±5%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3.主要材料价差的计算:价差为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与合同签订时双方确认的材料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某种材料每期实际使用量×当期材料价格)/同种材料总用量
当期材料价格应以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价格为基准。如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当期未发布材料价格信息的,或材料价格信息中未包括的材料,以发承包双方参照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认的材料价格为准。
三、发承包双方在固定价格合同中已约定风险包干系数的,当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时,材料价格上涨的,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材料价格下降的,其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四、本意见二、三款中计取的材料价差只能作为计算有关规费和税金的基础,不得计取其他费用。
五、未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工程,其材料的价格随市场变化,按合同中约定的办法计算材料价差。
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下降价差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下降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七、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材料款项的,材料价格上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八、对发承包双方提出争议的材料价格,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予以调解。
九、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积极跟踪市场,适时发布材料价格信息。当工程建设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较大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引导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十、2008年新开工的工程,以及2008年1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本意见执行,但本意见下发之日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② 山东省工程造价专升本
本科的工程造价专业名称叫《工程管理》,意思是跟工程造价专业一样的。自学考试本科有这回个专业。答科目除了公共课外,专业课就是《建筑施工技术》、《工程项目管理》《线性代数》、《数理统计与概率论》有些难,其余都比较容易,大约14-16门。
③ 请问谁知道《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程》2011版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定额》价目表2011年
鲁标定字[2011]1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维修、房屋修缮等各专业工程价目表的通知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我们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为基础,组织编制了新的《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价目表》、《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本价目表"),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价目表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201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6]4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价目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④ 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那是一整本书,,呵呵,现在用的基本还是04清单计价规范,,,以后会慢慢用08清单的
⑤ 山东省80年代建筑工程造价依据
可以咨询当地从事预算工作15年以上的老造价师,或去当地定额管理站看看,也许还有。另外,大的设计、施工单位档案室或提图书馆应该有吧。
⑥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规程号怎么查
鲁标定字[2011]1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维修、房屋修缮等各专业工程价目表的通知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我们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
⑦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升本可以升什么专业
公共课考数学,英语,专业课考建筑施工(其中专业课考试分为上下午进行,版分别为专业综合考试一、权二)。
其中公共课满分100,专业考试每门满分150,总分500
专升本分数线分别设定公共课、专业综合课和考生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考试科目及总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为非受限考生。非受限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
专升本录取实行集中时间按计划一次性录取,不进行补录。
⑧ 山东预算员(岗位证书)去哪里继续教育,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发的证
省建工局颁发的预复算员岗位证书的继续制教育和施工员的一样,是由省建工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由社会办学培训机构报名、学习和考试。省建工局发的预算员证只是对公司年检等事项有用,对个人用处不大。与造价协会发的的造价员资格证是不一样的,预结算书所盖的章是造价协会发的证章,是受到认可的。如到期需年检继续教育的话,去要求公司出面应该是可以的。
⑨ 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仿古建筑和修缮等建设工程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标底的编制与审核及工程造价咨询(鉴证)的所有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取得和使用业务水平等级证书以及进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实行业务水平等级考核的管理制度。
凡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均可按本办法规定取得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
第四条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是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证明。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
第二章考前培训
第六条凡拟取得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考前培训。
第七条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考前培训,可使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认定的统一教材,并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备良好教学设施、能保证教学质量的培训单位组织进行。
第八条凡参与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培训授课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造价工程师或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高级资格或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及相关专业讲师以上技术职务。
第三章业务水平等级考试
第九条凡拟取得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考试。
第十条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本单位所在市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业务水平等级考试的报名工作,由各市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负责组织。
第十二条业务水平等级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统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为确保考试质量,对考试实行严格的监考制度,并建立由省组织的各市间异地交叉巡考督察制度。
第十四条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考试视具体情况,每1—2年组织一次。
第四章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取得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分为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市政道桥工程、市政管道工程、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等八个专业,每个专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第十六条取得初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了解、基本掌握工程造价专业理论,能进行一般工程造价的分析和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
(二)全省统一初级业务水平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
第十七条取得中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了解、掌握较系统的工程造价专业理论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造价专业实践经验,能处理较复杂的工程造价专业问题,能指导初级业务水平等级人员的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二)取得初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二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三)晋升中级业务水平等级的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
第十八条取得高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全面掌握系统的工程造价专业理论知识,有丰富的工程造价专业实践经验,能处理复杂的工程造价专业问题,具备指导中级业务水平等级人员开展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能力;
(二)取得中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五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三)晋升高级业务水平等级的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
第十九条对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达到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颁发全省统一的《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并在证书中注名持证人取得的所有专业的业务水平等级级别。
第二十条 《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分为两种,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中介机构从业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持绿色证书,在其他单位从业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持蓝色证书。
第二十一条《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中的有关内容,由各市负责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填写。
第二十二条与《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配套的业务印章样式由省统一规定,并由各市按照全省统一公布的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刻制。
第五章业务水平等级的应用
第二十三条持有初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者,可从事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第二十四条持有中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者,可从事本专业中、小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第二十五条持有高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者,可从事本专业各类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第六章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对持有《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实行考核制度,每二年考核一次。每第三年的第一季度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上一考核期的从业情况进行检验。
第二十七条业务水平等级的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第二十八条业务水平等级的考核由省统一组织,省、市分级负责。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高级业务水平等级人员的考核;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级、中级业务水平等级人员的考核以及高级业务水平等级人员的考核材料的上报。
第二十九条省、市按照分工,分别在相应级别的业务水平等级证书考核栏中签署考核意见(包括“合格”或“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三种考核结论),并在“考核部门”处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考核专用章。
第三十条持证人员连续两次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降低其业务水平等级。原为初级业务水平等级的,注销其业务水平等级证书。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一) 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从业的;
(二) 无工作业绩证明的;
(三) 在工程造价业务活动中有过失,造成损失,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 职业道德、工作成品低劣的;
(五) 随意涂改、转借、损毁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
第三十二条对无故不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参加考核的持证人员,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经整改仍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为考核“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或拟注销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考核期下一年度的四月三十日前,按规定格式填写《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考核情况表》并形成相应的数据库,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持证人员变更工作单位时,应在变更工作单位后60天内,将变更材料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市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第三十六条外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调入我省工作时,应携原发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原相应证书和现工作单位聘用证明,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第三十七条外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因工作需要,一次性进入我省开展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应携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与相应证书,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第三十八条遗失《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应当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三十九条各市应在每年的最后一周将本年内申请变更人员的资料汇总,并报省备案。
第四十条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自觉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一条业务水平等级证书以及相应的业务印章的有效期限为六年。
第四十二条取得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其工作成品上加盖相应的业务印章。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⑩ 山东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批准的计价软件有哪些
鲁标定字[2011]26号
关于公布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1 00:00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依据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等各专业定额价目表开发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进行了技术评审。经评审,青岛英特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英特套价》等8套计价软件为合格。
一、合格软件名单
1、青岛英特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英特套价》
登记编号:鲁建ZJ2011-001
2、烟台新宇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宇清单软件》、《新宇预算软件》
登记编号:鲁建ZJ2011-002
3、济宁市建捷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开发的《胜通工程造价管理系统》
登记编号:鲁建ZJ2011-003
4、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福莱一点通》
登记编号:鲁建ZJ2011-004
5、青岛蓝博创基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蓝博计价软件》
登记编号:鲁建ZJ2011-005
6、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新点清单造价》
登记编号:鲁建ZJ2011-006
7、北京广联达慧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广联达计价软件》
登记编号:鲁建ZJ2011-007
8、上海班维建筑智能有限公司开发的《山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SDQD)》
登记编号:鲁建ZJ2011-008
二、适用范围
1、2011《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2011《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3、2011《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
4、2011《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5、2011《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
6、2011《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价目表》
7、2011《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
8、2011《山东省市政养护工程价目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省标准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