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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简易计税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1-01-02 03:24:26

❶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式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报税

营改增后对于建筑类企业的简易计税方式是有条件的。
1、条件:其一是老项目;其二是清包工;其三是甲供材。除此以外的一般纳税人不得使用简易计税法。
2、执行简易计税法的建筑企业,执行3%的开票税率,并且不得抵扣。
3、建筑类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按照销售额的3%计征增值税,即:应交增值税=销售额×3%或含税价÷(1+3%)×3%,并按照应交增值税税额计征附加税。

❷ 营改增建筑业税率什么情况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四、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五、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六、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建筑业简易计税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❸ 建筑工程中老项目的简易计税方法税率是多少

按照3%的“征收率”交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回择适用简易计税答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老项目范围包括: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七部分建筑服务第三条对以上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

(3)建筑业简易计税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七部分建筑服务对以上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❹ 为什么建筑业情况下,有些适用简易计税计入收入,而有些又不是计入收入

那是一般纳税人跟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哪个税负低

你好,
1、一般计税方式
应缴增值税=合同金额A/(1+9%)*9%-进项税额
=8.26%A—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式
应缴增值税=合同金额A/(1+3%)*3%=2.91%A

3、假设:一般计税方式=简易计税方法
2.91%A=8.26%A—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A=5.35%
对于一般计税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进项税额,所以:
(1)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❻ 建筑业选择简易征收3%税率发票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可参见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❼ 建筑业营改增在5月1日实施后,简易计税方法是如何计算的

一、建筑业营改增在5月1日实施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方法是: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1、建筑业“营改增”后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税率仍然是3%,与“营改增”前一致。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❽ 建筑业要将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成本分开核算吗设计会计科目时:工程施工-一般计税-**项目

你说的情况是这样的,可以分开核算,也可以合并核算,区别是分开核算可以适用不同税率,合并核算只能是从高单一税率。希望能够帮到你。

❾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开什么发票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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