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工程设计 > 建筑工程拟行政处罚建议书

建筑工程拟行政处罚建议书

发布时间:2021-01-01 21:37:43

① 局长叫什么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一个市或一个县某项行政事务的部门最高官员。
主要职责
编辑

公安局长
1、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2、负责侦查工作,处置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3、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4、依法承担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5、依法进行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6、承办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交通局长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决定。
2、组织制定交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和全局性的规章制度,并部署实施。
3、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交通科技、交通安全管理及交通规费征收等行业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4、研究决定交通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检查执行情况。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适合本市交通发展的理念、任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任务。
6、检查、指导基层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7、负责抓好全市交通系统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
8、负责与有关部门、其它省、地(市)交通部门领导协商解决有关重要事宜并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合作。
9、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药监局长
1、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管理对象和事项实施领导和监督管理,并对本局的行政案件办理质量负总责。
3、负责审核签发本局的执法工作制度。
4、负责对大案、要案、涉外案件和较复杂案件的立案、行政处罚决定、结案审查批准。
5、主持案件审理和复议会议;负责对本局办理听证范围的行政案件的具体审理,并根据案件审理委员会或行政复议机构的意见,做出处理决定。
6、负责批准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案件以及较重大、复杂案件的《处罚决定书》、《登记保存(封存)通知书》和《解除登记保存(封存)通知书》、《复议决定书》;负责签发《案件办理报批书》、《案件移送书》、《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罚建议书》、《结案报告》等。
7、履行被诉案件的出庭应诉职责。
8、负责对查处具有较重大影响案件以及在执法中遇到问题的汇报工作。
9、负责对市人大、政府的立法草案提出建议和意见。
10、负责对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组织、督促、指导法规监督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的预审;负责组织听证会,并对听证意见进行审批;负责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立案、调查及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的审批。

② 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市场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

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市场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出正确的条文告诉消费者

③ 求浙江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集体会审办法,要原文

国土资源部网站有刊载

浙江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集体会审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办案质量,加强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促进依法行政,确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及时、准确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集体会审,是指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主持下,召集内部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讨论、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集体会审,分一般案件会审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审。
第四条 一般案件是指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当作出行政处罚等具体行为的案件。
一般案件会审应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或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召集内部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疑难案件:
(一)违法行为可能涉嫌犯罪,依法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违法情节严重、影响较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三)涉及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的案件;
(四)经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需要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五)经过听证程序,需要对原拟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原则性修改的案件;
(六)案情复杂,调查人员对违法主体、违法性质、适用法律等难以定性的案件;
(七)涉及的案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有重大不稳定因素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有关领导批办及需公开曝光的案件;
(九)其他属于重大、疑难的案件。
第六条 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审,应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集体会审应在案件承办人员已经查清案件主要事实、并已形成调查报告和拟定处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 会审依据
(一)《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二)部、省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相关的立法、司法、行政解释;
(四)相关的业务基础图件和资料;
第九条 会审事项
(一)本级国土资源部门立案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二)上级督办或交办需由本级国土资源部门查处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三)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的重大疑难案件;
(四)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十条 会审内容
(一)违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二)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适当,定性是否准确;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否合法,材料是否齐全;
(四)行政处罚标准、幅度是否适当;
(五)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是否适当。
第十一条 会审程序
(一)案件承办人员介绍案情,提交案件调查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证据(包括图件、鉴定报告、现场勘测记录、评估报告、调查谈话笔录等),并就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理意见作出说明,提出处理的依据和初步意见;
(二)与会人员按照会审内容,就案情和处理意见展开讨论、分析;
(三)会审主持人根据会审讨论情况,提出会审意见: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报厅(局)办公会议审定;
2、违法事实、情节与证据需作进一步查实和补充的,由案件承办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事实,补充证据,提交下次会审会议再审;
3、适用法律不准确,定性不准的,重新确定案件性质;
4、违反法定程序的,应予以纠正,提交下次会审会议再审;
5、会审认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报厅(局)办公会议审定后,按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违法案件按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报厅(局)办公会议审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或任免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第十二条 会审具体工作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察机构或执法监察队伍具体负责组织,政策法规及所涉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员参加,并根据案情、处理建议和所涉处室的相关业务提出意见。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可邀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会审。
第十三条 会审中发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存在重大失职、渎职行为的,应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机构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并移送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会审组织机构应指定专人做好会审会议记录。会审记录应当如实准确地记载会审人员发言的观点和内容,并形成会审会议纪要,经与会人员签字后,一并归卷存档。
第十五条 案件会审应根据多数与会人员的意见,依法依规提出处罚意见和处理意见。如因特殊情况或在主要事实、违法性质等方面需改变会审意见的,应再次征求参加会审人员的意见后报厅(局)办公会议审定。
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处理)书、行政处分建议书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应当按照厅(局)办公会议审定意见作出。
未经过会审和审定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不得擅自作出行政处罚和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 参加案件集体会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露与会审事项相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④ 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要书写办案程序吗

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书写办案程序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
一、发案与立案。
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二、调查取证。
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经多方查证核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领导指定的期间内调查完毕;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调查的,应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案件调查完毕,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好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审机构核审并报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审批。

⑤ 如何写卫生行政处罚建议

1、先写点套话,就是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让员工生活在什么什么的环境等。版
2、写目前的卫生权状况。
3、对卫生工作进行分包,一个部门一个区域。
4、提出具体的要求,就是地上要怎么样,桌子上要怎么样等等。
5、对上面的要求,写出具体的处罚标准。
大致就是这样。

⑥ 简述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含内部审批)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发案与立案。
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二、调查取证。
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经多方查证核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领导指定的期间内调查完毕;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调查的,应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案件调查完毕,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好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审机构核审并报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审批。
三、案件核审。 根据现行体制,案件核审工作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内设的法制机构负责。该法制机构应当对办案机构送审的所有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指定本机构具体承办人员依法进行书面核审。基层工商所(分局)设有法制员的,对该所(分局)以自己名义独立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进行核审。
四、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意见或者举行听证。 案件经核审机构书面核审、同意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办案机构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依法告知当事人。 案件涉及听证的,按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专项规定执行。
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按照要求,制作规范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加盖办案机关的公章。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以办案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六、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1、《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后,办案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及时送达当事人。
2、办案机构代表县级以上办案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罚缴的财物等及时上缴国家金库或者依法作出处理。
七、案件备案和归档。

⑦ 如何撰写《行政处罚建议书》

网络搜索这几个字----
行政处罚建议书,把别人的稍微修改一下就行

⑧ 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建议书怎么写

卫监督意见书 针 现场监督笔录 提问题进行提具体监督意见 比:针某某月某我卫监督局监督员单位检查存问题提监督意见: 1、业员取效健康合格证岗; 2、 3、 现场监督笔录所写问题提整改意

⑨ 去年的空头支票,今年银行才给行政处罚意见书下来.只是去年开支票的公司都注消了不存在了,那罚款法人要交吗

我认为:
1:开空头支票的收款人,指定将原空头支票返还你单位,否则,你们不内会开第容二张支票付款,而且元收款单位收到了款。你们应将及时联系银行说明原委把事情处理干净。
2、你单位注销没有及时与银行联系销户手续,如联系就没有现在的情况,而且不会年后处罚单的。
3、你说没退票我看你们是没取票,票在收款人手中,银行是不会扣票的,否则,就不会处罚款手续。
4罚款由公司发起人缴纳。原因,你的银行户没有注销。承担法律责任。

阅读全文

与建筑工程拟行政处罚建议书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