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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发布时间:2021-01-01 00:10:51

❶ 招标代理合同有效吗

我单位一项目公开挂抄网招标,与代理公司签订合同时,按工程总投资额(不是中标金额)确定了代理金额,明显高于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的按中标金额累进计算得出的金额,那么,我与代理公司签订的合同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代理合同是否应属无效合同。

代理合同无效。应重新确定代理金额。

相关法律知识: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❷ 规范招标代理合同有哪些重点

1.确定招标代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目前,许多招标人专业水平不高,往往在招标时,将部分有特殊专业要求的材料设备另行招标,而在招标代理合同中委托范围不明确,从而导致招标代理范围的不确定。通常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业主可能进行另行招标的项目有:电梯安装工程;空调系统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及人防门安装及服务工程;生活污水环保处理工程等。以上项目是否包含在招标代理范围中,应在签订招标代理合时予以明确。
招标代理服务的内容很多,在实际招标代理合同中往往没有进行详细的约定,现行招标代理合同通常的做法是在合同中有关工作内容的条款处约定:本工程招标代理内容为施工总承包或监理的招标。具体包括的招标代理内容显得非常含糊,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实际工作带来难度,同时也给招标人的招标工作埋下隐患。
同时,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不一定将上述工作内容全部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去做,如编制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等,这些工作可能由招标人自行完成,也可能由招标人委托其它咨询单位去做或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在合同双方的权利约定中,较易忽视的情形有:
招标人有权确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条款;有权要求代理机构及时提供代理工作每一阶段的进展情况;有权要求代理机构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等。如招标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有些招标人为了能让内定单位中标,便让招标代理机构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以满足这一单位的中标条件,若该项目出现投诉情况,招标人则会推脱责任。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岗位职责是积极掌握并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招投标法规、规范、标准和指导规程,执行并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遵守职业道德。
在合同双方义务的约定中,比较重要而在实际招标代理合同中容易忽视的情形有:
(1)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代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2)招标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专职人员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代表招标人负责处理各种问题,对代理机构所出具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和签章。
(3)因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需要,代理机构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代理机构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代理机构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时,经委托人认可则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向招标人提供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证明的资料,并按合同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实施招标代理业务。特别是在证书等级的经营范围要提前告知招标人,一般招标代理资格等级要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暂定级只能承担6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乙级只能承担1亿元以下的项目,甲级可以承担各类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在合同双方责任的约定中,通常存在如下情形有:
(1)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失败或重新招标,应由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例如项目委托其它代理公司单独编制的清单标底存在瑕疵;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完全等。
(2)代理机构在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招标人的主观干预,给代理机构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招标人承担。
(3)代理机构对招标人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应由代理机构承担责任。
(4)代理机构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代理机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招标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❸ 关于招标代理合同

你可以去抄招标网看看.中国采袭购与招标网上有合同范本.
其实工程招标的代理合同和水利的是一样的,看你要招的是什么标了.工程标?设备标?
设备标的话,是什么工程都无所谓,因为只是简单的设备才买安装.和常规的是一样的.
再来,所有的委托代理协议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的,有小的改动,是业主方的特殊要求要加在协议里的,要看你们双方而定了.
工程招标的,里面可能涉及到的比较多.看你跟业主怎么定了

❹ 招标代理合同投资总额怎么确认

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设总费用。如果招标文件是控制价(拦标价)的话,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此价格。一般都有报价公式,下浮在10%以内。

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和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与终止;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四)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1、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

2、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3、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潍坊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4、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

5、凡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投诉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3年内不准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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