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建筑业预缴税
这样的事情没有"如果"。《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徵收管理暂行办法》(税总[2016]第17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交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缴纳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款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有效合法凭证"。
B. 建筑企业外地预缴如何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采用一般纳税方式纳税的,按照取得的销售总额和附加的价款、费用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义务人应当将分包合同价款的差额。
从已取得的价款总额和额外的价款中扣除,并按百分之二的税率先行缴纳税款后,向劳务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贵公司选择一般税收时,可在施工现场预付税款时扣除分包合同。
在实际申报中,由于进项税额是收取的总价和附加费,所以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因此,分包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2)建筑业预缴税款抵扣扩展阅读:
建筑企业外地预缴税: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5、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C. 建筑施工预缴分包抵扣完了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吗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专款和价属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您公司选择一般计税,在施工地预缴税款时可以扣除分包款;在实际申报时,计税收入因为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分包项目取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D. 建筑企业如何抵扣增值税
建筑服务业之前的增值税税率为11%,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5月1日之后,建筑业税率调整为10%,货物销售税率调整为16%。但是,税率的下调没有改变增值税的抵扣原理,税负会比之前略有小降。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甭管什么行业,增值税计算原理是一样的,这点没有什么异议。以下三个核心公式搞明白了,建筑业增值税计算也就水到渠成,一点也不复杂。
①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②销项税=含税销售额÷(1+10%)*10%
②进项税=含税进项额÷(1+税率)*税率
(4)建筑业预缴税款抵扣扩展阅读:
一、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二、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E. 建筑安装行业在外地预缴的增值税如果当月忘记抵扣了后面的时候能不能抵扣
开出去的只是销项发票,产生销项税。
不必担心抵扣的问题,一般回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答发票自开票之日起360天内抵扣,超过360天无正当理由不得抵扣。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F.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时没有抵扣分包款会有什么影响怎么处理
没减掉分包款等于自己多交了部分税款了,不过预缴的增值税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的,而且预缴也只是2%左右吧
G. 房开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房地产、建筑业企业预缴增值税不能抵扣,只能将预缴后剩余的销项税用进项税抵扣。
H. 建筑业增值税怎么抵扣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收到的发票内容应完整,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省、县(市)区及***项目,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3、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4、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I. 建筑企业做账的时候在什么情况下会用到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
答:预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版供建筑服务、权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待抵扣进项税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的“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