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简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2004年8月27日建设部建质[2004]148号发布)
为了内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容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2.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配备多少
1、企业的四个岗位上需要企业负责人的证书(A类证书),分别是企业法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至少配备一名。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至少配备二名(合同价每5000万元一个专职安全员)。
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我局对2014年第扩展阅读:
建筑施工注意事项:
1、龙门吊、塔吊等做好基垫处理工作,提升设备必须先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
2、钢管脚手架必须规范搭设,必须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3、严禁使用落后淘汰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否则,按要求凡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顶格处罚。
4、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技术标准做好,在施工中要针对季节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主要包括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高温天气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5、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性地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做到三铁,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心肠。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筑施工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企业法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项目负责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安全三类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山东省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的人数要求
山东省建筑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自证有关申报资料的说明
(2011定稿)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组成公司安全部(处、科),人员配置为: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4. 二建 下列选项中,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
答案为B,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在建委备案时需制定质量安全措施
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条件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分别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或按本条(一)、(二)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个月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在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处罚的基础上,再处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的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或事故的工程项目停工整改,经工程所在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企业需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发管理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对被暂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在暂扣期满时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颁发管理机关应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管激励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连续三年及以上未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评选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时可以优先考虑,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监督管理时采取有关优惠政策措施。
第二十二条 颁发管理机关应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延期、暂扣、吊销情况,于做出有关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中,涉及有关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依照有关职责分工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包含哪些材料,谁有全套的,给发到邮箱吧~~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质[2004]148号
(六)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括号里为材料的具体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其中,第2至第13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七)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内和管理
省、自容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法律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8.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都需要什么材料!急!!
延期企复业申请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制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企业应当向省建管局提出延期申请。
(一)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安全生产许可
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3、《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七条(三)-(五)、(七)-(十三)项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二)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提交上述第1、2项材料。
除延期申请表外,企业延期申请资料(包括所有证件、凭证原件的复印件)应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延期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9. 20分求一份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需要整理的资料,11盒的那种。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金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七)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八)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
(九)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十)本企业管理人员的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十一)从业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工伤保险凭证(社保发票、参保人员明细表、社保部门联系方式)以及施工现场从事管理作业人员参加商业性的意外伤害保险或公司参加商业保险公司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证明;
(十二)施工用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包括塔机、龙门架、人货电梯所提供最近一次安拆、装检测报告的明细表);
(十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四)危险性大部分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管理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十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表(根据JGJ/T77—2003准确如实填报)。
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