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赔偿处理都有哪些
建筑工程一切险一般不对人身伤亡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赔偿处理:
(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彼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一一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被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一一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有权不接受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予以赔偿,但费用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三)赔偿损失后,由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②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是多少
作为工程保险的一种,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被保险人包括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咨询工程师及贷款的银行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的范围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保险期限依据实际工期而定,总保险期可长达数年。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费率(‰)计算如下:
1)建筑工程部分(工程费率)
住宅大楼1.4-1.8
综合性大楼1.6-2.2
商场、办公大楼1.7-2.2
旅馆、医院、学校大楼2.1-2.8
厘定上述费率范围的基点是:
(1)无特种巨灾风险区
(2)保险金额为ud$1500以下的项目
(3)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4)楼高在20层以下
(5)免赔额ud$2500左右
若超过以上范围,承保公司需要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30%-50%
仓库及普通工厂厂房2.4-2.8
道路2.6-3
码头3-3.5
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的工建部分3.2-4.5
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年度费率)
a.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9-14
b.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铲车、特种车辆8-10
c.其他各种施工机具6-8
3)加保第三者责任(工期费率)
有累计赔偿限额者为累计赔偿限额的2.8-3.2
无累计赔偿限额者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3.5-5
加保“交叉责任”,视危险大小加收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的10-25
4)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5)附加保障部分(工期费率)
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收0.2%。
③ 建筑工程一切险如何理赔
用户最信赖网上投保平台!【摘要】建筑工程一切险
是工程保险中的一个重要险种,由保险公司视保单承保范围对建筑工程的工程主体、临建设施、建筑材料、人员财产及各类费用等保险标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为了能够非常有效的分散危险和补偿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国家明文规定重点工程的建设必须购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在我国建筑施工中普遍投保的一种保险险种。但多年来,保险公估人在该险种的理赔评估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该险种事故多发、理赔案例复杂、涉案人员多样、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保险公估人在理赔中所参与的工作;提出了保险公估人的素质要求;分析了对该险种损失调查的方法与需要注意的事项,以期促进业内作进一步的探讨。
建筑工程切险附带第三方责任险的理赔案件具有多发性、复杂性、涉案人员多样性、信息不对称性及因此导致的理赔操作困难等特点。
多发性。建筑工程如工厂、民用住宅、桥梁、公路、水坝等。一般在露天场地施工,绝大多数工程都涉及基础处理与钢筋混凝土施工。有些工程还需处理地下水和遭遇其他复杂的地质、地理情况。这样,暴雨、洪水、台风、冰雹、大雪、冰凌等气候灾害以及渗漏、塌方等突发事件都威胁、着工程施工。所以,我国工程建设中事故时常出现,保险索赔案件也因此频繁发生。
复杂性。建筑工程因类型不同而处于不同的施工场地,要用到不同的建材、临时建筑、施工机具,参照不同的设计和进行不同的施工组织,又因为事故本身的多样性,保险索赔案件涉及面相当复杂。
涉案人员多样性。建筑工程通常有较长的工期,整个工程建设涉及者众多。除业主和工程承包商、分包商等被保险人外,工程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运输人员与设备提供维修人员,当地政府部门、场地组织单位、被征地的居民都是工程的直接相关人。保险事故发生后,这些都是保险公估人(以下称公估人)取证的对象。
信息不对称性。因我国建筑工程保险业务开展的历史并不长,建筑工程保险涉及到的各方对于对方的信息都只有不多的了解,而且都不够深入。如保险人对建筑工程所签保单中条款的含义较为清楚,但是对工程进度、工程建设中的具体情况则不甚了了;被保险人则刚好相反,他们往往对在建工程了如指掌,但是对于保险知识尤其是保单中专业用语的含义却知之甚少。
公估人在对建筑工程切险的理赔中,必须在现场查勘后拿到揭示案情的佐证:如清点标的的数目、损失情况记录、气象部门的报告和证明、保险人索要的有关书面资料、设备检修后的票据、查访当地居民得到的资料等等。要获得翔实而准确的案情资料,除了需要公估人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耐心之外,还需要公估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书面资料的收集。收集书面资料是公估人现场工作的必要环节。完备、准确的书面资料将为理赔工作带来便利。建筑工程切险理赔中可能需要收集的资料有:保险合同、索赔清单、事故经过和施救经过的书面描述、气象证明、工程合同书、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清单、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派工单、领料单、建材入库清单、建材购货发票或采购合同、设备维修报价单或发票等等。鉴于理赔应该公平、公正和公开,公估人在现场清点标的的数目和对损失情况的描述,都应该经参与现场查勘的保险人代表、公估人、被保险人代表签字确认。慧择提示:一切都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的,有变化就有风险,所以做好全面的保障来规避风险是很重要的,慧择向您推荐以下产品,供您参考。
④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费用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什么费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费用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工程其他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根据有关规定应在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的,并列入建设项目总概预算或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的,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以外的费用。
包括: 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勘察设计费、供电贴费、施工机构迁移费、矿山巷道维修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等。
(4)建筑工程一切险灾后处理费用扩展阅读: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2、工程监理费
3、工程质量监督费
二、可行性研究费
三、研究试验费
四、勘察设计费
1、工程勘察费
2、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
3、设计模型制作费
五、环境影响评价费
六、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八、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
1、出国人员费用
2、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
3、技术引进费
4、分期或延期付款利息
5、担保费
6、进口设备检验鉴定费用
九、工程保险费
十、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十一、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补偿费
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1、联合试运转费
2、生产准备费
3、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⑤ 建筑工程一切险属于什么费用
建筑工程一切险属于工程保险的一种。承保建筑工程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内因自然灾害或意容外事故而引起一切损失(不包括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除外责任)包括:1、洪水、暴风雨等自然灾害;2、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3、清理受灾现场的费用。此外,还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凡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工程项目物质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诉讼费等。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财产保险中工程保险的一种,承保被保险工程项目在安装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不包括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及机械事故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费用,并负责对第三者损害的赔偿责任。他的责任范围包括:1、洪水、暴风雨等自然灾害;2、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3、清理受灾现场的费用。此外,还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凡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工程项目物质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诉讼费等。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⑥ 建筑工程一切险指的是什么内容如何取费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专水坝、属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工程一切险的内容包括: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保险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费率可以参考下面表格:
⑦ 建筑工程一切险多少钱,建筑工程一切险多少钱知识
建筑工程一切险属于工程保险的一种。承保建筑工程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回故而引起答一切损失(不包括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除外责任)包括:1、洪水、暴风雨等自然灾害;2、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3、清理受灾现场的费用。此外,还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凡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工程项目物质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诉讼费等。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财产保险中工程保险的一种,承保被保险工程项目在安装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不包括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及机械事故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费用,并负责对第三者损害的赔偿责任。他的责任范围包括:1、洪水、暴风雨等自然灾害;2、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3、清理受灾现场的费用。此外,还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凡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工程项目物质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诉讼费等。
⑧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是多少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1. 费率(‰)
1)建筑工程部分(工期费率)
住宅大楼1.4-1.8
综合性大楼1.6-2.2
商场、办公大楼1.7-2.2
旅馆、医院、学校大楼2.1-2.8
厘定上述费率范围的基点是:
(1)无特种巨灾风险区
(2)保险金额为UD$1500以下的项目
(3)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4)楼高在20层以下
(5)免赔额UD$2500左右
若超过以上范围,承保公司需要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30%-50%
仓库及普通工厂厂房2.4-2.8
道路2.6-3
码头3-3.5
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的工建部分3.2-4.5
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年度费率)
A.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9-14
B.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铲车、特种车辆8-10
C.其他各种施工机具6-8
3)加保第三者责任(工期费率)
有累计赔偿限额者为累计赔偿限额的2.8-3.2
无累计赔偿限额者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3.5-5
加保“交叉责任”,视危险大小加收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的10-25
4)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5)附加保障部分(工期费率)
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收0.2%。
2. 免赔额
1)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有两类:各保险项目的免赔额和特种危险的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工地自然地理条件,工期长短因素等,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现将各项免赔额的掌握幅度规定如下:
(1)建筑工程部分:一般为US$2000-US$50000。也可以分别规定自然灾害的免赔额与其他损失的免赔额。自然灾害免赔额一般比较大些(如US$50000),其他损失免赔额一般比较小些(如US$2000)。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一般为US$500-US$1000,或同时再规定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
(3)其他保险项目:一般为US$500-US$2000。场地清理费用一般不规定单独的免赔额。
(4)特种危险:一般这和美元在US$10000-US$50000左右。特种危险指地震、海啸、洪水、暴雨和暴风造成的危险。除免赔额外,为控制巨灾损失,还有一个免赔额的规定,即特种危险造成的保险财产物质损失的赔偿总额。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事故,赔款均不能超过限额。总的幅度,一般可按物质损失部分总保险金额的80%上下掌握。对于这类风险不大或基本上没有的地区,也可不规定。
2)第三者责任部分只对财产损失固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额(具体可参照安装工程险部分的有关规定),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
3)上述规定的免赔额,均为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如一次事故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的的保险项目时,选其中最高的一个免赔额。
4)免赔额的规定与费率的增减有直接关系。如上述基础上免赔额增加两倍(即为原来的三倍),费率最多可在原有基础上降低百分之五;(如原费率为3‰,可降低为2.85‰)如免赔额增加三倍,费率最多可降低百分之十。
赔偿处理
(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1. 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以将被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2. 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3. 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三)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四)在发生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1.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 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 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五)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⑨ 建筑工程一切险 是怎么收费的
建筑工程一切险通过工程费率来收取费用。
几种常见的建筑工程部分的工程费率。住宅大楼1.4-1.8;综合性大楼1.6-2.2;商场、办公大楼1.7-2.2;旅馆、医院、学校大楼2.1-2.8。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与损害涉及面很广,即保险单中列举的除外情况之外的一切事故损失全在保险范围内,尤其是下述原因造成的损失:火灾、爆炸、雷击、飞机或航空器坠毁及灭火或其他救助所造成的损失。
(9)建筑工程一切险灾后处理费用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中,被保险人进行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应保险金额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应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低于应保险金额时,按保险金额与应保险金额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3、每次事故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根据第十三条约定计算的金额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后的金额,或者为根据第十三条约定计算的金额扣除该金额与免赔率乘积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