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筑业的预收部份工程款并开据了发票帐务处理怎么做
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内须容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
《建筑业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以下简称建筑业自开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以下简称建筑业代开发票)两种。建筑业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非税务机关以其他单位不得代开《建筑业发票》。
《建筑业发票》为电脑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印色为棕色),第二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印色为红色),第三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建筑业代开发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
⑵ 收到建筑业统一发票 如何做账 会计分录
你在付款时候做的分录不对,冲红字给冲回来。
正常应该这样做:
付款时,借:预付账款--某公司
贷:银行存款
发票到了,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某公司
⑶ 会计分录问题 去地税局开具一张建筑业发票。然后发票给对方后,我应该怎么做分录
该业务属于代开发票,经济含义就是接受建筑业劳务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缴纳的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⑷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建筑业发票,帐务如何处理
举个例子:我公司11月开了98万的建筑发票,交了地税共计31752(98万*3.24%),我的分录是这样做的:
1、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98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98万
2、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1752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94000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47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882
3、缴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94000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47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882
贷:库存现金 31752
⑸ 建筑企业开具的发票怎样做会计分录
要看发票的具来体内容才能确定会计源分录的内容。
比如:
例 某建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其所属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工程项目合同总价333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300万元,税额33万元。
2016年发生如下业务。
1.2016年6月收到预收款111万元,已向业主开具专票,并在7月申报期申报纳税,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1)借:银行存款 111
贷:预收账款 111
(2)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⑹ 建筑业实现收入税务局代开的建筑业发票如何做账
以完工百分来比法计算源收入和成本时,开具发票不作收入的,一般发票是根据与业主的结算量来开的,与工程结算科目一致。企业所得税季度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你们公司的员工的工资总额计算代扣代缴的。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其他(价调基金)
贷:银行存款
⑺ 建筑业发票怎么做帐
首先,你的话真乱!看不明白,语言组织结构太差劲。是不是这样理解:
一个私人老板承包了我们这个外省的建筑分公司,他与建设单位将项目谈好后,我们负责为对方开具建筑发票。帐务处理如下:
1 据建筑合同预收对方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单位工程款
2 工程施工付出各项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单位工程
贷:银行存款
3 按工程进度每次收对方工程款
分录同1
4 工程结算为对方开具工程税票
借:在建工程--应交**工程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5 结转收入
借:预收帐款--**单位工程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6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在建工程--**单位工程
然后再算所得税利润等。
⑻ 建筑企业:收据和发票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收款时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工程完工时开给发票时: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⑼ 建筑业开出发票后的会计凭证怎么做
1、代开发票缴纳税金分录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带征)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带征)
管理费用-印花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提取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带征)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带征)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带征)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带征)
3、税金结转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带征)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带征)
4、印花税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做提取。
5、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果你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如果没执行新会计准则,计入“其他应交款”科目。
6、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如果你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如果没执行新会计准则,计入“应交税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