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哪些
1、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机具棚、材料室、化灰池、储水池,以及施工单位或附属企业在现场的临时办公室等;
2、施工过程中应用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管道(不包括设备);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
3、现场施工和警卫安全用的小型临时设施;
4、保管器材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简易料棚、工具储藏室等;
5、行政管理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工地收发室等。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一般由施工企业自行搭建,并由施工企业以临时设施包干费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收取费用。
施工企业根据预算所列的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总和,按照各地区规定的临时设施费率计算费用金额,并入工程预算造价;收取的此项费用,由施工企业包干使用。
(1)小型临时建筑施工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概念来看,建筑业企业工地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临时设施应属于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
考虑到临时设施的特殊性,在会计核算上,建筑企业应将临时设施单独核算,专门设置“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核算临时设施的成本和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房屋、建筑物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
一般情况下,建筑安装工程的工期决定了临时设施的预计受益期限的长短。而建筑安装工程的工期往往都低于20年,也就是说临时设施按受益期计算的会计摊销额往往大于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摊销额。
2. 建筑工程施工用临时房有那些消防要求
一、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至少设置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超过50m2时,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二、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三、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 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四、凡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自即日起1日内撤离人员,10日内整改拆除完毕。
五、凡未落实到位的将上报省厅,作出本地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外来队伍限制进皖备案、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等处罚。
3. 工地搭建普通的简易房多少钱,办公用的,临时的
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是为了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建造的各种临时性生产、生活设施。施工队伍进入新的建筑工地时,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必须搭建一些临时设施。但在工程完工以后,这些临时设施就失去了它原来的作用,必须拆除或作其他处理。
临时设施的分类
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设施,通常可分为大型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两类。例如: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机具棚、材料室、化灰池、储水池,以及施工单位或附属企业在现场的临时办公室等;施工过程中应用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管道(不包括设备);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现场施工和警卫安全用的小型临时设施;保管器材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简易料棚、工具储藏室等;行政管理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工地收发室等。
账户设置
1.“临时设施”科目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属于资产类科目。
2.“临时设施摊销”科目
本科目属于资产的调整科目,也是“临时设施”科目的备抵调整科目,来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即核算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3.“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本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账务处理
施工企业用银行存款购入的临时设施,应按购入的实际支出,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对于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在搭建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发生费用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待到搭建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建造期间发生的实际成本,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即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一)购置时的会计处理
例1:某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搭建一栋临时工人宿舍,发生的实际搭建成本为66400元,其中: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2000元,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应付搭建人员的工资为3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它费用为22000元,搭建完工后随即交付使用。
1.搭建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临时宿舍66400
贷:原材料12000
材料成本差异2400
应付工资30000
银行存款22000
2.临时设施搭建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临时设施——临时宿舍66400
贷:在建工程——临地宿舍66400
(二)摊销时的会计处理
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根据其服务方式,合理确定摊销方法,在恰当的期限内将其价值摊入工程成本。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摊销时,应将按月计算的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
例2:接例1中,如临时宿舍的预计净残值率为4%,预计工期的受益期限为30个月,该临时宿舍的摊销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2124.8(66400/(1-4%)/30)
贷:临时设施摊销2124.8
(三)清理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拆除、报废的临时设施应转入清理。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净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摊销数,借“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值,贷记“临时设施”科目。出售、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和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清理结束后,若发生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若发生净收益,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3:接例2中临时宿舍,由于承包工程已竣工,不需再用,将其拆除,其账面累计已摊销额为53120元,支付拆除人员工资3000元,收回残料2000元,已验收入库,清理工作结束,其账务处理如下:
1.将拆除的临时设施转入清理,注销其原值和累计已提摊销额时:
借:临时设施清理——临时宿舍13280
临时设施摊销53120
贷:临时设施——临时宿舍66400
2.分配拆除人员工资时:
借:临时设施清理——临时宿舍3000
贷:应付工资3000
3.残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2000
贷:临时设施清理2000
4.结转清理后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临时设施净损失14280(13280+3000-2000=14280)
贷:临时设施清理——临时宿舍14280
4. 办理临时性建筑的施工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以株洲市为例:
根据《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具备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
1、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含安置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及民生实事工程项目;
2、“5115”工程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及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
1、绿色通道审批卡;
2、已获得发改、规划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书或工作联系单;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5、施工图纸已经审查并合格;
6、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己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责任书;
8、按规定劳保基金缴纳到位;
9、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补齐报建资料换取正式施工许可证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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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八条 审批机关在受理建设单位申办临时施工许可证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临时施工许可证;对于申请资料不全或者失效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九条 临时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超期自动失效。
第十条建设单位必须在临时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取得正式施工许可证,如有效期限届满仍不具备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但重新申请办理不得超过两次。逾期未取得正式施工许可继续施工的,将按违法施工行为进行处罚。
5. 如何办理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审批手续
临时用地应具备的条件
1、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内用国有土地或者容集体土地的;
2、 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
3、 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4、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
5、 其他符合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6. 工地上的临时设施包括哪些
(1)施工用地范围,施工用的各种道路;
(2)加工厂、制备站及有关机械的位置;
(3)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生产工艺设备主要堆场、取土弃土位置;
(4)行政管理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等;
(5)水源、电源、变压器位置,临时给排水管线和供电、动力设施;
(6)机械站、车库位置;
(7)一切安全、消防设施位置。
总的来说,办公、住宿用的临时建筑一类,比如板房。这种在工程结束后拆除的,如果工程结束后不拆除,而是移交了,就不是临时设施了。
临时设施是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临时搭建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包括: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休息室、厕所等临时福利设施;现场临时办公室、作业栅、材料库、临时铁路专用线、临时道路、临时给水、排水、供电等管线、现场预制构件、加工材料所需的临时建筑物以及化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
(6)小型临时建筑施工扩展阅读
临时电工的要求:
1、临设电工要熟知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工地的总容量、现场线路分布情况及控制形式,供电方式和配电箱的用途及使用范围。
2、临设电工班要建立以下内业资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值班记录,班前讲话记录,维修整改记录,接地摇测及中小型机械的绝缘摇测记录。
3、临设电工应提前5分钟到岗,共同巡视现场用电情况,交班人员要讲清用电设备运行情况,遇到处理故障时,应推迟交接班,直到故障排除,并作好记录上报。
4、临电人员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配电箱、闸具、漏电开关,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更要加强巡视检查,并有责任监督、宣传、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用电。
5、在工作中,必须二人进行作业。一般不许带电进行维修,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好保护措施,设监护人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临设电工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程、规定,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7、在配合土建施工中,临电人员要积极协助工地领导将各项工作做好,注意安全用电,确保工程用电安全进行。
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设施,通常可分为大型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两类。
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机具棚、材料室、化灰池、储水池,以及施工单位或附属企业在现场的临时办公室等;施工过程中应用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管道(不包括设备);
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现场施工和警卫安全用的小型临时设施;保管器材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简易料棚、工具储藏室等;行政管理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工地收发室等。
7. 建筑工地临时设施含那些内容
1、主要包括现场临时作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厕所、化粪池、储水池、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等。
2、从工程造价层面来说,临时设施费是属于建设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一类的,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另外安全文明施工费还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
(7)小型临时建筑施工扩展阅读: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一般由施工企业自行搭建,并由施工企业以临时设施包干费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收取费用。施工企业根据预算所列的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总和,按照各地区规定的临时设施费率计算费用金额,并入工程预算造价;收取的此项费用,由施工企业包干使用。
临时设施的性质与固定资产既相似又有区别。临时设施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挥着劳动资料的作用,其实物形态基本上与作为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相类似。但由于其建造标准较低,一般为临时性或半永久性的建筑物,不可能长时间或永久使用,多数在其可使用期限内就需拆除清理。
因此应将临时设施的价值参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采用一定的摊销方法分别计入受益的工程成本。
分类
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设施,通常可分为大型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两类。
例如: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机具棚、材料室、化灰池、储水池,以及施工单位或附属企业在现场的临时办公室等;施工过程中应用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管道(不包括设备);
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现场施工和警卫安全用的小型临时设施;保管器材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简易料棚、工具储藏室等;行政管理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工地收发室等。
8. 建筑施工的临时建筑包括哪些
一、许可证领取的范围
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按上述规定凡是在博乐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投资在3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军事房屋建筑工程,不领取施工许可证。
9. 办理临时性建筑的施工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以株洲市为例:
根据《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具备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
1、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含安置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及民生实事工程项目;
2、“5115”工程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及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
1、绿色通道审批卡;
2、已获得发改、规划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书或工作联系单;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5、施工图纸已经审查并合格;
6、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己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责任书;
8、按规定劳保基金缴纳到位;
9、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补齐报建资料换取正式施工许可证的承诺书。
(9)小型临时建筑施工扩展阅读
根据《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八条
审批机关在受理建设单位申办临时施工许可证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临时施工许可证;对于申请资料不全或者失效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九条
临时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超期自动失效。
第十条建设单位必须在临时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取得正式施工许可证,如有效期限届满仍不具备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但重新申请办理不得超过两次。逾期未取得正式施工许可继续施工的,将按违法施工行为进行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