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办理低保需要什么证件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共同生专活的家庭成员属的合影。
2、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3、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1)黄陂低保办理手续扩展阅读:
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Ⅱ 办理低保需要哪些手续,去什么部门办理,
低保申请,请到你自己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民政局是没有什么“内低保中心”的,不要被误导容了。
在居委咨询低保条件后,按照要求提供各种证明,一般是:
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账号、房产证等。
Ⅲ 怎样办理低保手续
(一)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①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②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的家庭,不予或取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可核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参照水、电、话费等消费情况);2、拥有非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等高档消费品的;非因城建拆迁等原因近期出资购买商品房、新建房有二处以上或对住宅进行非必要性装修的;有购买股票或其他较大金额投资行为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读私立收费学校的;家庭成员中有经常出入娱乐消费场所的;饲养观赏性宠物或配戴金银等高档手饰的;3、家庭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的;4、不配合低保核查人员入户核查或“年度审核”的,有弄虚做假行为的;5、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有更换或新购家用非生活必须设施的;6、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仍未改造的,后因其他违法行为在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反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申请对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户主(通过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向住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就业状况、家庭成员合影等)报所属社区居委会。2、初审。①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受当地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和就业状况进行调查评审,在社区等公共场所公布第一榜,并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其连同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材料必须齐全。②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开具书面受理通知书,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核实,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由社区居委会(厂矿单位)公布第二榜名单,同时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③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抽查,办理审批手续。对于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要经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公布第三榜,并由县民政部门发放低保金领取证及银行存折。
Ⅳ 办低保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以户主为申请人、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不同情况随附下列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
2、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
3、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其中,属承租私房居住或者在其户籍地址以外的亲属或非亲属处居住的城镇居民家庭,还须提供市或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和未承租公房的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等收入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的工资单或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
5、储蓄及其他金融性财产凭证;
6、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7、赡养(抚养、扶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
8、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以及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推荐就业情况证明,其中已领取《就业援助证》的人员,还须提供《就业援助证》;
9、法定劳动年龄内无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应提供市或区、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10、法定劳动年龄内因患严重疾病暂时失去就业能力的失业人员,应提供本市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和建议病休期间的证明;
11、因住房拆迁而人户分离的,被拆迁人应提供《住房拆迁协议》;
12、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人证》,其中,无生活自理能力又无经济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员还须提供区、县(市)残联机构出具的无生活自理能力、无经济收入证明;无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员还须提供区、县(市)残联机构出具的无就业能力证明;
13、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
14、农业家庭应提供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者租赁合同,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证明;
15、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组成的家庭,其中属农业户籍的配偶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享受村集体福利待遇的证明;
各地有差别,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情况,以上材料酌情选择。
Ⅳ 办理低保需要什么手续到哪个部门办理
想申请低复保的话,要制去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需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几个工作日之后低保工作人员会入户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如果符合低保标准,在公示之后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了。
Ⅵ 领取低保需要什么证件
1、领取低抄保不需要任何证件,只需持办理低保时所发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到银行取钱即可。
2、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Ⅶ 要办低保,怎么办低保需要哪些手续去哪里办
办理低保需要去当地民政局 ,但是每个地方办理所需要的手续可能会有稍微的差距,可以拨打12345电话咨询办理的相关事宜。
一般所需要的程序和手续: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2、村(居)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委会组成由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复审。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由主管领导、民政、财政、统计、工商及各党支部等成员参加的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
符合规定的,由主管领导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属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报上级民政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村(居)委会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4、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审批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应在《低保待遇审批通知单》中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委托村(居)委会送达申请。
5、审批后公示与发放: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再次公示不少于3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7)黄陂低保办理手续扩展阅读:
无论各地的具体政策怎么变化,办理社保所需要的手续材料都是以下几种: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Ⅷ 武汉市办理低保 需要哪些手续 。
武汉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
1、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初审,将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意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进行复审,并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复审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再次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意见上报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对复审结果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申请人居住地第3次张榜公示;公示后5日内无异议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存折;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知书。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存档备案。
武汉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家庭收入、财产情况的书面说明及同意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书;
3、居民户口簿、家庭全体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应有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家庭成员,须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下岗失业证、培训和推荐就业情况等证明;
5、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当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8、非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就业和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
9、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调解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10、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以及住院结算凭证;
11、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当出具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租房居住的,应当出具租房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当出具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12、家庭中有因拆迁安置或者建设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须提供由区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拆迁安置或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时间、安置补偿费等有效证明材料;
13、提供申请前2个月的家庭水电费、通讯费或者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
1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Ⅸ 大病至贫办黄陂区低保需要哪些条件
我老爸高血压,冠心病,心机梗塞,脑梗塞,2006年一直到现在没有上班,每天还吃药,问下能半低保吗
Ⅹ 领取低保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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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①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②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的家庭,不予或取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可核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参照水、电、话费等消费情况);2、拥有非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等高档消费品的;非因城建拆迁等原因近期出资购买商品房、新建房有二处以上或对住宅进行非必要性装修的;有购买股票或其他较大金额投资行为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读私立收费学校的;家庭成员中有经常出入娱乐消费场所的;饲养观赏性宠物或配戴金银等高档手饰的;3、家庭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的;4、不配合低保核查人员入户核查或“年度审核”的,有弄虚做假行为的;5、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有更换或新购家用非生活必须设施的;6、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仍未改造的,后因其他违法行为在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反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申请对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户主(通过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向住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就业状况、家庭成员合影等)报所属社区居委会。2、初审。①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受当地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和就业状况进行调查评审,在社区等公共场所公布第一榜,并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其连同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材料必须齐全。②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开具书面受理通知书,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核实,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由社区居委会(厂矿单位)公布第二榜名单,同时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③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抽查,办理审批手续。对于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要经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公布第三榜,并由县民政部门发放低保金领取证及银行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