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資不足以抵扣五險一金個人繳費部分,公司讓我倒貼錢,合法嗎
建議到抄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襲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監察大隊就是處理此類糾紛的專門機構。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② 關於新出的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不太懂。到手工資4500多,不足5000,是不是不需要填報
1、收入沒達到5000元起征點的可以抵扣嗎?
目前,扣除"三險一金"等項目後,個人收入沒有達到5000元起征點的人群還不需要繳納個稅,暫時就不會涉及到扣除問題。
2、專項扣除都需要納稅人自行申報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專項附加扣除的辦理方式,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可以提供信息由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時辦理。
簡單說,納稅人可以提供相關信息,由單位代扣代繳,同時,由於部分信息涉及到個人隱私,納稅人也可以選擇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
3、為了實現扣除,老百姓會不會因為發票或證明跑斷腿?
專家指出,總體看,此次公布的辦法較好地兼顧了公平和效率,減負力度超出預期,稅收征管也力求簡便易行,盡量避免讓納稅人提供各種證明。舉例來說,納稅人在子女教育和贍養老人方面的支出發票等都是不需要提供和進行額外說明的。
同時,鑒於該政策涉及面廣、實施情況復雜,國家正在加快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防範虛假騙稅逃稅行為,確保征管風險可控。
4、二孩子女教育可以抵扣嗎?
意思是你收入過五千的部分有1000不需要交個稅,每個子女每年12000 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這也契合國家目前放開二孩的大政方針,可以有力減輕二孩家庭的支出負擔。
5、三歲以下的嬰兒,花銷也很大,為什麼不抵扣子女教育項目呢?
一位業內資深專家向小編表示,子女教育包括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三歲以下屬於撫育階段,不屬於教育階段,暫時還未納入抵扣范圍。
6、租金扣除需要什麼證明?
根據徵求意見稿,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
7、租金扣除為什麼分地區?
目前確實分為三類扣除標准,承租的住房位於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年1.44萬元(每月1200元);
除上述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小於100萬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③ 病假工資不夠抵扣保險金怎麼辦
病假工資需根據用人單位公司規章制度確定,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一般情況下,足夠抵扣社會保險等費用,若不夠的,勞動者需向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④ 社保卡裡面有錢嗎 能不能用裡面的錢呢
社保卡裡面的醫保賬戶是有錢的,可以使用裡面的錢。
醫保個人賬戶,是醫療保險機構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設立的,用於記錄本人醫療保險籌資和償付本人醫療費用的專用基金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醫保賬戶的報銷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