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老百姓有什麼影響
繳存比例下調對於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超過12%的小夥伴,恐怕是逃脫不內了新規的容實施哀怨聲嚎嚎,但繳存比例本來就在12%及以下的小夥伴們就沒什麼影響了。
其實個人少繳存的部分還是回歸到自己工資上,等於是自己領到的工資現金增加了,減少的只是公司繳存的比例,如果從20%的繳存比例將至12%,實際上,真正損失的相當於是每個月少了8%的工資。
假如你月薪1萬,公積金繳存比例為20%。
每月單位存繳的公積金 = 10000 20% = 2000元
新規定實施後:
每月單位存繳的公積金 = 10000 12% =1200元
公積金繳存比例為20%的小夥伴,以後每個月的公積金將減少800元,一年算就減少9600元。而10年算就是少了9萬6!
『貳』 五月一日社保降費從20%降到16%,那請問本來製造企業只有14%,那這個是往上調整到16%,還是降到10%
之前19%或者20%的單位繳費比例,國家規定都降低到16%,
但是,可但是,廣東原先就是13%或14%啊,怎麼降?國家沒說,
要求當地自己制定政策。漲是不可能的,怎麼降,沒有消息。
估計廣東會降低到12%,只是猜測,省里下文件才知道。
『叄』 社保繳費比例單位那部分可以提高然後降低個人繳費比例嗎
如果按高一級的基數繳,個人承擔部分也會相應提高,所以如果實際操作需與職工提前溝通好,以免影響職工生活質量:)
至於你剛提到有的公司是20%有的12%是因為職工戶口性質不同造成的。具體規定你要咨詢當地社保局。
如果你的意思是想按20%為職工繳養老保險,首先要看戶口性質,其次,你可以具體咨詢一下兩種險的享受有何不同,最大可能性的趨利避害吧。。。。。。。
『肆』 社保繳費比例下調對個人工資有什麼影響
我們個人社保的繳費比例大約是養老保險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需要承擔2%,失業保險需要承擔0.5%,然後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個人是不需要承擔的。那麼作為企業單位需要承擔社保的比例,大約是養老保險需要承擔20%,醫療保險需要承擔60%業保險需要承擔0.5%,工傷保險需要承擔0.5%,生育保險需要承擔0.4%。所以說我們個人和單位相加的一個社保繳費比例幾乎可以達到40%,這在世界范圍之內也是比較高的一個繳費比例。
我們社保部門提出降低這個社保費率,那麼既然不會降低我們個人的一個社保費率,所以說我們倒數的工資是不會有什麼根本性的改變的,因為你之前交納多少的社保費用,那麼今後降低社保費率以後還是應當扣除多少的社保費率,所以說並不會對我們公司產生任何的影響。
但是提出的這個降低社保費率,主要是針對企業所承擔的這個養老保險的比例過高來降低一定的繳費比例,從三年前就已經實施了這個降低社保費率。並且很多地區已經從20%降到19%了,甚至有的地區達到18%養老保險這樣一個交費,所以說這也對我們企業單位所承擔社保費率,減輕一定的企業負擔,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那麼企業的用工成本壓力降低,實際上為企業的經營利潤提高做了一個很好的鋪墊。當然2019年社保有一個很大的變化,就是社保稅務改革,那麼以後的社保由稅務開始徵收,所以說就要求園所在的企業單位按照員工的一個總數和員工本人的工資標准來購買社保,實際上這樣一個改革又無形中增大了企業的一個繳費壓力,因為很多企業單位他之前並沒有按照員工的本人工資標准來繳納社保,那麼這樣一來,如果要按照員工本人工資來繳納社保的話,就增加了企業和員工方向的一個購買社保的費率。那麼相應的我們如果提高個人的一個繳費,實際上到手的工資不但不會增長,而且還會減少。
『伍』 為什麼降低社保繳納費用,而不是減輕企業稅負
降低社保繳納比例不也就減輕了企業負擔嗎?這與減稅有區別嗎。
有人評論我的回答:當然有區別, 從個人錢袋子拿錢給企業,和從郭嘉拿錢給企業能一樣嗎?
回答評論者:你對降低社保繳納費用理解有誤,降低的不是個人繳納部分,而是企業繳納部分,如:醫療保險與生育險合並,只繳納10%,個人負擔2%不動,這樣就給企業至少降低了繳費2.8%,生育保險減去了0.8%。工傷保險過去不分企業性質一律按2%繳納,現在細化了,做高危企業1.7%,最低的企業0.7%,你說一樣不一樣。
『陸』 社保繳納個人和企業的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版20%,個人8%。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失權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國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柒』 為什麼公司交社保個人扣費比規定少
社保是與工資相掛鉤的,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生育保險(0.8%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單位0.5%-1.6%全由單位承擔)。因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區承擔的比例有所不同。
社保基數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發展狀況
步入2015年,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准。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
各地普遍以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社保繳費基數,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由於歷史和現實原因,社會平均工資存在虛高成分,並不能完全反映出社會群體平均收入的真實情況」。因此,社保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聯動機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勢必加大企業和低收入群體的繳費負擔,如何平衡好參保對象的權利和義務,還需要統籌考量,拿出相應的配套措施。
其一,降低社保繳費率。眼下,我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社保的繳費比例,企業為36.6%,個人為11%左右,合計超過個人工資的40%,在國際上屬於偏高水平。在社保繳費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來大幅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無疑將進一步加重繳費負擔,影響參保熱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其二,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數據顯示,目前社會保障支出占我國財政支出12%,遠低於西方國家30%—50%的比例,即使是一些中等收入國家比例也在20%以上。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可能存在的缺口,必須調整我國的財政開支結構。各地不能只盯著公眾的社保繳費基數,更應承擔起政府責任,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共同做大做強保障體系。
其三,提高保障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後,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交的錢多了,享受的收益有沒有同步增加,2012年廣州曾打算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准,但根據方案,廣州居民繳納的醫保費用提高50%—108%,居民醫保報銷待遇卻只增加5%。這引發公眾強烈質疑,調整方案隨即被叫停。如今,一些地方只是公布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多少,對養老金替代率等社保待遇的提高語焉不詳,自然難以贏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其四,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在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的同時,有關部門還需開動腦筋,通過多元化投資實現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防止公眾的養老錢、救命錢白白縮水。
應該看到,社會保險不是社會福利,參保人必須先履行繳費義務,再享受待遇。無論從社保制度良性發展,還是從提升保障水平來說,適當調高繳費標准或是大勢所趨。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如何制定一攬子方案,多項措施齊頭並進,讓公眾繳得明白、繳得放心。
『捌』 為什麼國家說降低了社保費率,企業是不是真的減負了
今天早上剛看到,明年陸續實施,失業保險的繳費比例從3%降低到1%,而失業保險由公司繳納,與員工無關,員工繳納總比例及總金額不變!
社平工資每年上調的,也就是養老、生育、醫療、工傷、失業等基數每年上調,所以只是橫向比較,失業保險的費用佔比低了而已!!
『玖』 如何降低社保繳費基數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來工資收入為繳自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