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月繳費基數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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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對於社保大家都有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社保給普通職工帶來了很大的保障,老了或看病都不用愁,但是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每個月繳的社保成了很大的負擔,繳的費用佔了工資很大一部分,更關鍵的是繳的錢以後很有可能不能全部拿回來。
我們這里暫且不討論社保值不值得繳的問題,因為對於職工來說,你不想繳也得繳。那對於沒有工作的人,或是離職處於工作空窗期的人而言,社保要不要自己繳?我們首先得計算一下,自己繳社保要繳多少錢?
自己繳社保有多種類型,融360小編挑了兩種最常見的。
一、在戶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繳納的城鎮職工社保
條件是城鎮居民,有戶口,沒有工作,為了老有所養、病有所醫選擇自己繳納社保,城鎮居民社保不好辦理,一般大部分人群都會通過當地的社保中心繳納城鎮職工社保,繳納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雖然失業險沒用,但是也得繳。
繳納的基數參照上一年當地職工的平均工資,其中養老保險的最低繳納基數是當地上一年平均工資的40%,繳納比例是20%,醫療保險的最低繳納基數是當地上一年平均工資的60%,繳納比例是5%。
舉例說明一下北京地區的養老保險,北京市2016年在崗職工平均月工資是7706元,最低繳納金額就是7706*40%*20%=616.48元。其它地區把當地的平均工資帶進去就可以計算得出。
在北京地區,自己繳納社保分為低檔、中檔、高檔三個檔次,低檔每個月繳1030.96元,中檔每個月繳1357.87元,高檔每個月繳2011.25元。
下面跟大家說一下,為什麼最好按照最低檔去繳?
開始也說了,普通職工繳納社保,單位要比個人繳納的比例高很多,比如北京地區養老保險單位繳納19%個人繳納8%,醫療保險單位繳納10%個人繳納2%。這裡面單位繳納的部分納入社保統籌賬戶,個人繳納的部分納入個人賬戶。
如果去世之前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中的錢沒領完,是可以繼承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的錢可以直接返還到自己的醫保存摺中,可以隨時取現,或是返還到自己的醫保卡中,看病可以刷卡消費;但是統籌賬戶中的錢也就是社保池子中的錢,是大家的共有財產,能攤到自己頭上多少很難說,而且這里並非多繳多得。
如果是自己繳納社保,雖然錢都是自己繳的,但是卻只有40%納入個人賬戶,另外60%納入統籌賬戶,是不是很虧?所以,最好按照最低檔繳納社保。
二、擔心社保斷檔,找代理機構繳納社保
這裡面一般是指在大城市工作的外地人,遇到離職、換工作等情況導致工作空窗期,擔心社保斷檔影響買房買車等,去找一些代理機構繳納社保,也有很多人是找周圍開公司的朋友代為繳納。五險一金可以選擇性的繳,除了養老、醫療、失業三險之外,其它兩險一金可繳可不繳,由於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公積金短期斷繳影響不大,所以大家一般繳納的只有三險。
這種情況下繳納的社保與普通在崗職工繳納的社保基本上是相同的,不同之處是單位繳納的部分也要由個人繳納,這樣算下來成本就很高了。
在崗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納19%個人繳納8%,醫療保險單位繳納10%個人繳納2%,失業保險單位繳納0.8%個人繳納0.2%,如果是自己繳納的話,這27%+12%+1%=28%的比例全部要由個人承擔。除此之外,能納入個人賬戶中的比例就更少了,比如養老保險自己繳納的比例是27%,但只有8%納入個人賬戶,佔比只有29.6%,還不如上一種自己繳社保的情況。
不過這種情況繳納的社保都是短期過渡性質的,沒有人會常年不工作還要繳納這種社保,否則就虧死了。
一般大家也是按照最低基數去繳納社保,下面融360小編給大家計算一下,在北京地區這種情況下每個月要繳多少錢。
北京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是7706元,養老保險的最低繳納基數是平均工資的40%,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最低繳納基數是平均工資的60%,養老、醫療、失業三險的繳納比例分別是27%、12%、1%,計算出來的金額是7706*40%*27%+7706*60*(12%+1%)=1433元。
❷ 社保月繳費基數什麼意思
社會保險是指職工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取得勞動收入時由單位和個人共同交納的基本養版老保險、失業保權險和醫療保險費,各種保險都規定了一定的繳費比例,例如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為8%,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為2%,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為0.5%,其繳費的基數就是保險繳費基數,由於保險是按月交納的,也就稱之為月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根據規定,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交納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但是,如果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如果過高或過低,即超過社會保險規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為繳費基數計算了。
根據規定,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算為繳費基數,只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00%計算繳費基數;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的,須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計算繳費基數。
❸ 我個人繳納社保,目前繳納基數是3269元,請問是基本醫療保險嗎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社保費用的繳費金額是根據繳費基數來確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由各地的社保部門根據當地的工資水平來確定的。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歷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3)社保醫療保險的月基本繳費基數擴展閱讀:
以張家港市為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頒布2018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第一條規定了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1、2018結算年度,我市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上限為263556元(21,963元/月),下限為3.3萬元(2750元/月)。
2、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彈性員工,執行2018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准:一級:2750元/月;二檔:3523元/月;三檔4923元/月。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2018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3523元/月。
3、企業和職工在2018結算年度繳納的補充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不低於3523元/月,但最高不超過7321元/月。
4、2018年結算年度,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和下限按照省人民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執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工傷、失業保險支付基數的上限為289236元(24103元/月),下限為73080元(6090元/月)。
5、被保險人在2018結算年度辦理退休(就業)手續的,補充繳費基數按張政發[2017]第42條規定為42276元/年。
6、上述社會保險費基數自2018年8月1日起實施,2018年7月的社會保險費基數按照2017結算年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❹ 社保月繳費基數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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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2004年的情況為例,2003年社會月平均工資是1847元。
❺ 醫保的繳費基數是什麼意思
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即醫療保險參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繳納醫保費用計算的基數。
現行我國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一般以本人工資確定,本人月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月工資總額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
但因各地區實際情況不同,因此具體繳存基數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繳費基數一旦確定,一年內不能改變。
(5)社保醫療保險的月基本繳費基數擴展閱讀: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
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它與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
2016年5月1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
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❻ 職工社保和醫療保險是怎麼繳納的比例是多少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一般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會作相應調整。
醫療繳費,如果單位4-6%,個人就是2-4%,各地在國家規定最低保障外有自己的政策,如果職工工資是5000元那麼單位就繳納200元個人繳納100元
❼ 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7)社保醫療保險的月基本繳費基數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十二條 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和代扣代繳明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記賬。